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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监督管理室
   发布时间:2017-03-28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负责对县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工作;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向市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相关纪检监察室;负责查办案件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协作办案机制,归口管理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负责追赃等工作;负责对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委局办案场所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督促做好办案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督促查办市纪委、县委和委局领导批办、交办案件及办理相关事项;负责对全县查办案件及其相关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协调经济责任审计有关工作;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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