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28 | 发布来源:安庆纪检监察网 |
“我委在督查中发现你村存在项目招投标流程不规范、森林防火值班值守签到不规范等问题,现向你发出监督提醒函,请举一反三、立行立改……”近日,太湖县徐桥镇纪委向桥西村发出一份监督提醒函。这是太湖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日常监督、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监督提醒函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太湖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通过“监督提醒函”这一有力工具,推动问题整改和责任落实。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建立“双反馈”机制,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监督提醒函不仅反馈给相关单位,还同步抄送分管领导,形成“单位整改+领导督导”的双重压力,确保问题整改到位。2025年以来,太湖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共发出监督提醒函13份。
“监督提醒函不仅是解决问题的‘良药’,更是预防问题的‘疫苗’。”收到提醒函的单位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通过监督提醒函及时提醒党员干部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为防止“一函了之”,该县纪委监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建立整改落实情况跟踪机制,通过定期回访、定期提醒、定期督办等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真改实改、及时销号。
“监督提醒函虽小,却能发挥大作用。下一步,我们将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提升监督质效,用好用活这一监督利器,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