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纪检监察网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本级巡察工作
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安徽省太湖中学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0-04-04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4月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安徽省太湖中学反馈巡察情况。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张菁菁代表巡察组分别向太湖中学党总支书记、校长潘德安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英华就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潘德安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1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太湖中学开展了巡察。

党的十八大以来,太湖中学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认真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狠抓教育教学质量,在历年的高考中均取得佳绩。但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严格,与办人民满意教育有差距,学习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不扎实,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日常监督教育不够,作风建设不扎实,领导班子工作激情不够,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合理,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规定动作有欠缺等。

张菁菁提出三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省、市、县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二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选人用人程序。

    陈英华代表县教育局党委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整改决心;二要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完成整改任务;三要立足长远,统筹推进,扩大整改效果。

    潘德安表示: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太湖中学党总支将认真对照反思、积极落实整改。一是提高站位,严肃对待;二是立行立改,抓好落实;三是抓好结合,引领发展。

    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谭松平及相关人员,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太湖中学班子成员、校行政二级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主办单位:中共太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太湖县监察委员会    皖ICP备17027370号-1
地址: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529号  联系电话:0556-4162252  技术运营:一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