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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太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太湖县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7-01    发布来源:办公室


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

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太湖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中共太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共太湖县

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黄知开

(2021年6月26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太湖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查。

一、五年来工作回顾

县第十五次党代会以来,全县纪律检查组织在市纪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坚决扛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政治监督质效不断提升

坚持不懈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学思践悟中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做实做细政治监督。深化“三查三问”,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打赢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决策部署跟进监督,着力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内政治要件来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违法占用耕地、违建别墅、长江流域禁捕退捕、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森林防火等问题加强监督执纪执法,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监督推动两轮省委巡视我县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成果不断拓展

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全面检视、靶向治疗,制定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正面、负面清单。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排查并整改问题735个。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及“回头看”,排查并整改重点领域问题 113个,建章立制15项。开展整懒治庸和纠风治乱专项整治,大力治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持续开展“基层减负年”活动,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2016年以来,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6个,处理6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通报典型案例3件4人。

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关键节点,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做到逢节必提醒、逢节必督查,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聚焦公款吃喝、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滥发津贴补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餐饮浪费等突出问题,先后组织开展了“酒桌办公”“违规经商办企业”“公款吃喝”和“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等专项整治,出台县管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书面报备制度。开展新风正气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价值观、政绩观。2016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8起15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0人,第一种形态处理44人。通报典型案例51起80人。

(三)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民生民利保障不断增强

全力护航脱贫攻坚战。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围绕政策落地、责任落实、资金管理、工作作风等内容,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推动“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脱贫摘帽后 “四个不摘”等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推动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回头看”发现的问题与成效考核指出的问题一体整改。组织开展“两项目两资金”专项整治、扶贫领域信访件“三清三度”行动,严肃查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行为。2016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76起335人,给予党纪处分111人,第一种形态处理224人,通报7起13人。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坚持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作为重点打击对象,坚持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行动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线索移送、办案协作、案件会商和复核等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包案、“一案三查”,综合运用联点包案、直查直办、提级办理等措施,严肃精准查处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涉恶保护伞。共排查相关问题线索54件,办结54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71人,立案42人(科级干部1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其中,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5人。

持续整治民生领域“微腐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畅通信访受理渠道,坚决查处“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农村低保、教育医疗等领域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2016年以来,共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5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14人。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制度建设,在全县186个村(居)实行村级“零招待”制度,全面实施“小微权力”监督新机制,率先出台《关于禁止村干部承揽或插手本村工程项目建设的暂行规定》,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问题。

(四)做实做细监督基本职责,监督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夯实管党治党责任。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认真落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及四个配套办法,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年度考核、述责述廉、“一岗双责”提示、主体责任谈话等,层层传导压力,不断夯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共开展主体责任谈话222人次,发送“一岗双责”提示单143份。加强“关键少数”监督,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通过参加党委(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深入了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践行“两个维护”、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情况。开展政治生态调研,系统分析研判全县81个党委(党组)“六大建设”及班子成员“德能勤绩廉”状况。实行党内政治监督谈话制度,协助县委对36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政治监督谈话,并督促落实问题整改。

抓紧抓实日常监督。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通过谈话函询、建立健全廉政档案、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举措,推动日常监督常态化具体化。共建立廉政档案977份,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  124份。加大对函询件的抽查复核和后续跟踪力度,防止“一函了之”。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监督,督促123名受到谈话函询或问责处理的县管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做出说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线索具体且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政关,共办理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33批次。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精准把握政策规定,精准把握适用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2016年以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51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1333人次,占53%;第二种形态处理921人次,占36.6%;第三种形态处理104人次,占4.1%;第四种形态处理155人次,占6.2%,其中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机关的19人次,因其他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140人次。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共问责党组织25个,问责党员干部236人。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扎实做好暖心回访、澄清正名等工作,帮助受处理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五)扎实履行政治巡察职能责任,巡察利剑作用不断彰显

高站位推进巡察工作。县委认真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高位推动县委巡察工作,制定出台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及时成立巡察机构“一办三组”,明确县委巡察办为县委工作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5名,选优配强专职干部,建立了由110名党员干部组成的巡察工作人才库。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县委书记专题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制度,2017年以来,县委常委会32次、县委书记专题会12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30次研究巡视巡察工作。建立健全巡察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及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宣传、审计、政法、信访、财政、统计等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等制度29项,全面落实中央巡视我省指导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

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出台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全覆盖工作方案,坚持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围绕“三个聚焦”,以“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以“四个对照”为监督标准,以“四个紧盯”为监督路径,统筹运用常规巡察、“回头看”等方式,依纪依规依法开展巡察。十五届县委共组织开展13轮巡察,实现了对272个乡镇、部门单位和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对41个单位、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回头看”比例达15.07%。积极开展巡视巡察上下联动,配合市委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医疗卫生、法院、公安、人防和教育系统提级交叉巡察,着力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

高标准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日常监督责任。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组织开展十五届县委巡察发现问题“大起底、改到位、建机制”专项行动。强化巡察整改督查督办,通过定期调度、发函督办、现场督查、约谈提醒、年度考核等方式,做深做细日常监督。2017年以来,对县委前11轮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共发出督办函43个,对整改不力的9个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县委巡察(含市委提级交叉巡察)反馈问题4317个,完成整改3835个,到期整改完成率97.36%,整改中追责问责1393人,挽回经济损失4408.31万元,建立健全制度1277项。移交党员干部问题线索320件,已办结259件,到期办结率85.76%,其中第一种形态查处152人,党纪政务处分9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治理腐败效能不断释放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持续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突出惩治重点,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两项职责。采取全员办案、联合办案、跟班办案等多种方式,集中精力加大核查力度,持续推进问题线索“清仓见底”,推动审查调查工作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定期召开协调小组会议,建立健全线索互移、信息共享、协同办案等工作机制,不断凝聚反腐合力。2016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2506件,处置问题线索2355件,其中,谈话函询403件,立案审查调查1161件1195人次,结案1138件,处分1169人次,其中,科级干部123人次。办理留置案件12起。移送司法机关19人。

提升以案促改效能。坚持标本兼治,推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注重发现个案背后深层次问题,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监督作用,推动案发单位检视管理漏洞,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党员干部旁听庭审进行现场教育;加大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力度,先后选择13个典型案例编印警示教育读本,拍摄警示教育片《贪欲吞没了初心》;不断丰富廉政教育载体,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知识竞赛、廉政专题征文活动,举办家规家训家风廉洁文化作品展,拍摄廉政微电影《三敲门》《口袋》;开展廉政党课进党校进机关进基层活动,加强纪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以律己、廉洁治家。

(七)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高质量完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立县监察委员会并与县纪委合署办公,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稳步推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先后出台加强派驻机构建设意见、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合理设置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16个,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落实编制划转,不断优化派驻机构工作和保障机制。推进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15个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设立186名村级监察联络员,组建2个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优化整合监督资源,不断凝聚基层监督合力。

持续推进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两为主”制度,出台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负责人提名考察办法,规范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认真落实请示、审批、专报、专题会、线索排查会等工作程序,切实提高规范意识、程序意识和内部监督意识。实施纪委机关整体搬迁工程,规范设置软硬件环境,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检举举报平台,完成全流程办案系统和信访举报平台基层版操作系统的推广应用,高质量推进信息化工作。加强审查调查和“走读式”谈话安全监督工作,坚决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建立班子成员和内设室(部)联系指导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乡案县审和扶贫领域案件报备制度,切实提高基层办案质量。

持续从严管理队伍。强化理论武装和政治建设,着力提升县纪委常委班子领导力,发挥“头雁效应”。组织开展分级谈心谈话、暖心家访,压紧压实班子成员抓工作带队伍职责。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成立纪委机关党总支,落实巡察组、审查调查组临时党支部制度,通过“三会一课”、专题党课、正反典型教育等,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和政治能力,着力打造模范机关。加强业务培训和教育管理,定期开展集中培训、专题学习、跟班学习、视频讲堂等,做实做细能力提升行动。健全督查调研、座谈点评、履职考核、述职评议和后进约谈等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健全内控管理,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

过去的五年,全县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成果日益显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上级纪委和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关心和支持的结果,是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支持参与的结果,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奉献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向所有关心、支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反腐败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少数党组织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和监督责任定位、内涵把握不准,推动贯通协同不到位;“四风”问题病根未除,稍有松懈就可能死灰复燃;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还依然存在,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监督体系不够完善,“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还有待破题;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现象仍未杜绝;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还存在短板和不足。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持续跟进,着力解决。

二、五年来的工作体会

五年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我们深刻地体会到: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旗帜鲜明讲政治,把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精准有力开展政治监督,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根本立场。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民心,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始终坚持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监督治理效能,必须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贯通融合纪法“两把尺子”,把准职责定位,依规依纪依法正风肃纪反腐,做到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强化“三不”一体推进,实现查办案件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始终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必须提高政治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坚定斗争意志,提高斗争本领,为党分忧、为民奉献,知重负重、担当作为,必须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新时代新阶段,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今后五年,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命,坚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太湖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一)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坚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和工作习惯,准确把握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深化运用“三查三问”督查问责机制,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等部署要求,聚焦“十四五”规划有序落实和“工业强县、文旅富民、城乡融合、绿色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加强监督检查,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自觉同党中央精神对表对标,凝心聚力做好各项工作。加强换届风气监督,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二)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严”的主基调,持续保持惩治力度,保持高压震慑,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强化精准施治,紧盯“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加大对反映强烈、问题集中党员干部的查处力度,持续推动问题线索“清仓见底”和“动态清零”。强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把查办案件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强化以案示警,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入挖掘弘扬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中的廉洁元素,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毫不松懈纠治“四风”,着力营造新时代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打好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久战、攻坚战,坚持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贯穿于各类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之中,重点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督促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严肃整治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问题。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督促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风家教,切实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四)坚守为民初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紧盯党中央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紧盯群众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突出问题,坚决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建立健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深化对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不断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推动基层干部公正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护航乡村振兴战略有序实施。

(五)坚守政治定位,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高标准编制十六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和全覆盖方案,立足常规巡察,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巡察、机动巡察、联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确保高质量完成十六届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压紧压实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构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机制,探索建立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责任机制。持续深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对被巡察党组织实现精准“巡察画像”,为县委加强党的建设、把好选人用人关提供决策参考;坚持以巡察成果运用助推高质量发展,推动补齐重点领域制度短板;坚持以巡察成果回应群众关切,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落实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审计、财政、信访、统计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统筹衔接、有机贯通,形成监督合力,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六)完善日常监督机制,切实增强监督治理效能。加强“两个责任”过程管理,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规范开展政治监督谈话工作,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强化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监督,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拓展有效监督途径和工作机制,推动监督首责做深做实做到位。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督促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措施,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七)知责担责履责,着力锻造全面过硬的纪检监察铁军。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着力优化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加强对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的监督,推动落实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全面提升基层监督质效。切实加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带头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拓展选人用人视野,不断优化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加强纪检监察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强化全员培训,优化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专业化法治化水平。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从严从实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持严管厚爱并重。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意见,严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牢牢把握审查调查安全底线。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持续整治“灯下黑”。

各位代表、同志们,迈进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全县纪律检查组织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践行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全面顺利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太湖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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