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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发布时间:2021-02-22    发布来源:纪委宣传部

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1年2月22日至3月9日,对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开展巡察“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巡察“回头看”对象

县房地产管理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内设机构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县房地产管理中心的特点和规律,聚焦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上一轮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等。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内设机构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其他不属于巡察范围的信访问题反映,按照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点、摆放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和互联网电子邮箱接受来电、来信、来访。

(一)信访接待点:位于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339号太湖宾馆8205房间;

(二)巡察举报信箱设置地点:1.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339号太湖宾馆大门左侧;2.太湖县晋熙镇法华路233号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大门左侧。

 (三)举报电话:0556-4177597;手机:15855636140(只接受短信举报); 

(四)电子邮箱:thxwxcrz@163.com ;

(五)通信地址:太湖县晋熙镇普贤路1号县政府一楼西侧县委第二巡察组收(邮编:246400)。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欢迎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中共太湖县委第二巡察组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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