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6-29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6月19日以来,我县普降大雨,弥陀镇降雨量居全县之首,部分村损失严重,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确保防汛救灾工作落到实处,弥陀镇纪委严明工作纪律,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防汛救灾工作中先锋模范作用。
严肃政治纪律。全体镇干、村组干部要积极主动参与到防汛救灾工作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服从党委政府的调度和指挥,做到以大局为重,以人民为重。
严明工作纪律。镇村干部要加强值班值守,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做到岗不缺人,人不离岗,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报告灾情,绝不允许瞒报、谎报灾情。
严格责任落实。实行防汛救灾工作包保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形成镇干包村,村干包组,党员骨干包户网格化责任体系。镇村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全面了解灾情,排查安全隐患,制定处置措施,确保“不死人,少伤人,降低损失”。镇直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坚决执行党委政府统一号召指挥,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主动深入联系村协助防汛救灾工作。
强化责任追究。镇党委开展防汛救灾工作巡查,对不履责,乱履责和脱岗、空岗现象予以处理。对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镇纪委追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查银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