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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精准监督 解开群众“心头惑”
   发布时间:2025-03-25    发布来源:安庆纪检监察网

“多亏了纪委的同志,帮我搞清楚了这笔钱的来龙去脉,现在心里踏实多了!”近日,太湖县弥陀镇弥陀村余大哥在镇纪委工作人员回访时,终于消除了对光伏收益资金的疑惑。

此前,弥陀镇纪委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专项监督检查时,接到群众反映,弥陀村脱贫户余大哥家的户用光伏收益每月仅100元左右,与其他脱贫户200元至300元的到账金额差距较大。“是不是有人动了我的‘阳光收入’?”余大哥的疑虑引起了督查组的高度重视。镇纪委当即启动联动机制,联合镇乡村振兴工作站、财政分局等部门组成核查组,对问题展开调查。

核查组兵分两路:一路由光伏运维管理人员金师傅现场检测,确认余大哥家光伏电板采光充足、运行正常,排除设备故障;另一路调取资金发放记录,发现其账户每月实际收到两笔款项:一笔为县供电公司发放的“光伏发电”购电费,另一笔为县乡村振兴局标注“代发其他”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经核对,两笔资金合计金额与同等采光条件下的其他脱贫户收益基本相当。原来,余大哥认为自己是脱贫户,误将乡村振兴局“代发其他”补助理解为普通生活补贴,未与光伏收益关联,导致产生了误解。

误会解除了,纪委的工作却没有结束。针对政策宣传不到位引发的共性问题,镇纪委督促乡村振兴工作站等部门立行立改,强化政策宣讲,做好全覆盖,组织各村居通过小组会议、乡村振兴夜校、入户走访等形式,详细解读光伏收益构成及发放流程,为全镇3450余户脱贫户答疑解惑;协调县供电公司、乡村振兴局优化短信提醒内容,注明款项用途,做到发放明细透明化;将光伏收益资金纳入乡村振兴项目重点监督清单,定期开展“回头看”,常态监管防风险。

这是太湖县纪委监委坚持以“小切口”推动民生资金监管“大治理”的生动缩影。“监督既要揪出真问题,也要还干部清白、让群众明白。”太湖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确保各项惠民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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