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纪检监察网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本级巡察工作
太湖县花亭湖水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十五届县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0-30    发布来源:纪委宣传部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3日至10月2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公司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31日,巡察组向我公司反馈了巡察意见,遵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1)针对“理论学习不扎实”的问题。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公司印发了《太湖县花亭湖水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学习制度》和《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等文件通知,利用召开董事、监事联席会议和部门会议集中组织学习6次,召开党员大会集中学习2次;二是利用集中学习时间,开展了党章党规政策知识测试,从卷面得分情况看,平均分数达到85分以上,学习效果明显,增强了党员干部学习党建知识的自觉性,提高了党员干部应知应会能力。

2.党组织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2)针对“公司支部书记没有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的问题。一是现任支部书记主动提出了辞职请求,支部在5月27日召开支委会讨论研究做出了决定,同意现任支部书记的辞职请求,推荐公司董事长担任支部书记;二是经中共太湖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会议讨论通过,于6月8日下发了文件,及时做出了调整。

3.公司职能作用发挥不到位

(3)针对“班子集体决策欠科学”的问题。一是组织生产和销售人员到千岛湖、万佛湖学习和考察,聘请了省农科院水产研究所、华中农大等专家做技术指导,认真摸索和掌握有机鱼暂养技术和暂养标准,根据市场行情和专家意见,集体讨论,科学决策;二是公司制定了有机鱼暂养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捕捞生产、活鱼运输、成鱼进箱、暂养、销售按规程操作;三是认真做好了2019年越冬鱼货暂养,公司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过程中集思广益,倾听了水产专家意见,根据市场行情进行了研判和风险评估,减少了越冬成鱼的暂养量,既减轻了疫情期间存鱼销售压力,又保障了县内和周边市场水产品需求供应,杜绝了大量死鱼现象发生。

(4)针对“公司护渔管理与渔政执法工作界定不清,公司护渔队行使渔政管理执法职权”的问题。一是年初经董事、监事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报主管部门批准,印发了《太湖县花亭湖水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通知(花渔〔2020〕8号),明确了护渔管理部工作职责,厘清了护渔管理与渔政执法的职权;二是5月26日护渔管理部邀请农业农村局法制股和公司法律顾问开展了对护渔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加大了《渔业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学习、宣传;三是出台了《护渔管理部工作细则》进一步完善了护渔管理部各队组岗位职责、护渔管理人员行为规范和内部管理制度,要求护渔人员依法依规从事护渔管理,主动作为不越权越位。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4.风险防控意识不强

(5)针对“公司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不够强,风险防控有漏洞”的问题。一是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了现金和企业网银支付管理,完善了审批手续,明确了财务人员岗位职责,严堵漏洞,化解了财务风险;二是取消了社会中介机构代理记账,公司内设了专门会计,负责做好财务核算和预决算,确保财务真实反映;三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2018年4月至2020年4月30日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根据审计报告上提供的单位和职工个人欠款,财务部门已发放了催款通知,正在积极完成欠款清收工作;四是公司将成立资产管理与处置小组调查核实呆死账,按有关程序报请国资、财政、税务等部门批准核销。

5.作风建设抓得不实

(6)针对“厉行节约意识不强,成本控制不严”的问题。一是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要求公司职工退还2013年1月至2019年10月单位承担应由个人负担的社医保费用,累计退回个人负担的社医保费664351.96元;二是追回公款报销班子成员手机款和个人汽油费、公款购买烟酒等违规违纪开支37566元;三是公司已制定了相关费用开支等有关制度,要求班子成员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县纪委《关于重申党风廉政建设二十五条纪律要求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大力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7)针对“违规租用社会车辆”的问题。经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同意:自2020年7月1日起,公司常年租赁一固定车辆,用于县内公务交通,出县公务用车,按里程计算,据实报销,合同一年一签;二是公司制定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

6.干部职工日常教育不严

(8)针对“公司职工朱某某因犯罪被开除党籍,公司没有结合该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的问题。一是公司各部门通过召开落实县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暨深化“三个以案”专题警示教育学习会,加强了干部职工日常教育;二是对职工朱某某犯盗窃罪,韦某某犯危险驾驶罪给与党纪政纪处分做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批评,教育全体职工要遵守党纪国法,时刻严守纪律红线,做到防微杜渐。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7.“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9)针对“公司重大决策集体研究少,未经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的问题。一是公司主要负责人在4月26日董事、监事联席会议上针对其个人随意决策做了检讨,保证在今后工作中发扬民主,改进工作方法,遵守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程序,接受职工监督;二是5月28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研究制定了《太湖县花亭湖水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三是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董事、监事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严格廉政纪律和财经纪律,杜绝未经班子会议集体讨论随意决策的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8.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10)针对“‘三会一课’‘两会一评’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了党支部及各委员基本职责,明确各自分工;二是扎实抓好“三会一课”“两会一评”党建基础性工作。自2018年11月支部换届改选至现在,中共水产企业联合支部委员会累计召开支委会20次,召开党员大会7次,上党课5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0次,组织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4次,开展了支部书记年度述职述评2次,集中培训6次,开展了2018年度和2019年度支委班子民主生活和全体党员组织生活会各2次,党员的参会率高,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相互批评真点问题,点真问题,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效果;三是持续开展标准化建设,党支部自达标验收以来,连续三年建立了纪实台账,结合公司实际,持续完善了支部标准化软硬设施建设,每年按照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各项规定动作和年度考核任务,扎实抓好了近两年来的党建基础性工作。

(11)针对“支部换届不及时”的问题。一是2020年6月上、中旬局机关党委建立了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局党组分管负责人与机关党委相关业务人员于5月7日指导水产企业联合支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时,对支部标准化建设情况开展了“回头看”;二是根据县委巡察整改要求,中共太湖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对县水产企业联合支部委员会书记及时进行了调整,支部书记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后,通过集中学习和进一步规范支部的各项工作,增强了党组织引领作用的发挥,效果明显;三是支部任期届满,将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进行换届改选,董事、监事成员交叉任职,配齐强有力的支委领导班子。

(12)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培养年轻职工入党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支部认真学习了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组字[2017]32号)文件,熟悉掌握党费收缴业务工作;二是按照党费收缴规定重新核定了2016年至2019年党费,在职党员累计应补缴党费14793元,已收缴到位,并上缴到局党办;三是支部通过加强年轻职工理想信念教育和综合素质教育,积极开展了公益志愿服务、生活互助、爱心帮扶等活动,增强了青年对党组织的吸引力和依属感,已有2名一线年轻职工自愿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支部将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流程,积极培养年轻职工加入党组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电话:0556-4219777;地址:太湖县晋熙镇九龙村檀树坳;邮编:246400;电子邮箱:921891022@qq.com。

                                                            

 


主办单位:中共太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太湖县监察委员会    皖ICP备17027370号-1
地址: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529号  联系电话:0556-4162252  技术运营:一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