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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中心党组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1-01-26    发布来源: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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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12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中心党组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张菁菁主持召开巡察组与县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甘学军见面会,传达县委书记程志翔在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有关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会上,张菁菁作动员讲话,甘学军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陈选国及其他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县征收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张菁菁指出,一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强化“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准确把握巡察“回头看”工作重点,结合上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围绕“三个聚焦”深入开展政治监督检查。三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共同完成好县委交给的巡察工作任务。

甘学军表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的重大意义。二要积极支持配合,全力做好巡察“回头看”各项工作。三要坚决立行立改,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四要坚持统筹兼顾、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见效。

县委第一巡察组将在县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中心工作11个工作日。巡察期间(1月25日至2月7日)设有信访电话:0556-4165989,手机:15855646310(只接受短信举报);邮政信箱:太湖县晋熙镇普贤路1号县政府一楼西侧县委第一巡察组收(邮编:246400)。同时,在太湖县晋熙镇高坦南路298-1号茗典茶语咖啡厅(原教育宾馆)大门北侧、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630号县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中心大门东侧设置意见箱;在太湖县晋熙镇高坦南路298-1号茗典茶语咖啡厅(原教育宾馆)三楼305房间设信访接待窗口。

巡察组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其他县管干部等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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