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12-24 | 发布来源:安庆纪检监察网 |
“村里小店出现过期食品,有些还开在学校旁,安全隐患不小,希望加大查处力度。”今年,太湖县部分群众通过12315热线反映农村小店售卖过期食品问题,这些事关群众食品安全的问题诉求迅速引起了县纪委监委的关注。
为切实保障农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太湖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压实责任、严格履职,推动县市场监管局全面启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以有力监督护航农村食品市场秩序整顿,维护群众身体健康与合法权益。
专项整治期间,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通过列席会议、调阅资料、实地走访、约谈提醒等方式,持续跟踪监督整治进展。紧盯原料污染、制假售假、欺诈误导等重点环节,督促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生产流通全链条排查治理,加大专项抽检和案件查处力度。在县纪委监委全程跟进监督下,县市场监管局累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249户次,推动整改风险隐患192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80起,收缴假冒伪劣食品42公斤,罚没金额20.9万元,形成了有效震慑。
为巩固整治成果、推动常态长效,县纪委监委积极协调,推动建立“协同联动+长效问效”机制,督促县市场监管局与农业农村、公安、商务、网信等部门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协作机制,凝聚监管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紧盯制度完善环节,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实施分类动态监管,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类、重点对象的日常监督,织密农村食品安全防护网。
“食品安全是民生底线,监督保障食品安全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四个最严’要求,把监督贯穿于食品安全治理全过程,对责任落实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问责,以铁的纪律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让人民群众吃得更安心、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