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6-22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6月18至19日,全县普降暴雨,临近宿松和湖北省蕲春县张榜镇的刘畈乡栗树、九田、马畈等村10小时内降雨量达280毫米,面对严峻的防汛形势,刘畈乡纪委重申防汛工作纪律,要求乡村党员干部要忠于职守,认真履责,确保安全度汛。
一是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要把当前的防汛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立即投身到各自的责任区域,指导群众防汛避险。严格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不出现人员死亡事故;确保防汛、抢险、撤离危险区域科学有序 ;确保受灾群众情绪稳定。
二是严肃防汛工作纪律。全乡一律取消休假,全体干部立即返回工作岗位,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果断处置。对在防汛抢险期间不履行职责,违抗命令、擅离职守、临阵退缩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严格督查问责。乡纪委对防汛救灾各项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进行随即抽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对违反防汛救灾工作纪律的党员干部,一经发现,乡纪委将从快从速从严查处;确保乡党委、政府的防汛工作部署得以贯彻执行。(刘畈乡 朱书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