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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太湖县百里镇委员会关于十五届县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6-18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27日至6月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镇进行了巡察。2019年9月1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我镇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抓实整改主体责任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组织。巡察意见反馈后,我镇党委立即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全面认领巡察反馈意见,并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第一组长,镇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制定方案,压实责任。制定了《县委第三巡察组对百里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和整改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限。主要负责同志自觉扛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除负总责外,主动认领3个方面6项7个具体问题;其他班子成员根据任务分工,主动担责、积极认领,有力推动了整改落实。

三是强化督查,确保成效。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周一次碰头,听取整改进度汇报,会商整改举措,并及时向县委巡察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对各单位、各办公室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实时通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立行立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

(1)针对“党委议事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在10月9日党委会上党委主要负责人就未遵循末位表态制度做检查;二是于10月29日认真学习党委议事规则,并对其中1条进行完善;三是在后期的会议决策中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2)针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缺乏沟通,班子合力不足,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强”的问题。一是执行谈心谈话制度,主要负责人、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每周定期沟通碰头,加强沟通,增强合力;二是镇长与职工干部交流谈心,镇其他负责同志加强与干部职工的交流谈心,及时了解职工思想状况,及时发现解决思想问题,提高队伍凝聚力;三是镇主要负责人每周到村进组入户督查脱贫攻坚、重点工程、产业发展、饮水安全等中心工作,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调研,推进工作进度,提升工作质量,重点工作均能按要求完成任务;四是镇成立工作督查组,加强工作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形成争先进位氛围。

(3)针对“重大项目前期讨论不充分,仓促开工”的问题。一是10月29日在镇党委会上再次学习《党委议事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二是经镇班子会讨论通过,政府已退出百政公司股份,相关人员撤出董事监事。10月份请第三方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并督促公司加强财务运营;三是加大招商力度,党委书记10月份到广州、镇长12月份到上海进行专程招商、精准招商,通过各方面努力,完成今年招商任务。目前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第一批次符合规划部分63亩已获批农转用。

2.脱贫攻坚工作有短板

(4)针对“产业发展谋划不精准”的问题。一是经调查核实,除南斗村种植菊花项目程序不规范外,其他项目程序均合规。针对南斗村菊花种植项目程序不规范问题,4月28日对南斗村两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二是10月21日制定《太湖县百里镇村级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三是11月份开展扶贫资产核查登记工作,对扶贫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未发现资产闲置情况,技术部门加强村级产业的指导和服务,全年村级产业预计可实现集体经济收入200余万元;四是10月份督促松泉村制定小额信贷偿还计划,小额信贷关联户收益按照太脱指办〔2017〕31号文件每年分红3000元/户。

(5)针对“扶贫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一是9月30日在镇村扶贫工作会上再次学习扶贫手册规范填写标准,各村居均及时开展了二级培训;二是8月14日召开镇村干部大会,布置“秋季攻势”工作,各村居对发现的措施成效缺漏问题立行立改;三是已督促东口村和柳青村对帮扶计划和书记遍访表进行规范完善;四是9月30日镇村扶贫会上对书记遍访工作进行了再次培训。

3.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力度偏弱

(6)针对“乡村振兴工作研究谋划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在第三次、第四次双月调度会上镇主要负责人就乡村振兴镇村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研究部署;二是6月18日、10月11日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乡村振兴工作;三是10月30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0年),并在全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四是已经向县发改委上报《百里镇乡村振兴项目谋划表》,部分意见和项目已纳入县总体规划,经对接主管部门,镇级乡村振兴规划未作统一要求,待条件成熟后再行编制;五是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季度深入各村居调研产业发展,督查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

(7)针对“个别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一是镇主要负责人到各村居进行扫黑除恶专项督查,镇村干部结合“敲门行动”“扶贫夜校”“普法进校园”和“千家万户访平安”发放宣传折页3000余份,张贴《通告》1000余份,设置线索举报箱11个;二是10月22日上午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主要负责人会上对个别村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三是镇纪委10月17日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8)针对“落实市纪委对太湖县林长制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在10月29日班子会议上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林长制基本知识、《安徽省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二是11月初完成全镇和十个村居“一林一策”编制工作;三是对市纪委督查太湖县林长制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再次进行了梳理完善。

(9)针对“教育工程建设进行缓慢”的问题。一是10月23日在中心学校工作会上进一步要求加强教育工程管理;二是吴畈小学于秋季顺利开学,文化和绿化工程均已施工;三是11月5日对耿家幼儿园等在建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并落实相关整改措施。

4.村(社区)管理不严格

(10)针对“对村级落实镇党委政府决策缺乏跟踪督查”的问题。一是10月11日已收回违规支付的利息、工资补助费用;二是11月22日对两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三是从10月份开始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梳理排查,无类似问题。

(11)针对“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分别于12月4日人大代表评议会(各村居书记)、12月18日镇村干部大会两次对“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专题培训;二是梳理各村居2014年以来的低保、救灾款物发放情况,在村居公开栏和近期村民代表大会上进行公示;三是镇农组办于2019年8月开展半年度党建督查,将“四议两公开”作为重点督查内容。

(12)针对“村级工作餐制度监管不力”的问题。一是国庆节后,镇纪委到各村居开展工作餐核查,暂未发现工作餐不规范问题;二是10月17日镇纪委对两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三是10月31日收回违规早餐费。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5.理论学习不够深入

(13)针对“镇党委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欠缺,学习专题与当前学习重点结合不够”的问题。一是完善了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9月份结合重点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10月份学习习近平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并开展主题教育研讨和调研成果交流,11月份开展经济建设理论专题学习;三是11月份在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上开展了“一法七条例”专题学习2次。

(14)针对“部分班子成员政策理论知识掌握不全面”的问题。一是在主题教育期间,将前期落下的课程在主题教育读书班中进行了补学;二是按照主题教育的要求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三是于5月21日、10月22日和10月23日开展了3次镇村干部和机关职工干部主题教育、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等知识测试。

(15)针对“下属村(社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不系统、不全面、不深入”的问题。一是各村居按照要求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制定了学习计划并予以落实;二是东口、柳青、松泉、虹桥四村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均在各类各层次会议进行了学习;三是镇蹲村工作组长经常到村组织村两委集中学习;四是10月份对村两委成员进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

6.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6)针对“2018年、2019年度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未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负责人”的问题。一是开设了党委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工作专题(12月份);二是明确了宣传委员分管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分季度对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分析总结。

(17)针对“部分村2018年换届后两委分工,未明确分管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人”的问题。一是各村居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人;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2019年度“党的建设”考核指标;三是要求村居党组织书记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7.党内集中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

(18)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定动作均未全部完成,欠账较多”的问题。一是及时制定工作提示单,2019年度下发党建提示单5次,主题教育提示单4次;二是开展督查工作,2019年8月份开展党建工作半年度督查,重点对“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年终考核时将对上期督查整改情况再次进行回头看。11月上旬和12月中旬两次开展主题教育专项督查;主题教育期间县委主题教育巡回指导组定期到各支部进行督查指导,各支部均按照规定动作开展,重要环节如“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党课等均由镇党建指导员参加并指导。通过督查和党建指导员的参与指导,进一步规范了主题教育开展,增强了学习的自觉性和经常性,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对6名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8.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9)针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树立不牢”的问题。一是2019年共召开党委会议42次,研究部署党建工作26次;二是2019年7月份制定镇党建工作“三个清单”,各村居、各支部也相应制定党建工作计划;三是在2019年3月份召开的书记抓党建的述职评议会中,西山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镇直机关文卫支部作为代表进行了口头述职,其他同志进行了书面述职,对机关单位和非公进行了评议;四是8月份对基层党组织进行了半年度工作督查,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政治生日等作为重点督查内容,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9.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20)针对“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政府机关支部、财政政法支部、虹桥社区党支部对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整理规范相关台账资料;二是开展日常工作督查,经复核,各村居党建工作均能按照标准化要求开展。

(21)针对“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10月21日,党委书记、组织委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进行深刻反思,对照检查;二是在10月22日到23日的党支部书记培训班中,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三是责令部分村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补选,镇党委已批复;四是柳青村下属三个支部于8月2日均进行了换届,实际到会人数应是叶青支部9人、青畈支部17人,美丽乡村支部17人,因业务人员清点错误,报告人数有误,但该村三个支部均按照规定程序选举,选举结果有效;五是对7名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22)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2019年5月份,对全镇102名党员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出带病入党1人,异地违规入党1人,严重违反入党程序16人;对带病入党人员进行了延长预备期半年、异地违规入党人员进行组织谈话的处分决定;严重违反入党程序的6名相关党组织书记进行了组织提醒谈话,镇相关责任人也将接受县纪委组织处理;二是2019年8至9月份对2014年以来发展的党员进行了民主评议,成立工作专班调查、走访、访谈,综合判定党员表现,在评议走访调查过程中未发现有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员入党。针对松泉村入党未过半数问题进行核查,赞成票超过半数,符合党员发展双过半原则。虹桥社区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确定发展两名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符合党员发展要求,程序合规,支委会应进行审查,10月17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美丽乡村支部党员转正于2016年12月2日召开党员大会并进行了票决,该会议记录记在社区党员发展专题记录本;三是制定百里镇党员发展工作联系点制度,进一步明确驻村工作职责;四是10月22日对党组织书记和党建业务员进行了关于党员发展的培训,学习了《党员发展工作细则》。

(23)针对“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万佳集团党支部、柳青村2014年以来的党费缴纳情况与年初核定情况进行了比对,柳青村2014-2017年度期间收取党费未按时足额进行登记,导致登记数少于上交数,万佳集团每年一次性收取党费,未按月缴纳及登记,柳青村及万佳集团已完善登记簿,上缴数字与核定数目、登记数目一致。10月17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该支部党费收缴工作已按规定整改;二是2019年度党费年初核定经由支部核定并公示,镇党委审核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核定数字为5.065万元,并要求支部按季度上缴,按月登记。截至目前为止上缴专户3.024万元,第三、四季度党费正在收缴中,收齐后立即上缴;三是对党建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党费收缴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10.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

(24)针对“‘三会一课’‘两会一评’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镇党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指导员的工作职责的通知》,党建指导员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重要会议、组织生活会、党员发展相关会议必须到会指导,规范了党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二是2019年7月后开展了党建工作半年度督查、主题教育专项督查3次;财政政法支部、万佳集团支部均按照要求开展“三会一课”“两会一评”等基本组织生活;三是镇党委下发了《关于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镇机关支部、东口村、松泉村、柳青村、虹桥社区支部于12月份均召开了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后制定了整改清单,并要求将清单及整改落实情况在下一次的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报告;各支部也进行了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小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小范围内测评,优秀率不超过30%,并由支委会审定评议结果,结果进行公示。相关党建指导员均到会参加指导并上党课,支部书记到各支部上党课;四是镇纪委对6名相关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

11.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

(25)针对“村(社区)党组织党员年龄结构老化”的问题。一是2019年度,共发展党员16人,其中农村党员13人。今年发展的农村党员平均年龄为33.5岁;二是已建立农村优秀青年人才信息库和积极分子台账。现有35岁以下积极分子62人,农村优秀青年373人。

(26)针对“村级党组织带领群众谋发展能力不强”的问题。一是6月份组织各村居开展项目库清理工作,对前期不合理的产业项目发展计划进行重新规划。10月份各村居按要求制定可持续产业发展项目规划;二是通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2019年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85.5万元支持村级产业发展,同比增加285.5万元;三是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管理相关规定,完善项目申报程序,充分利用移民后扶、县域结对等项目加大对非贫困村产业发展的支持,2019年投入222万元,经预测,虹桥、松泉、柳青、东口村级集体经济均能突破5万元;四是截止10月31日,村居债务675.27万元,其中运转性债务169.27万元,建设性债务506万元;五是10月31日收回虹桥社区干部有偿借款利息,退回借款本金,对社会个人借款进行清理锁定,在2020年6月30日前还清;六是财政所加强对村级债务的管理,10月份组织各村居制定偿还计划,根据计划安排,2019年已偿还村居锁定债务2703890.26元;七是10月17日镇纪委对虹桥社区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1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未杜绝

(27)针对“违规公款饮酒”的问题。一是12月10日收回2017年7月28日就餐费;二是10月21日镇纪委对2名就餐人员进行了约谈;三是在12月10日职工会议上开展警示教育。

(28)针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10月24日组织财务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务接待制度;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理财小组定期对财务支出情况进行审核;三是10月21日镇纪委对5名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长期加强监管。

(29)针对“违规公款购烟”的问题。一是10月31日收回购烟款;二是10月到村开展督查检查,要求各村严格按照纪律规矩办事;三是10月17日镇纪委对虹桥社区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30)针对“违规列支村干养老保险”的问题。一是10月9日收回5人养老保险村支付费用;二是11月22日镇纪委对5名相关人员进行约谈;三是10月份对全镇各村居村干养老保险进行督查再核实,未发现类似情况。

13.形式主义不同程度存在

(31)针对“镇党委政府发文‘多、重、乱’”的问题。一是4月1日制定了统筹规范发文和会议制度,并严格按制度和全年发文计划办事;二是对发文情况每季度进行统计分析,截止12月12日发文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发文质量进一步提高;三是10月21日镇纪委对党政办2名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32)针对“补记会议记录”的问题。一是深化“严强转”专项整治行动,镇农组办经常性到村指导具体业务,指导相关活动开展,指导党支部结合中心工作开展党建活动,考核结果不仅仅只看纸质档案材料,结合实际成效、党员评价等方面综合评定。通过日常党建工作督查和下发近期工作提示单,督促各支部按期开展各项党建工作;二是柳青村两委11月7日就扫黑除恶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学习,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到组召开扫黑除恶政策宣传会18场次,按要求建立工作台账;三是经镇农组办核查,东口村总支、松泉村产业发展党支部、柳青村青畈党支部存在补记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记录现象。11月22日镇纪委对5名相关人员进行约谈,1名同志于2019年10月15日党员大会上做了深刻检讨。

14.工作作风不严谨

(33)针对“村(社区)换届选民登记不认真”的问题。一是2019年10月22日在镇村干部会议上,组织学习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归规程》有关章节;二是就2018年村社区换届期间,东口村、虹桥社区选民登记中出现未成年人情况,进行了通报批评;三是10月17日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

(34)针对“项目资料审查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对《太湖县百里镇长河治理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存在的错误进行了修正;二是分管领导和经发办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项目资料建设及管理工作,后期项目已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以及工程质量管理各项责任制度;三是10月21日对工程资料审核把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35)针对“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10月份制定完善百里镇机关考勤制度,并督促各村居同步完善好考勤制度;二是10月17日镇纪委对7个村(社区)总支书记进行约谈,10月21日对3个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三是8月份以来开展“庸、懒、散、拖、乱”问题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立行立改。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15.坚持挺纪在前、积极实践“四种形态”不够

(36)针对“2014年以来对涉嫌违法党员主动排查不够,未及时发现、给予处理”的问题。一是经与派出所核实,党员干部违法犯罪(赌博)实为6人(其中有一人非党员),已立案,目前案件还在审理期间;二是12月10日在镇职工会上以赌博案例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三是结合“七五普法”、“12.4宪法日”等开展普法教育活动5次以上。

(37)针对“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得不够”的问题。一是从7月份开始已开展警示教育9次;二是9月份后结合各项工作开展督查检查4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立行立改。

16.党员干部纪法意识不强,日常教育管理不够

(38)针对“2013年以来镇党员、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处理较多”的问题。一是各村居按照镇统一部署,学习《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12次;二是镇组织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学习“三个以案”典型案例4次,各村居学习3次以上;三是各蹲村工作组按照主题教育要求,到各支部上党课累计10次以上。

(39)针对“镇财政所公职人员借款给管理服务对象,收取高息”的问题。一是镇财政所公职人员借款利息,县纪委已交办给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进行了查处;二是10月11日已收回3笔茶山务工费用,10月17日、11月24日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三是12月18日已收回叶河村挪作他用的危房资金1.45万元,另1.6万元2015年已发放给当年建房的困难户。

(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问题

17.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有欠缺

(40)针对“镇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11月7日已完善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各类制度;二是10月29日修改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三是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纪委工作汇报。

(41)针对“廉政教育开展活动不多,教育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一是9月19日以来结合主题教育先后4次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各村居均3次以上学习“三个以案”典型案例;二是10月1日起对工作纪律开展督查检查;三是11月初在镇机关挂有警示牌18块,强化廉政文化宣传。

(42)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欠缺”的问题。一是10月9日党委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二是班子成员每年书面向党委就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进行述职,并经常性到分管单位及联系村居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10月20日已制定镇直单位和村居“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四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镇直各单位、各村居在第三、四次双月调度会上汇报内容。

18.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43)针对“监督检查常态化不够,执纪主动性不强”的问题。一是10月20日制定了百里镇纪委监督检查方案,开展纪律作风、重点工作检查督查3次,国庆、春节期间纠治“四风”专项督查2次;二是从7月起已开展警示教育9次,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三是对扫黑除恶、工程项目、扶贫产业落实等重点工作开展督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通报曝光,此次县委巡察发现问题中共追责问责41人,其中提醒谈话13人,约谈28人。

(44)针对“执纪审查不严格,信访件办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10月28日完成对2013年以来信访进行逐个清理、自查自评、逐个评分,并写出了2019年自查自评总结及2020年信访工作打算;二是2017年松泉村水库加固工程由县水利局直接招标,资金直接打入建设单位;对2018年8月网络举报叶河村退宅还耕问题进行了调查补证,反映情况均不属实;三是对全镇信访件进行排查,对未及时归档的,及时整理,一人一卷,分人装订成册;四是镇纪委三人8月26日参加县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

19.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

(45)针对“坐收坐支,收入长时间不入账”的问题。一是12月13日组织村级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二是10月21日镇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三是镇纪委和财政所对坐收坐支、收入长时间不入账情况进行排查清理,暂未发现此类问题。

(46)针对“白条领款,原始支出凭证不全”的问题。一是已督促经办人补充花名册,完善好财务手续;二是11月镇纪委和财政所实地调查核实共和村茶场费用支出,劳务费支出事项属实,属当时财务管理手续不规范,已督促村级完善到位;三是12月13日组织村级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20.工程项目管理不严格

(47)针对“项目结算不规范,资料不全”的问题。一是10月份对反馈事项进行逐笔核查,文化站维修及羊场补助支出已完善相关资料,柳青村花屋路项目和虹桥社区新屋路及排水工程已按项目要求将资料编制成册,松泉村增减挂工程已核实并补充说明;二是完善《百里镇项目建设管理制度》,12月13日组织村级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三是10月14日在镇班子会上就项目管理规范和档案资料管理再次学习和强调。

(48)针对“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11月份对虹桥社区桥头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财务审计;二是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及实施以来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该项目未发现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现象,无其他违法违纪现象;三是10月17日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四是督促居委会于10月3日党员大会、11月5日两委会对“四议两公开”进行了学习,11月5日在两委会议上学习了《百里镇村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百里镇村级债务管控工作实施方案》;五是后期所实施的项目工程均按“四议两公开”和招投标等制度实行了严格依法管理。

三、建章立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果

我镇党委在整改的同时,深挖根源,找准症结,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确保整改工作责任再明确、措施再实在、效果再明显,切实增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转化。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理论武装。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化问题整改。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加强督查督办,层层传导整改压力,确保把每一项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效坚持的,持续跟踪,定期通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完善制度体系,实化成果运用。健全完善以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为重点的制度体系,坚持制度治党,坚持标本兼治,依托巡察反馈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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