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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太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01-10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中共太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

 


 

2018年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1.太湖县纪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太湖县纪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太湖县纪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太湖县纪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5.太湖县纪委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太湖县纪委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7.太湖县纪委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8.太湖县纪委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共太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太湖县监察委员会(太湖县监察委员会与中共太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而设立,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对县委、县人民政府负责。

(一)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以及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落实。

(二)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负责领导下级纪委查办腐败案件。

(三)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对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公务员实施监察;负责对县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负责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实施监察。

(四)负责检查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调查处理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对行政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变更或撤销下级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五)负责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负责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六)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七)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政策研究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拟订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

(八)负责会同组织部门对下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考察、审核乡镇纪委其他领导班子人选;负责商县委组织部对县纪委派驻(出)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人选提名、考察,并提出调整、交流和任免意见,报县委研究决定;负责对县纪委、县监察委员会派驻(出)纪检组副组长(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人选的提名、考察、任免。

(九)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纪委机关、县监察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组织部

(三)宣传部

(四)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五)信访室

(六)案件监督管理室

(七)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

(八)案件审理室

(九)县委巡察办(正科级)设在县纪委,下设三个巡察小组(正科级),编制12人

 

县纪委监察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42名。核定县纪委常委7名,为正科级领导职务,其中书记1名(由县委常委担任)、副书记2名、常委4名;监察委员会主任1名(县纪委副书记兼任)、副主任2名(由县纪委副书记兼任);室(部)领导职数正职11名,为副科级领导职务,其中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正职保留高配正科级领导职数。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副职1名,保留高配副科级领导职数。另外巡察办及下设一、二、三组人员编制12名。实际现有在职在编人员48人,另自聘人员1人。太湖县纪委2018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部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中共太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行政单位

2



三、2018年工作计划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认真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原原本本地学习十九大报告、中纪委工作报告和党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十九大关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新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在全县纪检系统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全员培训和主题宣讲,创新方式方法和平台载体,切实增强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全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深化责任落实,提升管党治党能力水平。继续实行“两个责任”全程记实制度,强化全过程痕迹管理,巩固深化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健全报告、述责述廉、民主评议、谈话提醒等工作机制,扣紧责任链条。进一步发挥基层党支部的堡垒作用,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落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聚焦党内政治生活,把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加强纪律教育。强化选人用人监督,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合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进一步突出“关键少数”和“一岗双责”履责情况的监督,对履责不力的,严格进行问责,用严明的纪律和严格的监督促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做到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

(三)健全监督体系,稳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县各级纪检组织和改革相关部门要学深悟透改革精神,提升政治站位,抓好工作谋划,做好思想和组织准备。要按照统一部署,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组建县监察委员会,同县纪委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结合太湖实际,完善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派驻机构设置,实现派驻全覆盖,完善管理考核机制,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要牢牢把握县委巡察工作的政治定位,将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巡察重点内容,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规划,既急锣密鼓又有条不紊地组织开展好县委巡察工作,实现对乡镇巡察全覆盖,对部分县直单位开展专项巡察。紧盯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巡察发挥利剑作用。加强巡察机构建设,落实“一办三组”巡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探索在巡察组建立临时党支部,加强对巡察组和工作人员的管理。全面梳理分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为迎接省委巡视做好准备工作。

(四)驰而不息纠“四风”,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思想和行动自觉。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形成习惯。深化“酒桌办公”等重点工作成效,坚持以小见大,以小带大,紧盯关键节点和重点领域,密切关注新形式、新动向,决不让“四风”反弹回潮。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少数村干部作风蛮横、推诿扯皮等不正之风。坚持以上率下,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持优先处置巡察、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发现苗头性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警示诫勉,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对顶风违纪者从严查处,不断保持“不敢”的震慑氛围。坚持标本兼治,细化警示提醒、监督检查、问责处理等日常监督工作流程,着力从制度上堵塞漏洞,用制度管党管权管人,管好作风。

(五)坚持不懈再出发,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到性胜利。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减存量,重点遏增量,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通过利益输送相互交织。进一步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纪委、监察委合力监督的优势,优化执纪监督、执纪审查等工作体系。严格遵守《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明审查纪律,确保审查安全。完善“1+1”办案模式,强化执纪审查业务指导,提升乡镇纪委工作质量,着力解决派驻机构业务素质不高、工作不平衡的突出问题。突出关键少数,紧盯重点领域,决不放过“清水衙门”,实现对所有公权力的有效监督。巩固深化“微腐”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大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乡村振兴提供纪律保障。进一步聚焦民利,深化拓展民生监督,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紧盯精准扶贫工作不扎实、染指侵吞扶贫资金及失职渎职等开展专项整治,以精准监督护航精准脱贫。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开展干部约谈,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六)廉政教育创品牌,树立崇廉尚洁新风尚。结合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组织编印“忏悔录”,以案说纪,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反面教材作用。进一步挖掘本地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和旅游文化的廉政思想,提升家规家训家风“一街一馆”的阵地作用,切实增强文化自信,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廉洁从政高标准。打造“清风太湖”廉政教育品牌,不断丰富廉政教育内容、载体和方式,加强县纪检监察网、微信公众号的内容建设,加大“清风讲堂”廉政宣传团队伍建设力度,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参与廉政教育的参与度和积极性,积极营造向善向上的良好氛围,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七)凝心聚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按照监察体制改革要求,进一步聚焦中心任务,科学设置机构,优化人员力量配备。进一步加强县纪委、监察委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新要求,完善工作流程和议事规则,强化领好班子、带好队伍职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培训力度,把好进、出关口,真正把对党忠诚、德才兼备、适合纪检监察工作的好干部用起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切实增强政治认同和归属感。继续开展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对转隶人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对原有人员的宪法法律知识培训,传承好传统,发扬好作风,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铁的纪律,建设忠诚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干部队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太湖县纪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48.61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8.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48.61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697.29万元,占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32万元,占3%;;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

二、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太湖县纪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7.29万元,比2017年预算拨款增加282万元,增长35%,增长原因主要一是监察体制改革及增加40%人员;二是扶贫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巡察工作全面开展。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7.29万元,占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32万元,占9%。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8年预算697.2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82万元,增长35%,增长原因主要一是监察体制改革及增加40%人员;二是扶贫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巡察工作全面开展。其中:“行政运行”预算557.2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和所属巡察办及下设三个巡察小组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大案要案查处”预算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预算9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工作。

 三、关于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太湖县纪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8.6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67.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11.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给、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1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关于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太湖县纪委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太湖县纪委2018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太湖县纪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太湖县纪委2018年收支总预算748.6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七、关于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太湖县纪委2018年收入预算748.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8.61万元,占61%,比2017年预算增加40万元,增长10%,增长原因主要一是监察体制改革及增加40%人员;二是扶贫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巡察工作全面开展;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50万元,占0.7%,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八、关于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太湖县纪委2018年支出预算748.6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32.6万元,增长32%,增长原因主要一是监察体制改革及增加40%人员;二是扶贫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巡察工作全面开展。其中,基本支出478.61万元,占64%,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70万元,占36%,主要用于巡察、监察体制发展改革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太湖县纪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1.1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纪委三个办公区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电费、日常运转办公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太湖县纪委2018年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太湖县纪委共有执法执纪办案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购置公务用车。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太湖县纪委2018年项目支出按规定未设置支出绩效目标,未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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