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纪检监察网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组织机构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发布时间:2020-08-14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四)对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委报送工作规划、工作总结和工作信息等;

(七)办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办单位:中共太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太湖县监察委员会    皖ICP备17027370号-1
地址: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529号  联系电话:0556-4162252  技术运营:一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