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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太湖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十五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3-04    发布来源:纪委宣传部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2日至4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开展了巡察,2020年8月1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委政法委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县委政法委召开整改专题会议10次。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永忠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县委政法委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了县委政法委《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列出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县委政法委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县委政法委对现有16项制度,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其中修改完善制度8项。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

(1)针对理论武装未做到入脑入心问题

一是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原则上要求每周一上午集中学习,按照工作分工安排领导干部带学,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加强交流研讨,县委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共集中学习14次。二是政工室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汇编成册,人手一本,常态学习。三是充分利用互联网强化学习,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年度学习任务全部完成。四是举办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暨政法干部专题培训班,邀请市委政法委队伍建设指导科科长为全体学员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及《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作解读,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训。五是开展政治理论知识测试,干部职工考试成绩均为满分。

(2)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

一是支部书记在支部大会上做书面检查,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并作表态。二是支部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深刻反思、引以为戒。三是开展支部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召开重阳节老干部座谈会,向老干部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并征求意见建议。用好支部微信群,常态化推送学习材料。四是坚持每周学习例会制度,按工作分工安排党员干部带学,强化交流研讨。3名同志就作风建设开展交流研讨。五是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回头看”,聚焦学习不深刻问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应知应会知识进行再学习。

2.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3)针对职责分工不明确问题

一是根据“三定”方案出台《关于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对职责分工进行明确。二是分工文件明确了财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政工室两位同志兼任会计、出纳。三是分工文件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业务由政工室负责。

(4)针对扫黑除恶工作推进有差距问题

一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和“五大会战”,加大线索催办督办力度,2018年以来受理线索办结率96.7%。二是结合重阳节,制作致全县人民群众一封信,引导各乡镇各单位向退休老干部通报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三是召开做好迎接全国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和省扫黑除恶专项调查会,县委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对“双提升”工作作强调。四是今年上半年,我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连续第三次位居省市前列,扫黑除恶成效满意度位居全省第60位,处中游位次。

(5)针对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进缓慢问题

一是完成“雪亮工程”前期摸底、初步设计和可行性研究,建设方案已报县发改委评审。将完成“雪亮工程”建设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必要内容,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推进。二是梳理各乡镇、县政法各单位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成功经验、特色做法,并汇编成册。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6)针对统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问题

一是根据“三定”方案,出台《关于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常务副书记分管意识形态工作,政工室为责任科室。二是制定2020年政法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三是明确政工室负责宣传工作,政工室副主任牵头负责“太湖长安网”“太湖长安”微信公众号维护更新。对已撤销的“综治办、维稳办、防邪办”等相关信息进行调整,对执法监督栏目信息进行更新。四是严格落实《县委政法委机关新闻稿件奖励办法》,及时兑现奖励金。

(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4.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7)针对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深入不具体,停留在执行上下班纪律层面问题

一是坚持每月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反馈以来共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6次。二是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并以县公安局2个反面典型案例为镜鉴,开展警示教育。三是在委务会上部署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工作。四是以我市政法系统2个违纪违法案例为镜鉴,开展警示教育,开展交流研讨,要求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五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警示教育,3名同志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8)针对落实督促检查指导职责有欠缺问题

一是层转省委政法委《关于加强政法机关政治轮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治督察工作暂行办法》《党委政法委员会纪律作风督查巡察工作暂行办法》至政法各单位。二是加大对重大敏感案件的协调力度,牵头开展对省扫黑除恶交办1起案件的执法监督,开展线索核查、违规违纪情况调查。部署落实对判处实刑未收监执行人员的清理工作,落实了对4人收监。召开“黑财清底”工作调度会议,进一步推进我县“黑财清底”工作。三是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工作,抽查法院案件15件,检察院5件,公安局10件,对评查出的问题及时发出评查通报,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落实。四是结合市委政法委对我县为期三天的政治督察契机,政工室牵头对政法各单位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回头看”。五是举办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暨政法干部专题培训班,政法委机关全体干部及乡镇政法委员、综治办专职副主任等参训。六是召开县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县公安局党组关于“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试点工作的汇报,开展警示教育,并提出要求。七是召开县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太湖县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建立完善请示报告、委员述职、列席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责任追究等制度,对政法队伍教育管理工作进行细化。

5.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牢

(9)针对群众信访案件跟踪督办不到位问题

一是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论述精神,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践行宗旨意识。二是健全完善涉法涉诉办公室接访制度,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落实接访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10)针对对“三书一函”转办问题落实情况督查不彻底问题

一是扎实开展扫黑除恶“行业清源”整治行动。二是对“三书一函”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检查。专项斗争以来,公检法及纪委监委共发出“三书一函”31件,已全部落实整改,及时堵塞了相关制度漏洞和监管盲区。

(11)针对矛调中心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县委政法委督促县司法局履行主体责任,县司法局已健全完善调解中心考勤制度、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调解中心接待室工作制度等制度机制。二是县司法局重新制定调解中心值班表,落实调解中心卫生责任制度。三是压实调解中心工作人员责任,充分发挥调解中心职能作用,县委巡察意见反馈以来,矛调中心共成功调解交通事故等矛盾纠纷93起。四是结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联合发文,组建100人组成的人民调解专家库,并设立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8个专家调解小组。

6.工作作风不严实

(12)针对领导班子2018年度学习计划中部分等表述与实际不符问题

一是开展了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的交流研讨,3名同志在会上交流发言,其他人员书面交流。二是委负责同志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引以为戒。三是健全完善机关工作制度,明确委机关文件、总结类等材料,一律实行责任科室草拟把关、协管分管领导审核、主要负责人审定三级层审机制,未经审核把关的,一律不得上报、下发。县委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委机关所有发文、报送材料等均遵循此制度。四是完善作风建设考核机制,把干部职工作风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7.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

(13)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1000元以上大额支出执行转账支付。二是县委巡察反馈意见以来,1000元以上大额支出均执行转账支付。三是集中学习《太湖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

(14)针对非税收入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集中学习《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二是2020年以来,县委政法委无非税收入。

(15)针对差旅费报销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再次集中学习《太湖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之后所有的差旅费报销均严格按照《太湖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二是健全完善差旅费报销相关制度,并纳入机关工作制度。

(16)针对往来资金管理混乱问题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对常用知识进行学习,提升其工作能力。二是县委巡察反馈意见以来严格往来资金管理,规范分类核算,收支两条线,无坐收坐支情况。三是建立健全往来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机制,防止违规冲减往来款项现象发生。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情况

8.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

(17)针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缺乏斗争精神,互相批评点到即止、辣味不足问题

一是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深刻领会其丰富内涵,增强贯彻落实的积极性主动性。二是召开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会前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亲自把关,会议辣味比较浓,目前已落实问题整改9项。三是强化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整改落实,切实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9.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

(18)针对委务会研究部分大额经费支出,会议主持人未执行末位表态制问题

一是委负责同志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检查,深刻反思,立行立改。二是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三是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县委政法委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4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主持人均末位表态。四是执法监督室牵头完善司法救助资金申请、审批、发放程序,做到规范有序。五是健全完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要求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

10.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

(19)针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于形式问题

一是支部书记在支部大会上作检查,分析原因症结,并作表态发言。二是召开支部大会,开展2019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到会26人,实到20人,评选出6名优秀党员,并在公示栏公示后予以表彰。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让党员干部过好组织生活。县委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共召开3次支部大会,9次党小组会议,5次支委会。四是召开重阳节老干部座谈会。根据退休干部的实际,利用支部微信群推送学习材料。五是将支部换届选举、民主评议、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工作及时公开。通过党务信息公开,激发了党员干部职工参与支部工作的热情。结合重阳节,向全县干部群众通报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一步彰显了党委政府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决心。

11.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不到位

(20)针对县政治安全室等4个股室有岗无人问题

一是今年7月份,从县公安局选调2名年轻干部来委工作。二是经书记办公会研究、委务会同意,明确综治督导室主任、维稳督导室、政治安全室(反邪教协调室)主任人选,并报县委组织部批准。

12.监督检查反馈问题边改边犯

(21)针对2015年1月县监察、财政、审计联合检查组指出“会计核算不够规范”问题后,2017-2019年仍通过往来科目核算收入支出问题

一是集中学习2015年县监察、财政、审计联合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二是财务人员已经开展自查,反馈以来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往来科目核算收入支出。三是常务副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强化其财务责任。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依法依规按制度办事,努力从源头预防矛盾风险、问题隐患的发生。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着力打造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政法队伍。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履职、忠诚履职,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56-4162618;邮政地址:太湖县晋熙镇普贤路3号县委政法委办公室(邮编:246400);电子邮箱:thzfw201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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