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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西乡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2016-09-02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近日,城西乡通过党委会、乡村干部大会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面覆盖乡机关全体职工、乡直单位和村两委负责同志。

     会上,对《条例》全文进行逐句逐字学习,就问责情形、问责原则、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方式、问责程序和问责的运用等作出了详细解读,使全体乡村干部认识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中央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又一重要举措,再次体现了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坚决态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该乡党委书记在乡村干部大会上强调:各党组织书记一定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必须传达到每一位党员,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和内涵,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力求学深学透,入脑入心;同时要把责任扛在肩上,敢于担当;把纪律记在心上,干净干事;把精神写在脸上,展示形象。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要以“带头干好本职事、带头做好身边事、带头管好家庭事、带头参与公益事、带头完成组织交办事”的五事带头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切实做到善作为、敢担当。(汪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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