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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11-16    发布来源: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1年11月15日至12月17日,对县司法局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以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县司法局的特点和规律,聚焦党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问题。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以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其他不属于巡察范围的信访问题反映,按照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反映问题的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信访接待点、摆放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和互联网电子邮箱接受来电、来信、来访。

(一)信访接待点:位于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529号县纪委监委办公楼四楼县委第一巡察组办公区信访接待室; 

(二)巡察举报信箱设置地点:1.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529号县纪委监委办公楼前公开栏旁;2.太湖经济开发区观音路273号县司法局一楼大门旁;

(三)举报电话:15855646310(接受电话和短信举报);

(四)电子邮箱:thxwxcyz@163.com;

(五)通信地址: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529号县纪委监委办公楼四楼县委第一巡察组收(邮编:246400)。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欢迎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中共太湖县委第一巡察组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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