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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太湖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党组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7-18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2月17日至12月2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办开展了巡察。2019年2月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抓实抓好问题整改

我办在落实整改工作中,始终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深挖根源,坚持问题导向不遮掩回避,落实整改到人到岗,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意见。县委第二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办党组多次召开巡察整改问题专题会议,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责任和措施,形成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落实责任人和责任股室,明确整改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并要求班子成员结合2018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把涉及到自身分管工作的巡察反馈问题说清楚、谈透彻,红脸出汗,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列出问题清单,逐条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和时限,夯实整改责任,确保巡察反馈意见中的每一项问题都要得到彻底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办党组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组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工作,履行相应问题整改落实的直接责任,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各股室负责人切实履行具体责任,负责抓好整改事项的落实。

(三)制订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及时制订了《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并对照方案制订了《整改清单》,围绕6个方面24个主要问题,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台账,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帐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二、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

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对标对表强化措施,扎实开展基础工作,到目前为止,6个方面24个主要问题已完成23个,基本完成1个,挽回经济损失22500元,追责问责1人,建立健全制度15项。需要一定时间或长期坚持整改的,也按预定方案稳步推进,总体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针对“县扶贫办党组未研究制定党组议事规则”的问题。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对县扶贫办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对议题准备、会议讨论、会议决定、会议记录等各环节进行了规范。

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详实会议记录。党组会议落实专人、专项会议记录本详实记录;二是依规进行决策;党组会议重要决策时,要求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并阐明理由,党组书记最后总结发言,并如实记录;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做到重大事项、重大支出集体决议,切实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四是明确规范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选人用人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做到事前有方案,事中有记录,事后有公示,程序透明,结果公开,任免事项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报批报备;五是规范一般公务员年度考核程序,以公务员职务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2018年度公务员考核严格遵守职工民主测评和班子会研究综合评定考核等次。

2.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

针对“重点工作有短板,光伏扶贫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县扶贫办制定了《太湖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细则》(太开办〔2018〕58号)。各乡镇督促指导贫困村严格落实光伏扶贫收益分配政策,按照太开办〔2018〕58号文件要求开展了村级光伏扶贫收益分配情况核查工作,制定了村级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实施方案。

针对“社会扶贫项目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加大扶贫办项目监管力度,目前牛镇中学运动场已完成足球场部分混凝土的铺设,正在铺设篮球场及辅助工程的混凝土,看台也正在建设,已完成工程进度的百分之七十,总体工程在2019年7月底前全部完工。

针对“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县扶贫办结合“春季攻势”活动的开展,通过建立边缘户台账、加强宣传、开办“扶贫夜校”等模式,全县群众对脱贫攻坚政策有了新的认识,“争当贫困户,不愿意脱贫”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有效遏制。同时,通过“智志双扶”模式,让贫困户对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有了更深刻的理解。2019年第一季度涉贫信访件中要求评定贫困户或要求享受更多政策措施比例相比上一季度明显降低。

针对“部分工作全市排名靠后”的问题。县扶贫办加大了督查调度和业务指导工作力度,全县各乡镇将数据质量作为核心工作,逢会必提要求、必做部署。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全县扶贫信息系统数据质量有了很大提升,在数据质量通报中位列全省12名。经过持续深入的开展宣传,“社会扶贫网”推广工作有很大的进步,各项指标与前期相比均有很大的提升。2019年2月太湖县“社会扶贫网”新增捐赠资金排名全省前十,并被省扶贫办通报表扬。

3.统筹协调力度不够

针对“对‘十大工程’责任单位协调不到位”的问题。县扶贫办建立年度工作清单和月任务清单,确保十大工程部门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有序推进;出台了《太湖县脱贫攻坚月暗访工作方案》文件,建立了常规暗访工作机制,3月27日对3月份开展了暗访,对暗访结果进行通报,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度;出台了《关于建立太湖县脱贫攻坚工作调度机制》,建立十大工程部门调度工作机制,每月根据各部门上报月工作进度,召开指挥长会议对工作不达时序进度的部门进行调度,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全面推进,压实了责任,推动了工作。

针对“基层业务指导效果不明显”的问题。县扶贫办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脱贫攻坚督查考核和基础工作的通知》,结合“春季攻势”活动的开展,对基层档案、扶贫手册等基础信息进行了数据更新,重点对14个动态调整程序不规范的村资料进行了完善,促进乡镇档案资料进一步规范,确保了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识别程序规范,乡村两级基础工作得到了全面规范,业务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为户脱贫、村出列、县摘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不力

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党规不系统不深入”的问题。修订完善了学习制度。重点围绕“学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开展专题集中学习讨论,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的方式抓实学习,有目标要求、学习内容、方法措施,有学习计划。每名党员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围绕“学、改、做”制定出个人学习教育规划。在“学”上坚持有计划、有重点、有笔记、有体会;在“改”上列出个人问题清单,并扎实进行整改;在“做”上亮身份、晒个人承诺,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每人每月学习笔记不少于1000字,每月检查一次。制订了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学习制度。

5.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针对“党组成立后未及时调整理论学习中心组负责人”的问题。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太湖县扶贫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落实专人专责,做到意识形态管理有人员、有任务、有阵地、有手段、有经费。配备专用电脑登录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电脑进行加密防护,实行专人负责,防止贫困人口数据丢失和信息泄露;二是强化学习研究。出台《太湖县扶贫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落实。办中心组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对股室的年度考核,形成工作压力。理论学习中心组负责人由党组书记、主任担任,党组成员、副主任、机关支部书记分管宣传思想工作,明确了学习秘书;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建立了自有意识形态宣传阵地,与扶贫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内容上墙,积极在各类媒体发表扶贫工作宣传报道。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党建标准化水平不高

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把“三会一课”列入支部党建工作重点责任清单,党支部书记为党建活动组织第一责任人,扶贫办全体职工集中学习了《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于2019年3月31日高质量召开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班子主要负责人在2019年度3月31日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做了对照检查;支部负责人在2019年度3月31日组织生活会上做了对照检查;二是创新活动方式。通过“微党课”、道德讲堂等,增强党组织的活力,3月份在党员大会上,机关支部书记给全体党员上了一堂“坚持以习近平扶贫论述为指引,全力助推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党课。

针对“党建日常工作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加强党建档案资料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党建档案资料收集、发现末归档的档案及时整理归档;按党费缴纳规定,及时足额收缴党员党费。3月底前2名副主任的组织关系已转入。

7.党内组织生活质量不高

针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教育本单位党员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报告及个人发言提纲,如实报告被组织函询、谈话、问责情况,做到不瞒报、漏报、虚报。班子主要负责人在民主生活会上、支部负责人在组织生活会上均作了深刻的对照检查。

针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严格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2019年3月31日召开的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严格按程序对支部党员进行了民主评议,并就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规范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8.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

针对“以组织集体登山活动名义为每名职工发放1500元运动鞋服方面”的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深入持久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紧盯重要节点、项目股室、重点干部,紧盯“四风”问题新变化新动向,发挥正反典型的教育警示作用,加强宣传舆论引导,营造抓作风树新风的良好舆论氛围。按规定追缴2016年12月25日以组织集体登山活动名义为每名职工发放1500元运动鞋服违规金额,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针对“机关接待管理制度制定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完善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太湖县扶贫办公务接待制度》等规章制度,重点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工会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整改规范,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二是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四单合一”制度 。对公务接待的管理审核和费用报销设立“两不”准则: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对财务票据、接待公函、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等“四单”不齐全的一律不予报销;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审核。对公务接待审批单内容填写不完整的,一律不予签批。健全内部接待审批制度,重新修订接待工作规范,进一步细化接待范围、流程、标准,对确需接待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坚决按规定安排食宿。

9.工作作风抓而不实

针对“督查整改不力”的问题。建立督查整改工作长效机制,注重督查工作同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办,确保督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不走过场。开展光伏扶贫存在问题自查自纠并已全面完成,全县各乡镇共自查出4个方面7个问题,并落实立行立改,整改已全面到位。形成了《太湖县关于光伏扶贫电站问题自查情况的报告》,报送至安庆市扶贫办。

针对“个别‘雨露计划’学生申请、审核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按照“雨露计划”申报条件,完善相关学生的申报材料,并于2019年2月份严格按照申报流程完成了审核、审批工作。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0.警示教育开展不力

针对“未结合单位实际开展警示教育”的问题。一是开展正面教育。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二是开展反面警示教育。在3月份的职工会上,以各级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件为戒,结合本单位2017年度4名职工因为审核把关不严被处分对全体职工开展了一次警示教育,号召全体党员干部不断筑牢思想防线,严守规矩纪律;三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坚持做到以上率下,维护纪律严肃性,及时做好《太湖县扶贫办制度汇编》的“废、改、立”,强化工作纪律督查。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1.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针对“未建立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等制度”的问题。一是制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二是制订完善财务公开、财务管理、信访、保密工作制度,研究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

针对“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太湖县扶贫办“三重一大”制度》,集体讨论重大问题决策、扶贫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研究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时末位表态。重大项目投资及大额资金使用均提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二是规范档案资料管理。党支部会议、办公会议集体决策实行专人记录,专人负责,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做好会议记录。决策过程的原始记录、会议纪要及书面文件等相关资料一同存档备案;三是聚焦“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既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加强对分管的股室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督促纠正。对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向县纪委监委、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报告,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追究问责。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须通知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长参会。

针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够”的问题。一是明确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将管党治党任务细化到各位班子成员和各业务股室,明确从严治党的目标和措施。制订财务公开、财务管理、信访、保密工作制度,研究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抓好学习计划、预告、考勤、通报、建档、报告、检查等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其他班子成员《记实手册》审阅签字,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二是强化教育学习抓提升。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把政治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的整体规划,切实使政治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传递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的正能量,党员干部自觉增强纪律意识,自觉做到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坚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坚定不移。

12.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针对“扶贫资金专户未配备专业财务人员”的问题。扶贫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强化了财经纪律学习;出台了太湖县扶贫办光伏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坚持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教育培训;并聘请中诚会计事务所财会专业人员对所有会计档案进行清理,并及时对2018年度扶贫资金专户记账凭证进行了装订整理。             

针对“财务审核审批等环节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完善财务手续,大额支出须有经手人签字,附会议纪录、正规发票等做原始凭证。2016年支付天柱绿色能源公司光伏电站建设款条据,2018年支付光伏专项资金条据不规范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三、坚持标本兼治,完善整改长效机制

一是持之以恒抓主体责任落实。以巡察整改及“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完善责任落实、检查考核、倒查追责制度,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二是持之以恒巩固整改成果。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继续抓好巡视整改的后续工作。对已经进行的各项整改工作,及时组织“回头看”,对已取得整改成效的长期坚持,防止出现反弹。对涉及长远的整改事项,脚踏实地,一步一步抓好落实。县扶贫办党组在整改过程中,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及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并严格执行。

三是持之以恒推动中心工作。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将巡察整改与脱贫攻坚目标考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紧扣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不断提高贫困识别、帮扶、退出精准度,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确保2019年度我县如期实现高质量脱贫摘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办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4162625;邮编246400;电子信箱:thfp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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