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15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太湖县纪委办公大楼位于建设路529号,现拟对该办公大楼进行改造,具体效果详见附图。
为充分尊重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阳光规划和科学规划,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项目效果图予以公示。
欢迎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对该方案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公示期满前请按下列联系方式来电或提供书面意见。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公示方式:太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行政确认”栏公示
公示期: 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23日
联系人: 太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管理股
联系电话: 0556-4290256
地 址: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3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