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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1-09    发布来源: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2月22日至3月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5月12日,县委巡察组向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县人社局党组对巡视巡察工作高度重视,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强调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决拥护、支持和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问题,自觉对号入座、主动认领责任、深入剖析检查,以“拔钉子”的工作态度,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贯彻践行“两个维护”。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高度重视,成立了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履行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和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建立了“一个反馈问题、一名责任领导、一个牵头股室、一同全面协作。”的整改落实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对整改任务分块负责、分工协作,抓好具体整改落实。

三是细化整改措施。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和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了《关于印发<中共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了整改的工作要求和相关原则,形成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实行销号式管理,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四是从严督导落实。在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度,按照巡察整改的要求,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对整改完成的问题,经常性地开展“回头看”以巩固整改成效,不断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巡察能取得实质性的成效。

二、正视问题,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

1.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

(1)针对少数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停留在表面,对应知应会知识了解不全面问题。

一是个人、支部和党组中心组按党史学习教育计划抓好理论学习,党组中心组学习10次;二是通过党组会、支委会等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和最新指示批示精神,共学习7次;三是邀请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主要负责人作《铭记辉煌历史,传承红色基因》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宣讲;四是组织党员到县烈士陵园开展“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悼念活动;五是开展党史知识测试,参加59人,均90分以上。 

2.社保基金监管工作重视不够

(2)针对退休人员冒领养老金现象主动解决问题的意识不够强问题。

一是学习《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二是对省、市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的疑点逐一进行核查,社保中心追回2名退休人员多领的养老金,居保中心核查并追缴死亡冒领养老金3起;三是与民政等部门建立跨部门的信息交换机制、数据共享机制;四是追回叶金平违规领取的养老金。

3.就业扶持政策执行有偏差

(3)针对县人社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学习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规定,学习《安庆市财政局 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安庆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和《太湖县2021年度创业担保贷款实施方案》;二是依规追回7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本金和利息;三是对近三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情况进行“回头看”,未发现类似问题;四是启用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网上申报系统,已发放贷款人员身份信息录入系统自动筛查。

4.劳动监察和仲裁执法不严格

(4)针对劳动监察大队和仲裁院办案中存在执法不到位、流程不规范问题。

一是结合日常例会,学习《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对案件进行核查,已对涉事人员进行行政处罚;三是落实法律文书送达签收手续,做到件件规范送达;四是举一反三,对2019—2020年度的案卷进行了梳理,纸质版审批结案签章均补齐;五是所有案件全部录入调解仲裁办案系统。

5.执行基层特岗开发与管理服务工作规定不到位

(5)针对基层特岗人员未按要求分配和考核问题。

一是公才中心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二是目前在县直部门工作的已消化3人,2021年招募的6人全部分配至乡镇;三是草拟《基层特岗人员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6.创业园管理不够有力

(6)针对县创业园内部分企业未交纳厂房租金、园内管理措施缺乏问题。

一是组建创业园整改工作专班;二是对创业园企业欠租问题进行清查,已追回部分欠付租金,仍欠付租金已向法院起诉;三是对创业园内卫生、乱拉电线进行清理、整治;四是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防疫物资有储备。

7.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

(7)针对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财务资料一直封存未移交问题。

一是对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财务资料进行清点造册,并移交县公才中心;二是在系统内开展财务互查,问题已整改。

(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8.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

(8)针对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专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太湖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活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二是责令当事人退回违规接待款项;三是结合系统内财务互查,对相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反馈问题均已整改;四是出台《关于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 

(9)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及福利问题。

一是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二是退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及福利,上缴纪委监委专户;三是严格审核把关,落实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分管领导三级签批制度;四是开展系统内财务互查,对2019年财务互审发现问题、巡察“回头看”反馈财务方面问题、县审计局反馈问题等三个方面问题均整改落实。

(10)针对公务出差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学习《关于印发〈太湖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二是出台《公务出差管理办法》;三是实行公务出差填报《公务出差审批单》制度,由经办人员申报、分管领导审批。

9.超范围支出激励资金

(11)针对县技工学校实行不当激励机制问题。

一是退回多提成的款项;二是技工学校组织学习《技工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三是严格执行经办人申报、财务人员审定、分管领导签批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支出一律不予报销。

10.重复领取出车补助

(12)针对未按局长办公会决定实行定补加公里数补助问题。

一是财务人员对以前领取的出差补助进行核查,驾驶员已退回多领取的出差补助,上缴纪委监委专户;二是自2021年6月起,驾驶员按照定补加公里数补助领取出差补助,按照经办人申报、办公室初审、财务人员审定、分管领导审批程序,加强审核把关。

11.财务管理不规范

(13)针对资金管理不严格问题。

一是出借款项已于巡察前追回并入账;二是严格按照经办人申报、财务人员审定、分管领导签批程序,加强财务支出审核。

(14)针对费用支出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专题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二是对反馈问题进行核查,居保中心、技工学校已补齐明细清单,局机关和社保中心会议有县政府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佐证;三是严格落实费用支出经办、复核、审批手续;四是开展系统内财务互查,未发现类似问题。

12.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

(15)针对县技工学校大楼工程由无资质人员承包、未实行政府采购、结算价超合同价50%以上问题。

一是专题学习《太湖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二是通过调查,两个问题均属于没有一事一结、一事一签合同,打包结算。三是技工学校完善出台《太湖县技工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对学校维修、改造、新建等大小工程从计划、建设、结算、审核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

13.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16)针对局机关及部分局属单位存在购入物资未按固定资产入账情况问题。

一是对固定资产情况进行排查;二是完善固定资产台账,新购置的及时入账,更换后和达到报废年限的及时进行处置;三是对今年采购资产,及时录入县财政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17)针对未严格贯彻《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问题。

一是党组会学习《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调整班子分工,由党组书记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四是落实“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就业创业、人事人才、劳动保障、社会保险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五是完善县人社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清单。

15.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够

(18)针对班子成员整体年龄偏大,部分成员工作激情和担当精神减退,创新意识不够问题。

一是专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二是经县委组织部批准,一名班子成员改任一级主任科员。

16.执行上下班纪律不严格

(19)针对日常考勤不规范,少数职工上班迟到、在岗未及时签到问题。

一是出台《关于严格落实上下班制度的通知》,严格落实上下班签到和不定期检查制度;二是召开全系统职工会,学习相关违纪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三是班子成员每月带队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落实整改。

17.二级机构及下属单位把握职责定位不精准

(20)针对就业促进股、劳动关系办等股室及有关局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把握不准确问题。

一是学习《太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明晰股室职能职责;二是将职业技能培训职能调整至就业促进股,理顺就业股与公才中心关系;三是向县编委会请示,对相关股室职能职责进行调整。

18.局属事业单位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21)针对公才中心、居保中心、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超配领导干部问题。

调整公才中心主要负责人,目前居保中心消化1人。

19.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

(22)针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党支部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及组织生活会制度不严格等问题。

一是各支部组织学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共计5次;二是机关支部、直属事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已在支部大会上公布,公示栏公示;三是机关党委举办党建业务培训班,邀请县直工委副书记授课,重点讲授了机关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支部党员大会选举有关程序要求、党员发展工作流程等相关内容;四是机关党委开展党建工作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当面交办,要求立行立改。

(23)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严格问题。

一是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二是机关支部书记对预备党员转正手续不完善问题在机关党委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并完善了相关材料;三是公才中心支部书记在支部大会和机关党委会上对签到、投票人数不一致的问题进行了情况说明和自我批评;四是机关党委举办党建业务培训班,邀请县直工委副书记授课,对党员发展工作流程进行了详细解读;五是机关党委开展党建工作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当面交办,要求立行立改。

(24)针对未按规定设置党组织。县技工学校未及时成立党支部问题。

一是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局机关党委指导技工学校成立技工学校党支部。

20.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

(25)针对执行《太湖县人社局内部财务审计办法》不严格以及2019年发出整改通知但无整改结果问题。

一是组织系统财务人员学习审计和内部控制制度;二是完善《太湖县人社局内部财务审计办法》;三是在系统内开展财务互查,对2019年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各单位均整改落实;四是对县审计局反馈问题进行整改。

(26)针对会议记录不规范。公才中心部分班子会无参会人员本人签到,支部会标题式记录较普遍问题。

一是邀请县委办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开展办公室业务培训;二是机关党委开展党建工作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当面交办,要求立行立改。

三、驰而不息,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集中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有一些问题仍需常抓不懈,驰而不息,持续推进。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认识、提高站位,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加大整改工作力度,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强化政治担当,抓好整改后续工作。持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不断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我单位巡察整改的后续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问题整改清仓归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对照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标准,紧密结合本部门实际,主动开展“回头看”,全面巩固整改成果,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结果不走样。

(二)深化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抓好问题排查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和县委巡察组的要求,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巩固整改成果,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确保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落细。

(三)完善制度规定,构建常态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查找我单位制度缺陷,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特别是围绕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点工作和财务管理等重要环节,进一步强化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和纪律规矩,将整改成果转化为人社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556-4162450;地址:太湖县晋熙镇龙山路200号(邮编246400);电子邮箱:230841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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