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02 | 发布来源:县委巡察办 |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2年3月2日至4月29日,对大石乡党委及所辖9个村党组织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及反映问题的渠道
大石乡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其他县管干部,以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西湖村、五合村、大明村、大石岭村、文桥村、卓铺村、东湖村、棠林村、田祥嘴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含2018年以来离任的村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信访接待点,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邮政信箱: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529号县纪委监委办公楼三楼县委第二巡察组收(邮编:246400);
(二)意见信箱:1.太湖县大石乡大石街49号清逸酒店大门右侧;2.大石乡大石街108号乡政府大门左侧;3.大石乡大石小学大门右侧;4.大石乡所辖9个村办公大楼旁。
(三)电子邮箱:thxwxcrz@163.com;
(四)举报电话:15855636140(接受电话和短信举报);
(五)信访接待点:太湖县大石乡大石街49号清逸酒店3楼信访接待室。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大石乡党委及所辖村党组织的特点和规律,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深入查找问题,纠正政治偏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中共太湖县委第二巡察组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