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20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合 计 | 62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13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49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9 |
用车购置费 | 40 |
二、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太湖县纪委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购置办案用车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4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与2018年预算持平,持平原因为我单位2018和2019年均无因公出国(境)活动,故未安排本项支出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巡察工作和办案工作增大,抽调人员多,上级部门来办案、巡视、检查调研等人员多。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太湖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活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太办发〔2015〕8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新购置办案用车4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4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0万元,原因主要是H60155号车已经使用十余年,为保障办案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决定更换;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按公务用车配置管理规定购置执法执纪用车一辆、执法执勤用商务车一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