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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七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7-18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9日至12月1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2019年2月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局了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一是压实领导责任。成立县人社局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建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办公室主任为整改办公室成员。3月5日,在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查摆各自及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收到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拟定《县人社局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按照落实巡察整改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原则,缜密精细制定台账,把6个方面12项25个具体问题,每项整改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单位,明确了整改标准,制定了整改措施,规定了整改期限。

三是坚持立行立改。局党组强力推进整改工作,以反馈意见为行动指令,既从点上抓具体事具体人,又从面上抓管党治党的落实。局党组既召开研究部署会,又召开定期交账会,集聚力量、同频共振推动整改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站在整改工作最前沿,党组书记带头,全员全过程参与整改、认真履职,每位班子成员对牵头负责的整改问题做到认真调研、深刻分析、制定措施、定期督察,并严格执行对账销号制度,对反馈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处死角。

二、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对照反馈意见和整改方案,局党组担当履责,精准发力,使整改工作有序展开、有力推进、有效落实。共反馈6个方面12项25个问题,已完成22个,未完成3个。挽回经济损失40724元,追责问责10人,建立健全制度17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针对“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2019年3月5日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进行面对面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学习《党章》强化党的领导;三是修订《县人社局党组议事规则》。

 针对“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重申《关于印发〈太湖县人社局机关管理十项制度〉的通知》(太人社党〔2018〕21号)文件;二是局主要负责人约谈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求各单位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2.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到位

针对“就业脱贫培训工作不扎实”的问题。一是召开技能脱贫培训需求摸底调查会议,对贫困劳动者培训需求进行摸底,今年我县有就业和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者为724人,其中对种养植业需求培训需求较多,占总需求的70%。二是2019年3月27日下发《关于推荐技能脱贫培训备选培训机构的通知》向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征选技能脱贫培训机构。三是将参加培训的贫困劳动者信息与扶贫办数据及就业失业和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数据进行比对,对参训人员进行身份审核,最终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针对“培训申报资料失真”的问题。一是举行人社讲坛,开展就业脱贫相关政策解读;二是出台《太湖县技能脱贫培训实施细则》,每期培训班巡查次数不低于2次,培训完成后由公才局组织人员对参加培训人全员电话回访;三是培训教师已退回课时费1800元。

 针对“对上级督查反馈就业脱贫培训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对上级督查反馈问题进行整改,对今年开展的培训每期培训班巡查次数不低于2次,培训完成后由公才局组织人员对参加培训人全员电话回访;二是责令相关培训学校进行整改,完善教室、实训场地等硬件设施,配齐所报专业老师,严格按照每个工种配足4名以上与专业匹配的专兼职教师,其中专职教师不少于2人。

 针对“扶贫载体就业创业带动性不强”的问题。一是出台《太湖县就业扶贫基地验收方案》《太湖县就业扶贫驿站实施建设验收方案》;二是对2019年度新建驿站、基地严格按照两项实施方案进行验收,取消太湖县佐农装饰品加工有限公司就业扶贫基地资格;三是根据省人社厅相关规定,经与商务部门对接,将驿站电商中心和商务部门电商网点结合,充分发挥驿站电商中心的作用。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3.党管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针对“未明确党组成员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问题。一是2019年3月18日召开党组会议,出台《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明确成员分工,确定具体责任单位。二是重新修订《县人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出台《县人社局党组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安排》,严格抓好中心组学习,截止2019年6月底已学习10次。

4.党内专题学习教育不扎实

针对“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脱贫攻坚政策学习不深不透”的问题。一是举行人社讲坛,开展就业脱贫相关政策解读和党务知识培训,并进行扶贫政策和党务知识测试;二是公才局支部结合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进行“讲严立”补课,机关党委副书记集体约谈所属各支部书记,举一反三抓整改。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5.党建标准化水平不高

针对“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不规范”的问题。一是2019年3月12日局机关党委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从严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二是按要求抓好党委(支部)建设,进行党务知识培训,对相关工作进行规范;三是机关党委副书记集体约谈所属各支部书记,举一反三抓整改。

 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的问题。一是进行党务知识培训,对党员发展过程和相关会议记录进行规范,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局机关党委、所属党总支、支部均落实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机关党委副书记集体约谈所属各支部书记,举一反三抓整改。

6.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

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掌握《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打牢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二是2019年3月5日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进行面对面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党组成员按照分工参加下属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四是创建局机关支部退休党员学习微信群,及时传达相关要求。

 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局机关党委会上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从严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健全“三会一课”纪实制度;二是支部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填写“三会一课”纪实表,进行党务知识培训,对相关会议记录进行规范;三是3月27日召开局机关党委组织生活会,进行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7.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

针对“‘三公经费’控制不严”的问题。一是重申《关于印发〈太湖县人社局机关管理十项制度〉的通知》(太人社党〔2018〕21号)文件,严格接待报批手续,严格控制就餐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员;二是出台《太湖县人社局内部财务审计办法(试行)》,在每年第四季度进行一次内部审计;三是参与超标准业务接待人员退款1397元;局主要负责人约谈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严肃批评“三公经费”超支问题,要求各单位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

 针对“违规发放福利”的问题。一是相关人员全额退款,共计22300元;二是对财务人员进行教育,严格财务审核,从严把关。

8.工作作风不够严实

针对“项目验收工作不严谨”的问题。一是完善验收意见和签字手续,要求3家资料不全的扶贫驿站完善资料;二是从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4月15日组织人员对26家就业扶贫基地进行实地核查,经核查有5家扶贫基地符合条件予以验收,21家取消就业扶贫基地资格。

针对“对企业新员工培训工作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对企业新员工培训工作严格审核把关;二是追回不符合条件的培训人员培训费2400元。

针对“个别下属单位负责人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机关党委副书记约谈相关人员;二是要求要加强学习,严格认真履职,完善流动党员基础台账。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9.警示教育开展不力

针对“局党组未结合实际开展警示教育”的问题。一是2019年3月21日到县看守所进行警示教育,通过教育,强化法律意识、底线意识,自觉严守工作纪律,廉正奉公,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从源头杜绝违法犯罪;二是相关人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对受处分情况作深刻检讨。

10.考勤制度执行不严

针对“抽调下乡扶贫工作人员不在岗”的问题。一是重申《关于印发〈太湖县人社局机关管理十项制度〉的通知》(太人社党〔2018〕21号)文件,重申考勤制度规定;二是利用微信群经常进行教育提醒;在各窗口和办公室门口,规范放置提示牌;三是局机关每周不定期进行一次检查,放置提示牌和及时签订现象得到根本扭转。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

11.党组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针对“一抓到底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2019年3月5日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进行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密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形成闭合回路,确保件件有回音。

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的问题。一是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情况,收集对班子及个人的意见建议;二是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组书记每季度对《记实手册》记录情况进行审阅。

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一是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对没有价值资料的资产可以先以名义金额1元记入财务帐;二是对有价值依据的(计算机、打印机、空调、办公设备等)据实调帐,对没有价值资料且没有评估必要的资产,仍暂按名义金额1元入帐。

12.内控机制不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

针对“财务审核审批监督不严”的问题。一是重申《关于印发〈太湖县人社局机关管理十项制度〉的通知》(太人社党〔2018〕21号)文件,严格先报告后审批制度,必须要有经办人签字,财务人员审核后,方可报批;二是对三项大额发票进行核查并完善佐证资料;三是对发放不规范的费用进行退款,共计12000元。

 针对“县技工学校在工程建设、机械租赁、往来结算等方面廉政风险突出”的问题。一是局分管负责人对学校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约谈;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县技工学校工程建设,出台《太湖县技工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等6项制度;二是3月27日,召开校务会议,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要求,对学校维修、改造、新建等大小工程从计划、建设、结算、审核等方面做出相关规定。机械租赁费用,自元月至今,共收欠费159350.00元。三是资产处置按照法律程序,已于 4月12日与拍卖公司签订了委托拍卖协议,并于5月16日上网进行公告。根据法律程序要求,定于6月11日10时执行拍卖程序。但第一次拍卖因竞拍人数不足,拍卖标的流拍。待处置结束后,再请审计业务部门对其进行专项审计。

针对“差旅费报销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重申《关于印发〈太湖县人社局机关管理十项制度〉的通知》(太人社党〔2018〕21号)文件,差旅费报销按照出差前先填写《出差审批单》经领导同意后凭票据实报销,必须要有经办人签字,财务人员审核后,方可报批;二是对违规报销的差旅费进行退款,共计827元。

三、下步工作打算

落实巡察整改是人社系统认真总结、深刻查摆、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巩固、转化、提升整改成效还需不断深化、善作善成、久久为功。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人社工作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提升,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轻忽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坚决扼制问题反弹回潮。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狠抓执行落实,确保作用彰显;对党风廉政建设、脱贫领域、机关党建、财务审核审批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县委决策部署在人社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真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实处发力。

(三)围绕中心,强力推动人社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人社事业发展的引擎器, 聚焦县委、县政府“1142”工作部署、实施“五大战略”等工作,突出稳就业这一中心工作,深化社会保障、人才人事、绩效评估三大改革,实施人社扶贫、治欠保支、作风建设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四大行动,不断推进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新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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