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08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中国共产党太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准太湖县纪委办公大楼改造工程项目立项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改善太湖县纪委监委办公条件,同意太湖县纪委办公大楼改造工程项目立项。
二、项目建设地点: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529号(县法院原办公大楼)。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县法院原办公大楼进行改造翻新。
四、项目匡算总投资18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县财政专项预算资金。
五、接文后,请抓紧开展规划、用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等相关工作,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并委托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六、本项目代码为2020-340825-91-01-023797。
此复。
2020年6月8日
抄送:县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应急管理、财政、审计、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