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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文化委员会关于十五届县委第六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3-06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2018619日至71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文化委开展了巡察。201891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委的巡察反馈意见,我委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紧紧围绕巡察反馈中我委在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的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6个方面存在1538个问题,研究制定了《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文化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列出了整改清单,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时限,整改方案及时下发至委属各单位、各乡镇综合文化站。接到整改任务后,委党组迅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18925日,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动员会,机关全体职工、委属单位负责人、各乡镇文化站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要求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此次巡察整改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以整改为契机,进一步理清思路,确定方位,统一定位,提振精气神。要求各单位必须对照整改方案,一一对应,条条对照,做到每个问题都有安排部署,每个举措都要具体抓好,每个任务都必须实现,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落实整改任务

截止目前,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1538问题,已完成整36个,召开会议11,提醒谈话6人,制订制度12项,挽回经济损失16416元。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针对“文化委领导班子引领改革能力有欠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机构改革不彻底”的问题。根据年初制定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及时更新充实《2018年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确定办公室负责人为学习秘书,及时研究理论政策,精准把握文化事业发展方向,锐意进取,积极与县直有关部门沟通协调。201711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上,我委就综合执法机构设置规范化,执法机构改革不深入、不彻底,落实人员身份、编制不到位、班子配备不齐以及综合执法保障等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会议提交书面报告,请求尽快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意见》的精神,确保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针对“对下属单位监管乏力”的问题。一是委托安徽中诚会计事务所对前任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演艺公司、体育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委托太湖德勤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文化馆、文管所(博物馆)近五年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县演艺公司、县体育中心三个单位立即进行了整改,县演艺公司、县体育中心向我委上报了整改报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整改情况在巡察反馈报告中做了说明。二是研究制定2018年下属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和《太湖县文化系统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下属单位和人员流动的管理。三是经多次党组会讨论研究,进一步完善了《县文化系统所属单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四是委主要负责人对委属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文化馆负责人对支付聘请演员的报酬情况进行了解释说明,并以此为戒,完善了财务制度,制定了关于聘请演员薪酬管理办法,明确了聘请临时演员工资标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发放相关报酬。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针对“基层文化站公共文化资源利用率低”的问题。一是加大招聘力度,有针对性地招聘新的专业技术人才,充实乡镇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队伍。2018年共招录3名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安排在刘畈乡、弥陀镇、百里镇综合文化站,现3名新招录人员已培训上岗。二是加强了文化基础设施的管理,对个别被挤占的文化站限期收回,对站内的设施进行了清理登记,并明确专人管理;与各乡镇协调文化站工作人员的分工,确保专人专岗;研究出台了《乡镇公益性文体活动考核方案》《乡镇综合文化站绩效考核方案》《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考核方案》《农家书屋考核方案》《乡镇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方案》,细化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和农家书屋管理人员工作职责;组织了一次数字农家书屋管理员业务培训会,提升农家书屋管理员的工作能力。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

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定动作开展不到位等”问题。一是委党组书记约谈机关支部书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支部书记,责成两个支部持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使之常态化、制度化,补齐相关资料并整理归档,抓好“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二是组织系统党员干部赴安庆开展警示教育和党史教育。图书馆支部召开支委会,部署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残障读者活动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到“渡江战役”纪念馆参观学习。文化馆支部组织党员召开了“聚焦高质量、争当排头兵”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会,要求各位党员会后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各支部都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根据工作需要,不断更新充实学习内容,特别是对“太湖县十大扶贫工程”、“三看三争”、“三为三怕三政”等具体内容作了重点学习,深入领会党的政策理论。三是要求各支部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积极参加全县开展的各项主题学习教育活动,扎扎实实完成规定动作。组织系统党员干部重新学习了“不酒驾不赌博不经商、规范网络言行”等相关文件精神。

4.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

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一是委党组就前期意识形态工作做了专题研究,分析研判当前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阶段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措施。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意识形态常规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半年一报告”制度。二是年初制定了《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意识形态工作。7上旬,向县委宣传部报送《县文化2018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三是对各乡镇综合文化站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查找文化站意识形态工作不足,开具整改通知单,与乡镇党委政府共同商讨整改措施。

针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积极与县财政局沟通,争取文化体育扶贫资金,扶持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功能提升2018年建成省级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7个。2019年拟新建或提升30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重点支持2019年拟出列的扶贫村。这30村的建设资金已通过县政府办公会研究通过。二是积极争取省文化厅支持,为各乡镇文化站配备了一体机、平板电脑、摄影机、投影仪、照相机等所需的设备。三是北中镇综合文化站因政府大楼拆除被挤占,我委与北中镇政府进行了沟通协商,该镇表示在20191231日前落实好文化站的办公场所。刘畈乡正在对刘畈高干会议旧址进行布展,该文化站的建设将结合高干会议旧址及相关工作同步进行。

5.理论学习不深入

针对“委机关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没有坚持每周开展集中学习”的问题。委机关严格执行学习制度,坚持每周五由办公室组织一次集体学习,学文件、听报告与业务讨论相结合。建立学习考勤制度,机关工作人员有特殊情况缺席的,必须事先请假,学习考勤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委机关主要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职工的学习笔记,检查学习效果。

针对“党章党规政策理论学习不透彻”的问题。我委在加强集体学习的同时,要求各单位充分利用微信群、QQ工作群适时推送党的政策理论,方便职工随时随地开展自学,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偏差

针对“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20187月,成立了以委党组书记为组长,副主任和机关总支书记为副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会,统筹谋划党建工作;修改完善了《2018年文化委党建工作计划》,将党建工作纳入文化委2018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绩效考核,与经济建设、招商引资、民生工程等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一是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加强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按党章要求严格按程序召开党内各类会议。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控制参会人员。二是原演艺公司支部只有3退休党员,党务工作无具体人员负责,导致“党员发展记录材料和档案资料缺失”。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20179份,经请示县直工委同意,将原县演艺公司支部撤销,合并到县文化委机关支部。合并以后,对3递交入党申请的人员重新补齐了资料,确定了培养人。201811月底,有2名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针对“‘三会一课’、‘两会一评’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20181011日,文化委党组书记约谈下属5个支部书记,要求各党支部负责人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推行党内组织生活全程纪实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纪律,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党员活动日”制度,党组成员到所联系单位上党课每年不少于2次。按照县委要求,及时开展各项主题学习教育活动,组织生活会不能流于形式,要认真准备,精心组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018,各支部按时按要求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切实开展党内批评、自我批评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切实提高了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

针对“党费收缴未执行公示制度”的问题。2018927日,委机关支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支部对2017年以前收缴党费情况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各支部继续严格执行党费收缴公示制度,在每年的110日和710前,通过党务公开栏将党费收缴情况公示,并报文化委总支备案。

7.干部队伍建设不到位

针对“执行‘三定方案’不严格”的问题。出台《太湖县文化系统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系统内部人员流动程序。

针对“重要岗位人员配备不到位”的问题。我委及时完善了机关财务制度,坚持一支笔审批,明确了一名班子成员分管财务,实行主要负责人“三不”直接分管制度,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任单位出纳,单位主办会计不再由社会中介机构兼任。

8.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

针对“委机关支部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没有及时进行谈话了解;发展党员纪实台账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一是组织各支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把党员入口关,按照组织要求发展党员,各个阶段的材料详细记录并及时整理列入党员档案。二是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做到每年都制定发展党员计划,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每年组织一次党员发展工作会议,确保发展党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向县直工委上报了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报告。

针对“文化馆支部接收预备党员用举手表决替代投票”的问题。20181022日,县文化馆召开了支委会,会上组织职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各支委要熟练掌握党员发展程序,今后接收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党员发展各个阶段的材料要详细记录,及时整理列入党员档案。

9.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

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一是委机关重新修订完善财务制度,规范各类津贴补贴发放程序,严格按照规定发放津贴补贴。责令相关单位按规定退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二是图书馆及时完善财务制度,安排专人对机关财务进行自查。按要求退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三是文化馆通过查找原始票据,对相关问题做出了解释说明。四是文管所为完成国家文物局规定的“三级馆全年免费开放300以上,法定节假日对社会免费开放”的目标,该馆每天都要正常对外免费开放。因人员少,工作量大,职工需加班值班不能得到正常的轮休。为此,县文化委向县政府进行了《关于要求批准发放县文管所(博物馆)节假日免费开放和夜班补助的请示》(太文2017101号),文管所依据《博物馆管理办法》《博物馆定级评估标准》和省市县关于重大节假日及夜班补贴发放相关规定,结合《太湖县博物馆免费开放考勤制度》制定了《太湖县博物馆重大节假日及夜班补贴发放方案》,方案经县人社局、财政局、审计局、文化委审核同意,严格履行财务制度,无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

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私车有偿公用”的问题。一是委机关、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管所、体育中心通过查找证据,对“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私车有偿公用”问题进行充分的解释说明。委机关2017年因森林防火、扶贫迎检等应急任务向县公车平台申请车辆,平台上当日无车安排,因而租用职工私家车辆公用,根据标准支付租车费用。文管所(博物馆)因工作需要偶尔使用单位职工车辆,租车费用根据实际票据实报实销。县体育中心属事业单位,无用车编制不能在县公务用车管理中心申请公务车辆。因下乡扶贫、参加会议等公务需要,使用了单位职工车辆并报销了相关费用。二是县文化委党组书记约谈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原大队长,责令其对巡察组反馈的情况作出详细的解释说明。三是约谈现任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关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各个问题,要求作出解释说明,并举一反三,查找存在的其他隐蔽性的问题,及时纠正。四是委机关及委属各单位重新制定了更严格的车辆租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标准支付私车租赁费用。

针对“违规购买香烟和工作日饮酒”的问题。县演艺公司部分烟酒开支是因为在艺术节等大型活动中外请主创人员、编剧、导演、作曲、舞美设计人员在艺术节工作期间所用。对该公司经理进行了约谈。

针对“公务接待超预算”的问题。通过查阅记账凭证,委机关“公务接待超预算”具体情况为,2016年参加安庆市民运动会运动员住宿费等共计52828元,这些支出都记入了公务接待费,造成了公务接待费超预算47821.5元。市民运动会的支出应该记入项目支出;2017年,招商引资公务接待费等共计25067元。2017年我县将县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列入了重点工程开工建设项目,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县政府与北方华录公司签订了投资框架性协议。后来,北方华录公司多次安排公司人员及设计单位人员到太湖考察,每次都是文化委负责接待。这些支出都记入了公务接待费,造成了公务接待费超预算22925元。我委对会计人员进行了约谈,要求规范会计记账,严格执行财务纪律,确保财务支出规范合理。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0.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针对“委领导班子及个人年度述责述廉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委党组书记在20181212日的党组会上做了对照检查,并要求班子成员要亲自动手撰写个人年度述责述廉工作报告。督促各班子成员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准确理解述责述廉工作重要性,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针对“委机关办文质量不高”的问题。委机关研究制定了《机关公文管理制度》,明确了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机关发文质量。20181212日委党组书记对办公室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针对“行政执法单位工作慢作为”的问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行政执法工作慢作为”问题进行了整改。明确了专人负责。对文化市场举报投诉案件安排专人负责受理登记,根据投诉案件类型和办理时限进行分类,前期受理的“12318”举报投诉案件,责成经办人补登。要求举报投诉和案件严格做到限时办结,回复、办结情况及时登记,按要求按规定公开。

针对“少数单位档案管理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委领导调整了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一位分管领导。研究制定了文化委档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并将各乡镇文化站的档案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落实了档案管理的经费。20187月份,聘请太湖县阳霞档案整理服务部工作人员整理1950年至2014各类文件、会议记录等档案资料。二是县黄梅戏演艺公司及时召开工作会议,明确办公室人员负责将现有的资料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安排专人管理档案的借阅登记和入库手续。

针对“部分干部职工纪律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在县文化系统干部职工中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专项行动。制定《县直机关上班制度》,严明工作纪律,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性运行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和督察督办制度,规范工作秩序,改进服务工作。二是文化馆在职工会上,4位迟到人员向主要负责人说明原因,制订了文化馆上下班考勤制度,每位职工要严格执行签到手续。体育中心对4人未签到2人去向情况进行了调查,当日情况是1人在文化委机关办事1人到财政办理业务,另两人因签到簿在隔壁办公室而未签到。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1.日常监督执纪不够有力

针对“普通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执纪处理不严”的问题。根据太人社秘20185号文件规定201811追回了违纪职工2018元月份多发374工资。组织职工学习了《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太文2018130号),班子成员及各支部委员带头以身作则,定期对照单位的管理制度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当面指出立行立改,不护短不偏袒。

针对“警示教育不够,没有结合个别职工违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未充分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问题。我委召开了职工大会,结合系统内部职工违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严肃纪律,加强职工遵纪守法观念。结合“十大专项行动”,组织系统党员干部签订了《党员干部不参与赌博承诺书》、《党员干部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太湖县党员规范网络行为承诺书》,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特别是八小时外的监管。

12.执纪办案能力不够强

针对“信访件超时办结”问题。安排本单位负责信访件办理的业务人员与县纪委部门对接,已按要求补齐2017年办理的2份案件资料并整理归档。

针对“案卷资料不齐全,整理不规范”问题。我委对办理的违纪案件案卷及时进行了整理,按规范进行了归档。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

13.“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针对“党组没有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个责任’全程记实台账记录内容不准确、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建立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每年不少于两次,每半年一次。年初,文化委召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机关全体职工、委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听取了委属5个单位2017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汇报,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形势,部署2018年工作,要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要求,按规定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二是我委党组书记在20181212的党组会上做了对照检查,并要求班子成员要认真及时规范填写全程纪实台账,2019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针对“委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我委研究成立了以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党风廉政各项工作。二是研究制定了《2018县文化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清单》,对各项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三是召开了县文化委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委主要负责人从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回顾、落实“两个责任”整改情况、2018年工作任务三个方面简要介绍本单位党风廉政工作情况;在委党组会上传达学习了县纪委《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及《关于六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警示全体职工。

14.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针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委机关财务人员对2016年将公务接待费27186元计入差旅费情况做出说明。二是研究制定了《文化委机关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报销、公务接待等各项开支标准和财会业务操作程序。

针对“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太湖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活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中接待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接待标准,限制陪客人数,厉行节约,避免铺张浪费。二是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公务接待严格实行“五单合一”,即发票、菜单、审批单、派餐单、接待清单。三是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一定要规范财务手续。经查阅记账凭证,我单位在公务出差中重复报销伙食补助的原因是,将参加市民运动会的运动员的食宿费都纳入在一起报销,手续不规范。在今年的报销条据中,我委就切实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将运动员的住宿费分开报销。

针对“公积金缴存不规范”的问题。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对“公积金缴存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已责令4职工清退2015年违规发放的、超标准负担的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5025元,单位应缴未缴职工住房公积金492元因政策调整,以前年度无法补缴,故在该职工清退款中予以抵消。

针对“财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县文化馆、县体育中心根据巡察指出的财务管理方面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补齐遗漏资料,完善相关手续,并以此为戒,完善财务制度。二是委机关组织委属各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业务操作规范》和各种规章制度,自觉提高理论水平,扎实会计业务功底。三是委党组书记约谈了演艺公司负责人,要求深刻反省,及时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规范财务工作。县演艺公司立即自查自纠,根据《会计法》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重新规范了单位财会制度,严格各项公务开支和报销手续。针对“白条入账”问题,该公司已经作出说明并按规定整改到位。四是县体育中心对“县体育中心库存现金数额过大”问题做出了说明。五是县文化馆对职工借款情况做出了说明,该馆新制定了«太湖县文化馆财务管理制度»,规定:预支的差旅费,在出差人员返回7日内应结清;零星购物借款,应在收到发票15天内办理报销手续。借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5天。前次借款未还的,不得办理新的借款。出纳人员要加强对借款情况的清查,及时催还到期借款。

15.固定资产登记管理不规范

针对“委机关2017年、2018年购置的体育器材等没有登记入固定资产账”的问题。因所购农体工程体育器材全部安排到有关行政村和县城区晨晚练点,故未予登记;同时委机关安排财务人员对2017年、2018年购置的其它体育器材已登记入固定资产,并明确办公室工作人员管理固定资产,对其使用和流通及时做好信息登记。

针对“图书馆、文化馆、体育中心等单位2016年以来购置的部分固定资产没有记入固定资产账”的问题。一是图书馆认真核实账目,于201810已将两笔固定资产全部登记入账。二是文化馆在巡察整改会议上,明确了负责人对固定资产管理和控制,并对2016年以来购置的部分固定资产全部登记入库。三是县体育中心结合此次巡察整改和2019年会计制度改革,与11月底前,清理确定固定资产实际数量和价值,做好固定资产登记、报废、核算手续,完成清产核资工作任务。

针对“文管所2017年征集的文物没有做固定资产登记”的问题。文管所(博物馆)对2017年征集的文物没有做固定资产登记”问题作了解释说明:文物需经过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才能确认级别,而它的价值不可估量,故无法入单位内部的固定资产账簿,以“一元”名义金额录入太湖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历年来,博物馆各种来源入库的文物都按照入库手续进行了详实登记,且有专人管理博物馆库房藏品及总账,今后将继续完善《太湖县博物馆藏品库房管理制度》《库房保管工作机制》《博物馆安全保卫制度》等管理措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整改结束后我委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我县文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委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委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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