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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委党校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9-02-25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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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月25日上午,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委党校工作动员会召开,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张菁菁作动员讲话,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查达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陈俊及巡察组其他成员,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县委党校全体教职工参加了会议。

张菁菁指出,县委高度重视本轮巡察工作,通过巡察及时传导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查找政治偏差,增强政治觉悟和政治自觉。

张菁菁强调,县委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持续”重要要求,对照“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等方面开展巡察监督。县委党校要认真组织学习巡察工作要求,认真研究部署巡察工作的具体安排,班子成员要把自己摆进去,带头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共同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

查达峰表示,全校教职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是全力支持,主动服务,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二是做好总结,查找不足,认真落实巡察工作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三是把握机会,重视过程,以巡察工作为契机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县委第一巡察组从2月25日至3月5日对县委党校开展巡察。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556-4177678;短信手机:15855646310;专门电子邮箱:thxwxcyz@163.com ;邮政信箱:太湖县晋熙镇普贤路1号县政府一楼西侧县委第一巡察组收,邮编:246400;接访地址:太湖宾馆二楼8212房间(接访和接听举报电话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此外,在巡察组驻地太湖宾馆门口和县委党校门口各设置一个举报信箱。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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