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6-15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会议纪律事关会议的质量和效果,事关党委、政府形象,体现干部的精神风貌、纪律意识、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一年来,刘畈乡会议纪律整体情况呈现好转趋势。但是,仍然存在不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参加会议、未经同意由他人代会甚至无故缺会、迟到早退及会上玩手机等现象。为此,乡纪委以乡6月3日会议为契机,对未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参加该次会议、未经同意由他人代会甚至无故缺会的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
通报要求:为了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改进会风。
一、所有参会人员必须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准时参会,并至少提前10分钟进行会场。因公出差等原因不能参会的,需要调整参会人员的,向会议主持人或者主管领导请假,并报乡学党政办公室备案。
二、参会人员履行签到手续,按指定位置就座,不得迟到早退,将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状态,不得将手机放在桌面上,不得随便走动、随意交谈。
三、参会人员要认真做好参会各项准备工作,尤其代会人员要了解熟悉情况,需要汇报和发言的要做好发言准备,并按要求回村或单位迅速传达会议精神。(刘畈乡 朱书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