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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太湖县房地产管理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1-09    发布来源:县委巡察办

 

2021年2月22日至3月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太湖县房地产管理中心支部委员会开展了巡察“回头看”。5月11日,巡察组正式反馈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回头看”整改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提高站位,迅速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后,县房管中心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中心班子会议和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精神。成立了由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党支部书记为常务副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3名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制定下发了《中共太湖县房地产管理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是明确责任,强化调度。紧紧围绕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就存在的3个方面21项32个问题,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单位,落实责任人。一是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二是建立协同机制,实行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制度,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三是县房管中心先后召开7次工作会和调度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三是突出重点,建章立制。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重点解决“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党建工作、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及时总结,举一反三,研究制订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14项,通过巡察整改促进单位内部管理和行业管理服务全面提升。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理论学习不全面不深入

(1)针对学习机制不健全问题。

一是印发了《太湖县房地产管理中心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制度》《中共太湖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党支部2021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精神编制成册下发职工学习。二是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精神和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三是4月12日、6月10日、7月14日,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研讨交流会。6月7日、7月1日中心主要负责人对党员干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教育,5月14日,邀请县委讲师组组长宣讲党史《太湖红色往事》。4月1日,组织党员干部赴县烈士陵园、刘邓大军刘家畈高干会议旧址开展“追寻红色足迹,传承革命精神”主题党员日活动。6月30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前往县革命历史纪念馆,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6月7日,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 开新局”党史知识竞赛。充分运用好“学习强国”平台,督促党员干部自学,通报了24名党员干部2021年第二季度学习情况,并要求持之以恒抓好“学习强国”、党史学习教育指定书目自学。四是6月17日对党支部书记和宣传委员进行提醒谈话。

2.“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

(2)针对主题教育学习、专题调研、专项整治不扎实问题。

一是经班子会议审议,印发实施《县房管中心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安排》。6月10日、7月14日在支部党员大会上深入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7月14日对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党章党规知识测试。测试人员平均分为92分。二是按照《县房管中心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安排》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多次检查党员干部党史学习教育笔记,充分运用好“学习强国”平台,督促党员干部自学,通报了2021年第二季度学习情况。三是每次班子会、办公会、党员大会常态化开展了政治理论、业务学习;6月7日物业股股长在党员大会上解读国务院、省、市、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7月14日市场股股长在党员大会上开展《商品房销售政策法律法规》知识交流。四是制定了《太湖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实施办法》《太湖县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太湖县城区业主委员会考核办法》和《太湖县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考评暂行规定》。五是6月17日对党支部书记、宣传委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3.房地产行业管理不到位

(3)针对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缺乏事前预防、事中监管的有效措施,违规预售商品房行为时有发生问题。

一是完善限价房销售规则。坚决实施《太湖县新建商品住房摇号销售实施办法》,今年年初,已完成经纬汇通、天成一品2个楼盘760套商品住房的摇号销售,销售过程公平、公开,有力遏制了投机炒房,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赞誉。二是健全政策制度体系,规范市场主体行为。2021年6月30日出台《太湖县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考评暂行规定》,根据规定建立了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档案。2021年4月22日,对部分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逾期未延续的行为,依法予以注销其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因住建部正在修订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待新规定出台后,将结合我县情况修订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三是强化市场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预售许可发放前必到项目和销售现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前必到门店现场。2021年5月,对1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未经授权委托的情况下,通过抖音平台擅自发布不实房源信息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每月不定期开展对已审批预售许可楼盘、在建房地产项目、经纪机构门店的巡查,6月下旬,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7月上旬,对50余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了送政策服务上门活动,指导经纪机构规范经营,引导经纪机构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四是加强督促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备案,建立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考评档案。今年我县已新增备案经纪机构6家,建立了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档案。五是加强政策宣传,营造健康发展环境。3月,受邀参加县融媒体中心“3.15特辑”专访,宣讲我县房地产市场供需状况、规范市场采取的相关措施及房屋交易应注意的事项。7月,在县政府网站发布了《商品房销售知识问答》。

(4)针对管理房地产中介机构措施不硬,未制定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管理办法,未建立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问题。

一是2021年6月30日出台《太湖县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考评暂行规定》,根据规定建立了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档案。二是2021年7月上旬,对50余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了送政策服务上门活动,指导经纪机构规范经营,引导经纪机构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今年我县已新增备案经纪机构6家。三是2021年6月1日、7月13日,将已取得备案资格的经纪机构在县政府网站和县数据资源局办事大厅、县房管中心大厅予以公示,引导群众选择具有备案资格的经纪机构代理房屋交易。四是2021年6月下旬,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8份并督促其完成整改。7月20日,将双随机检查情况在县政府网站予以通报。

4.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力度不足

(5)针对租赁补贴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申报积极性不高,租赁补贴保障面呈逐年下降趋势问题。

一是3月2日组织经济开发区相关企业召开宣传培训会议,分发宣传单和知识问答。二是3月3日组织党员和年轻业务骨干到经济开发区开展“助力安居 服务民生”品牌创建活动,深入企业张贴补贴政策海报、发放政策问答宣传单、面对面解释补贴申报流程、材料清单等加大力度宣传。三是通过进一步优化将申报材料进行精简,于4月7日将精简的材料清单、申请报告和收入证明固定格式分发到工作群,加快补贴发放进程。同时在5月8日第九批次保障性住房分配培训会议上说明,在申请保障房的同时可以同步申请补贴;7月9日召开了经济开发区住房保障租赁补贴政策宣传会,对申请住房保障补贴条件和提交材料等进行了解说,并表明有意向的企业可以组织员工申请。2021年6月10日将288户上半年的住房保障租赁补贴资金(22.42万元)全部打卡发放到位,相对于2020年净增加50户,且下半年将持续增加。

(6)针对保障性住房管理存在短板问题。

一是截止到2021年7月底,已完成27户房屋腾退工作,经重新再次核查6户符合居住保障房条件。二是我中心对不配合腾退工作的7户保障房住户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其中2户已通过法院完成清退工作。同时将上述7户记入安徽省住房保障管理系统(信用记录),视为不诚信记录。三是制定《太湖县保障房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实施办法》。四是5月8日就空置的保障房房源组织召开了第九批次保障性住房分配培训会议,制定了《第九批保障房分配方案》,明确分配原则和分配方式,并制定轮候制度,实行入住与退出的动态化管理机制,达到“即退即租”,同时启动了第九批次保障房分配,目前已完成申请的受理、初审、复审,以及相关信息的查询(房屋、车辆、低保、残疾、退休工资、合同备案、职工保险缴纳、拆迁安置等),入户核查已完成,10月份分配到户。五是督促物业企业对龙山路过渡性安置房拖欠的租金上交:目前龙山路过渡性安置房共计入住27户,其中19户已完成2020年度租金的收缴工作,收缴租金额为123768元,4户已与县征收中心对接,由县征收中心上交房租,剩下4户我中心将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已对12个保障房小区完成了租金核查工作,做到了应收尽收。  

5.物业服务行业监管不到位    

(7)针对管理指导物业服务有欠缺问题。

一是5月份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太湖县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太物组〔2021〕3号),加强物业企业信用管理,每年对物业企业实行62项信息比对评分,并计入信用档案,已于今年6月底实施了首次第三方考评工作。二是大力推进“红色物业”建设,已在2个物业企业建立党支部,向13家物业企业派驻党建指导员,物业企业支部委员与社居委支部委员交叉任职,积极协助社居委在业委会筹备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三是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于2021年5月印发了《太湖县城区业主委员会考核办法》(太物组〔2021〕4号),对工作优秀的前十位业主委员会分别奖励3000—5000元,实施以奖代补,充分发挥业委会在物业长效管理中的作用,计划今年底实施。四是借助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将成立业委会、引入物业企业实施物业管理作为前置条件,推动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市场化。如结合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申报工作新成立6个小区业主委员会中均由党员干部担任业委会负责人。

(8)针对推进物业服务质量提升措施不多问题。

一是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太湖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实施办法》(太物组发〔2021〕2号),按程序引入社会第三方机构实施物业管理项目服务质量考评,每年对物业企业实行4+1次考核测评并计入信用档案,年底评定信用等级,实施差别化管理,在县主流媒体予以公告。今年已实施第一次第三方考评,于2021年7月9日会同社区工委、消防大队召集城区物业企业,召开了城区物业管理项目考评结果通报为主要内容的物业管理提升工作推进会。二是利用文明创建、创建卫生县城专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形式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物业服务标准要求,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今年已开展各类专项督查三次,发出相关整改通知11份,要求相关物业管理企业落实专项整改,保障小区秩序安全。三是成立“太湖县物业管理协会”,加强行业自律,通过行业组织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整体素质。相关协会成立注册工作已经县民政局审批通过,近期将组织物业企业召开成立选举大会。五是已通过在县融媒体中心加强《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电视、微信平台宣传,增强业主物业服务消费意识,真正做到“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运行模式。如已完成晶星家园小区物业管理提质达标工作,正在推进翰林苑小区提标工作。

(9)针对物业管理联动机制运行不畅问题。

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一方面印发了《太湖县物业管理提升年实施方案》(太物组发〔2021〕1号),通过开展“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引导业委会、物业企业主动配合相关执法部门深入小区开展违规行为纠正活动,打通行政执法最后一公里。一方面积极要求社区居委会充分发挥物业管理联席会议机制作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小区相关矛盾纠纷。今年,东园居委会多次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成功化解了学士府邸、凤凰城、农产品物流园等小区物业纠纷;城管局依法拆除了振龙山庄违规搭建多年的楼梯,治理了天龙新村西区店面房污水乱排现象。二是今年以来,两次开展文明创建专项检查工作,督促物业企业抓好小区环境卫生清理,按物业服务等级落实保洁频次,积极清理小区牛皮癣、乱贴乱画等现象。按照《太湖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实施办法》规定,每季度按第三方考评结果实施奖励,每年度依据第三方测评结果评定物业企业信用等级并在媒体公示。三是今年6月份联合县消防大队,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提升住宅小区秩序维护水平,做到管理责任明确,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四是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将增设电动车充电桩列入改造内容。

6.持续推进民生工程劲头不足

(10)针对2018年以来民生工程市级绩效考核反馈的问题整而未改问题。

一是组织召开了棚改推进会议协调落实项目用地、图纸设计、规划、施工等项目开工的各项手续,及时完成项目的开工各项前期手续;2021年7月19日组织召开2021年棚改开工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协调会议协调各单位加快办理棚改开工各项手续,项目已于7月底正式开工建设。截至目前今年下达的棚改任务已全部完成(开工任务100套、基本建成任务507套);二是棚改相关政策已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并已印制好棚改相关政策问答宣传单,将于8月9日会同县征收中心到城区8个居委会上门服务送政策,对棚改政策进行进一步宣传;三是积极响应政策,及时申请棚改专项债,4月6日参加县财政组织召开的棚改专项债券会议,及时上报专项债报表,获批专项债3.7亿元,于今年9月份发行。四是会同县民生办、征收中心、重点工程处分别于3月19日、5月17日、7月5日到棚改安置房建设项目进行督查,并两次通报各棚改安置点建设进展情况和存在主要问题。7月19日分管副县长会同县住建局、重点处一同到2021年棚改安置点进行督查,并在督查后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加快棚改实施进程。五是在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中及时向施工企业支付了中央补助资金2笔,金额270多万元。完善工程施工合同中工程款支付方式,保证资金及时拨付。六是积极联系县审计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落实工程审计工作,对老旧小区等工程严格实施工程审计。七是林业局片区改造工程已完工,相关公共用电、用水下户工作正在协调落实中,将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八是于2021年6月对分管物业管理、住房保障工作的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九是今年棚改任务已于7月申报完成,市级排名第一,老旧小区改造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今年排名比上年有大幅提升。

7.行政执法工作中违规泄露举报人信息

(11)针对行政执法取证过程不规范问题。

一是7月16日,邀请法律顾问讲解新版《行政处罚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业务水平。二是6月15日,班子成员、支部委员联席会议强调保密意识,加强保密教育,7月16日,邀请县卫生监督所行政执法专家培训授课,具体讲解案卷制作、当事人的信息保密等业务知识。三是7月2日,对相关执法人员和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8.落实服务群众措施不实不细

(12)针对房地产市场和物业管理等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呈上升态势,信访办理“重答复轻落实”问题。

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增强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今年先后两次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到党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开展三次党史学习交流,开展两次党课教育等,增强干部职工宗旨意识。二是2021年元月份以来,完成房地产类信访答复15项。三是通过在县融媒体平台和拟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小区印发传单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争取改造小区居民最大化地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实施。四是利用政府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媒体、网站加强房地产交易相关法规宣传,提高群众对房屋交易的风险防范意识。五是天泰花园小区拦水沟工程已施工完毕;阳光小区外墙油漆脱落工程已整改到位;化粪池异味问题由于当事业主拒不配合整改施工,通过属地居委会做业主思想工作,在今年8月份完成了整改工程施工。六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着力解决一些群众急难愁盼的热点、难点问题,老城棚改项目已解决历史遗留难办证321户;已专题报告县政府请示落实属地物业管理机构人员及经费、实施第三方考评加强物业企业监管、着力实施“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不断提高我县物业管理水平;积极推进我县第九次保障房分配前期工作,发放租赁补贴288户,补贴金额22.42万元。

9.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

(13)针对违规发放防汛加班费问题。

一是4月20日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学习了全省人防系统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例,5月14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专题警示教育大会,5月28日主任办公会议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时跟进传达学习《关于15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等纪委通报,教育广大干部职工遵守纪律,严守廉洁自律底线。二是违规发放的防汛加班费由个人如数退还单位,并上缴县纪委。多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费于5月全部退还到单位。三是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相关规定,未违规发放津补贴。四是修订完善了《太湖县房地产管理中心财务报销审批制度》等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和财务报销审批有关规定。

(14)针对公务接待管理不严格问题。

一是5月28日主任办公会议学习了《太湖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4月21日修订完善了《太湖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太湖县房地产管理中心财务报销审批制度》等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和财务报销审批有关规定。三是6月23日对办公室主任、计财股股长进行了提醒谈话。

10.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

(15)针对财务支出不规范问题。

一是2021年5月计财股组织学习《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二是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现金管理制度规定,大额支出均以转账形式支付,未采用现金支付大额支出。三是2021年7月单位班子成员会议再次组织学习《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采购法》《采购法实施条例》,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办事同时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业务素质。四是出台公务卡管理制度,及时联系银行办事人员上门为职工办理公务卡,单位职工出差等事项一律以本人公务卡先行支付,及时报销,杜绝现金支出。  

(16)针对票据使用不规范问题。

一是收回内部往来票据46份,一律使用财政部门正规票据。二是对收回的票据进行清理、封存、归档。三是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学习《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票据使用规定》,加强对报销凭据的审核把关,规范财务审核工作,提高业务素质。四是按相关规定,经班子会议审定对租车票据据实开具发票结算。

(17)针对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问题。

一是县燃料公司往来款项,公司出具证明商务局认定,我单位主任办公会议议定,住建局党组会议通过,以呆账处理。二是何某某、查某某户应收账款,经主任办公会议议定,住建局党组会议通过,以呆账处理。安徽省房地产业协会往来款项为协会会费,经主任办公会议议定,住建局党组会议通过,作单位支出处理。三是组织财会人员参加2021年度线上继续教育,提升财会人员专业素质。

11.采购未经审批

(18)针对办公设备采购不规范问题。

一是6月24日主任办公会议学习了《采购法》《采购法实施条例》;7月13日主任办公会议学习了《太湖县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并严格按照规定实施采购。二是4月21日修订完善了《太湖县房地产管理中心财务报销审批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采购审批制度。三是6月23日对办公室主任、计财股股长进行了提醒谈话。

12.工程建设不规范

(19)针对工程变更审批程序不规范,工程款支付不规范问题。

一是7月9日主任办公会上认真学习《太湖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对工程变更的内容,变更的申报、会审和审批程序进行全面的了解。二是在2021年项目实施前,进行全面精准设计和预算,尽可能将不可预见的问题分析落实,纳入到工程量中,减少工程量的变更。三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太湖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要求,办理相关工程变更手续。今年分别办理了建安小区和翰林苑小区工程变更审批备案工作。四是严格依照财务审批制度和履行合同约定,按期实施工程资金拨付,今年定期拨付老旧小区改造资金278万元。五是在今后的机关零星工程实施工程中完善发包手续,按规定签订合同并做好工程验收等相关工作。

13.组织参加培训不规范

(20)针对组织干部职工培训不规范问题。

一是出台了《太湖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干部职工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管理实施细则》,严格事前审批和事后报告制度。除行政执法培训按省住建厅建设法制协会年度培训计划对全体执法人员分期分批培训外,其他业务培训均由主任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审定。二是严格落实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行政执法培训1次。三是培训开支严格按《太湖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太湖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14.工作作风不够严实

(21)针对执法业务水平不高问题。

一是7月16日,邀请法律顾问讲解新版《行政处罚法》,邀请县卫生监督所行政执法专家培训授课,具体讲解案卷制作、当事人的信息保密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业务水平。二是严格按照《太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人防)行政处罚案件查处暂行规定》办理行政案件,今年5月对一家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违法行为的案件,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三是对照规定,完善执法案卷内部审核机制,实行执法办案人员、执法机构初审、住建局业务分管负责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四级审核把关。四是7月2日,对相关执法人员和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22)针对测绘工作不细致问题。

一是测绘队开展业务学习3次,组织测绘人员对房产测量规范业务测试,测试人员平均分93分;二是完善了《太湖县房地产测绘队岗位职责》和《太湖县房地产测绘队业务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三是对两小区问题作出总结与全面排查,加强对测绘成果的审核力度,防患于未然,引以为戒;5月份通过身边人身边事对全体人员开展了专题警示教育,强调了工作作风建设等一系列问题;四是天景华庭,高坦小区目前未接到测绘面积投诉等问题;五是6月16日对测绘队进行集体谈话并对测绘队提出高标准工作要求。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5.班子战斗力不够强

(23)针对部分班子成员全局意识不强,工作协调配合不够,班子整体合力不足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太湖县房地产管理中心班子成员 支部委员联席会议制度》。二是今年已召开班子会议17次,主任办公会议20次。每次召开班子会议、主任办公会议要求各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将上会议题商分管领导后,由主要负责人审定会议议题。会上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坚持民主集中,集体决策。三是6月1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股室负责人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了班子凝聚力。四是制定了《太湖县房地产管理中心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之间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7次,增强了班子整体合力。五是主要负责人、支部书记在6月11日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进行了深刻检查。

16.党建工作抓得不够紧

(24)针对重业务、轻党建,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少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太湖县房地产管理中心班子成员 支部委员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在班子成员、支部委员联席会上将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列入会议议题,如4月15日班子会上审定《县房管中心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安排》《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安排方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在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管理等领域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着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巡察反馈以来研究党建工作6次。三是主要负责人、支部书记在6月11日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进行了深刻检查。

17.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25)针对干部专业能力不够强,专业型人才紧缺,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强问题。

一是4月20日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学习了全省人防系统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例,5月14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及时跟进传达学习《关于15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等纪委通报,教育广大干部职工遵守纪律,严守廉洁自律底线。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宗旨意识、担当意识、服务意识。二是班子成员积极参加县住建局双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议,7月7日、7月14日组织相关班子成员、业务骨干参加住建部举办的住建系统领导干部视频远程教育培训。三是按照2021年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安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人。

18.职工绩效考核办法执行不到位  

(26)针对职工年度考核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太湖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并将规范实施。二是结合《太湖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严格按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年度考核要求实施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三是6月23日对办公室主任进行了提醒谈话。

19.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27)针对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够严实问题。

一是5月13日召开主任办公会议专题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责任股室主动认领反馈问题,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二是经班子会议多次审定制定了《中共太湖县房地产管理中心党支部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严格落实。三是6月11日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中,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问题作了深刻的对照检查,剖析问题根源。四是主要负责人、支部书记在6月11日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进行了深刻检查。

20.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8)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依旧落而不实问题。

一是8月4日办公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6月3日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各自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宣传“三审制”,要求分管领导切实抓好各自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四是6月11日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班子成员报告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在上半年工作总结中已向县住建局报告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

(29)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一是重新核实了人员信息,完善了发展党员资料。二是业务人员对发展党员程序进行了系统学习,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三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将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四是6月23日对组织委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30)针对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依然不到位问题。

一是6月10日、7月14日在支部党员大会上深入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7月14日对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党章党规知识测试。二是结合支部2021年度学习计划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今年已召开党员大会11次,支委会12次,6月7日、7月1日中心主要负责人对党员干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教育,5月14日,邀请县委讲师组组长宣讲党史《太湖红色往事》。三是6月1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6月17日对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提醒谈话。

(31)针对未结合身边人身边事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一是按照《县房管中心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安排》系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着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5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好四史永葆初心永担使命重要论述。二是4月20日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学习了全省人防系统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例,5月14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专题警示教育大会,5月28日主任办公会议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时跟进传达学习《关于15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等纪委通报,教育广大干部职工遵守纪律,严守廉洁自律底线。三是6月17日对支部书记和纪律委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21.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32)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问题。

一是7月19日班子会议学习了“三重一大”制度。二是修订完善了《太湖县房地产管理中心班子成员 支部委员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了制度相关要求。三是要求各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将上会议题商分管领导后,由主要负责人审定会议议题。会上按照股室负责人汇报议题,分管领导提出意见,班子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切实做到民主集中,集体决策。四是6月17日对支部书记和分管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不断深化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县委第二巡察组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巩固整改成果,努力以巡察整改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对尚未完成整改,加快整改进度;对已完成整改的,巩固整改成果;对长期坚持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县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认真反思问题的根源,举一反三,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根据有关政策,进一步修改、规范、完善。

三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班子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房地产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556-4182126;邮政地址:太湖县晋熙镇法华路233号;电子邮箱:24582298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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