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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太湖县委关于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9-27    发布来源:县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711日至915日,市委第七专项巡察组对我县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开展了专项巡察。20231124日,巡察组向我县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太湖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落实市委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剖析原因,查找症结,制定整改方案,完善制度机制,坚持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整改工作有力有效、落细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组织整改。太湖县委、县政府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县委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整改工作,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牵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审定《整改方案》,对照巡察反馈的35个问题,逐一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要求。通过周密部署和组织发动,各整改责任部门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太湖县委切实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迅速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日常工作,并从经开区、住建局、林业局、城管局、教育局、卫健委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日常监督工作。

(三)强化过程监督,提升整改质效。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县长、县委副书记、分管副县长多次牵头召开会议调度整改工作,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层层传导压力。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联合成立三个督导组,对经开区、住建局、林业局、城管局、教育局、卫健委等单位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进展缓慢的单位及时督促纠正,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县委巡察办召开会议对巡察整改业务工作开展专题培训和指导。

二、具体措施及成效

(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城市绿化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方面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一是制定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学习内容。二是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三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党委(党组)会议首要议题。经开区修订《太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会议事决策规则》。

2.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一是深化党建引领,助力城市建设发展,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县住建局先后召开支部大会、支委会、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会议,为推进业务工作提供政治引领、思想动力、作风保证。二是修订县住建局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制度,将城市绿化工程建设纳入议事范围,长河干流上游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太湖县新屹汽车城室外配套工程均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三是加快“廊道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7万平方米绿化建设和东河路(长河三桥至长河大桥)沥青摊铺,累计完成全部工程量的40%

3.健全城市绿化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机制。一是制定《太湖县绿化委员会工作规则》《太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绿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太湖县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移交实施细则》《太湖县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标准》《太湖县绿化精细化管理方案》。二是对城区绿化资产进行统计摸底测绘,形成《太湖县绿化道路等公用设施台账》。

4.压实主管监管责任。一是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印发《关于做好教育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全县教育工程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在建工程假期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安徽太湖经济开发区绿化工程建设及养护管理办法》《太湖县卫健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二是扣减方团汪屋安置区绿化工程款,补栽方团汪屋安置小区、龙安拆迁安置小区绿化1500平方米;挽回县第二人民医院、朴初中学绿化工程经济损失。三是对城区绿化养护单位进行定期督查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增配养护人员和设备。四是举一反三,对在建城市绿化工程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5.推动城市绿化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快城市绿化工程建设,绿化各项指标持续提升。建成“贯通外环南路、S246,规划建设长河三桥至长河二桥生态休闲旅游廊道项目—外环南路生态休闲廊道”、外环南路休闲游园景观公园和罗河路(外环东路—普贤路)道路及南侧景观带工程,共计新增绿化面积177259平方米。截至目前,县城绿地率为25.28%、绿化覆盖率为36.9%、人均公园绿地为5.68平方米。二是完成《太湖县城区绿地系统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及《太湖县城区园林绿化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编制,计划三年行动期满,中心城区绿地指标达到公共绿地率≥30%、绿化覆盖率≥3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平方米/人的目标。

6.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一是集中学习《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树木移植管理和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督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增强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制定《太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绿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太湖县卫生健康系统绿化景观项目建设及养护管理办法》,从实、从俭、从廉控制苗木规格。三是对在建绿化工程苗木规格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7.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开展城市绿化工程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主责,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城市绿化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三是对外环路生态停车场及滨河公园一期景观工程等5个绿化工程项目进行专项整治,并挽回纬一路与罗河南路绿道项目工程经济损失。

(二)城市绿化工程重点环节廉洁风险和作风方面

8.筑牢风险防线。一是开展廉政教育,筑牢廉洁自律防线。二是对县住建局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形成《太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防控台账》。三是委托审计单位定期对县住建局及下属单位进行内审,县纪委监委不定期对县住建局及下属单位进行督查检查。四是制定《太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绿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工程现场监督检查、验收签证等均委派2人负责。五是邀请经开区南扩安置房及市政道路工程相关投标企业进行座谈,消除影响。

9.完善项目谋划决策制度。一是集中学习《政府投资条例》等文件及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相关业务知识,提高对项目谋划决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制定《太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绿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审议制度,将项目谋划、决策工作纳入集体审议范围。三是县审计局完成外环路生态停车场及滨河公园一期景观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四是结合智慧停车、文旅项目盘活生态停车场,将生态停车场免费对外开放并设置引导标牌,同时委托养护单位安排专人对停车场及公园进行管理维护。五是完成普贤路绿化工程竣工验收。

10.强化工程设计现场踏勘。一是集中学习《太湖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提高工程项目管控能力。二是完善工程设计现场踏勘制度,制定《太湖县妇幼保健院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太湖县城市管理局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三是挽回外环路(龙岗路—普贤路)、普贤路(外环路—罗河南路)、妇计中心绿化工程经济损失。四是举一反三,追回太湖县2020年春季城市道路绿化工程Ⅱ标段—天华路(学士路—外环南路)、外环路(富强路—天华路)机非分隔带、建设路(龙山路—皖西南大道)、人民路绿化带(晋湖路—外环东路)景观工程清杂工程款。五是对在建城市绿化工程变更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11.严格项目招投标。

1)应招尽招。一是集中学习《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招投标法律法规。二是制定《太湖县重点工程建设处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小型工程发包程序。三是针对有关具体问题展开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四是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对无资质承揽县教育局绿化工程施工单位进行查处、通报。五是对在建工程直接发包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2)整治转包分包。一是集中学习《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提高“违法分包”“转包”识别和管控能力。二是举一反三对城市绿化工程领域转包、违法分包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三是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对转包工程施工单位进行查处、通报。

3)应进必进。一是集中学习《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招投标法律法规,提高对招投标工作重要性、严肃性的认识。二是针对有关具体问题展开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三是县住建局制定《太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绿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工程项目发包监管。四是对巡察以来实施的城市绿化工程进场交易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4)规范招标评标程序。一是集中学习《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招投标法律法规,提高对招标、评标工作重要性、严肃性的认识。二是县公管局对“招标评标,流于形式”问题展开调查。三是制定《太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绿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工程项目发包监管。四是对巡察以来实施的城市绿化工程招标评标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12.加强项目监督管理。

1)加强监理监督。一是集中学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二是针对有关具体问题展开调查,并依法依规处理。三是制定《太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绿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工程监理制”。

2)严格按图施工。一是针对有关具体问题展开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二是审减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一期)室外景观工程款。三是经开区督促运维单位更换不合格横山路苗木40余株,委托第三方对PPP项目已建成市政道路绿化部分进行全面排查并落实整改。四是县审计局对经开区已建成未结算项目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3)规范现场签证。一是集中学习《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提高工程项目管理能力。二是针对有关具体问题展开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三是完成县住建2017年以来城市绿化工程复审工作。四是制定《太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绿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健全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和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4)严把苗木质量关。一是学习《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提高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能力。二是针对有关具体问题展开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三是制定《太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绿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健全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制度。四是对在建绿化工程进行全面排查。

13.严控项目变更管理。

1)严控树种变更。一是针对有关具体问题展开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二是对县住建局2017年以来城市绿化工程复审工作,追回太湖县外环东路(龙岗路—普贤路)、普贤路(外环东路—罗河南路)绿化带景观工程擅自增加苗木工程相关费用。三是健全工程变更监管机制,制定《太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绿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安徽太湖经济开发区绿化工程建设及养护管理办法》。

2)严控苗木规格变更。一是学习《太湖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提高工程变更管理能力。二是针对有关具体问题展开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三是完成县住建局2017年以来城市绿化工程复审工作,追回栽大不栽小所涉资金。四是健全工程变更监管机制,制定《太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绿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制度》。

3)严控苗木单价。一是学习《太湖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二是核减朴初中学绿化工程款。三是对在建城市绿化工程变更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

14.规范项目验收程序。一是集中学习《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文件,提高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等质量管理能力。二是制定《太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绿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制度》,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和签证行为。三是针对有关具体问题展开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15.严格审核工程结算。

1)提升结算审核能力。一是学习《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等文件,提升工程造价业务能力。二是针对有关具体问题展开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2)规范工程计价名目。一是学习《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等文件,提升工程造价业务能力。二是针对有关具体问题展开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三是完成县住建局2017年以来城市绿化工程复审工作,挽回太湖县高速路下口绿化工程等工程经济损失。四是完善工程投资内审机制,制定《太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绿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制度》。

3)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一是学习《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等文件,提升工程造价业务能力。二是针对有关具体问题展开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追回城区外环路(龙岗路—普贤路)、普贤路(外环东路—罗河南路)绿化景观工程“整理绿化用地”“清杂外运”工程款及桂花、国槐、白玉兰、海棠等苗木款。三是完成住建局2017年以来城市绿化工程复审工作,追回太湖县2020年春季城市道路绿化工程Ⅱ标段—天华路(学士路—外环南路)、外环路(富强路—天华路)机非分隔带及太湖县建设路(龙山路—皖西南大道)绿化工程等4个项目清杂工程款。四是制定《太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绿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程变更内部监管制度。

4)追缴多付税金。一是学习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提高财税知识水平。二是针对有关具体问题展开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三是举一反三对县住建局2017年以来城市绿化工程全面排查整改,扣回、退回太湖县法华路(105国道—晋湖路)绿化工程、太湖县普贤路(状元路—天华路)绿化工程等21个项目税金。

16.强化合同管理。

1)规范合同签订程序。一是学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文件,强化“契约”精神。二是县住建局针对有关具体问题展开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三是制定《太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绿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发包监督管理、工程变更管理和工程合同管理。

2)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一是学习《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文件,提高投资管控能力。二是县住建局针对有关具体问题展开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理。三是完成县住建局2017年以来城市绿化工程复审工作,追回超出合同价41个项目工程款。四是制定《太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绿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合同履约监管。

3)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一是学习《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二是追回分水岭绿化工程合同约定3%质保金。三是完善质保金管理制度,制定《太湖县城市管理局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17.提升绿化养护质效。一是学习《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提升城市绿化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二是对枯死苗木进行补栽补植。三是健全养护考核制度,制定《太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绿化工程养护考核办法》《太湖县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标准》《太湖县绿化精细化管理方案》。

(三)城市绿化工程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8.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摘编),提高对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完成县重点工程建设处供给形式转变。三是充实县重点工程建设处人员力量,由质监站、安监站安排专人对重点工程建设进行质量、安全指导。四是完成县重点工程建设处廉政风险点排查,形成《太湖县重点工程建设处廉政风险防控问题清单》,制定防控措施35条。五是委托审计单位定期对太湖县重点工程建设处进行内审,县纪委监委不定期对太湖县重点工程建设处进行督查检查,以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岗位的监督。

19.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一是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措施》,开展经开区青年干部“清廉.青年”宣讲大赛等激励活动。二是落实“管委会+公司”改革,制定《太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司”改革实施方案》。三是优化班子结构、充实干部队伍。四是谋划经开区考入雇员编制调入工作,正式调入人员5名。

20.强化党建引领。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落实全省园区非公党建“15条”举措,制定《太湖经开区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工作补贴实施办法》。三是对经开区党工委2023年党建重要事项进行“回头看”并认真补缺补差。四是对经开区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进行督查、评估及通报。五是经开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关于在全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六是县住建局落实“三会一课”全程纪实制度,规范细化会议主题、形式、议程、讨论等环节,并由支部指定专人规范详实记录。七是县教育局完善基层党组织议事规则,印发《太湖县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试行)》等示范文本。

21.从严从实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一是召开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纪委通报文件等方式用身边典型案例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和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

22.健全巡察及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太湖县教育系统巡视巡察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推动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太湖县委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做好绿化专项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整改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从思想上和政治上深刻反思,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二)坚持举一反三,强化标本兼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继续对现有制度查缺补漏,把制度的“笼子”扎紧、扎牢、扎密,严防问题反弹回潮。

(三)深化成果运用,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把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把巡察整改成果与推进城市绿化高质量发展相结合,努力实现城市绿化自然生态和城市绿化工程领域政治生态“双净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4162921;邮政地址:246400;电子邮箱:3227507996@qq.com。

 

 

                                    中共太湖县委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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