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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太湖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01    发布来源:办公室

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

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为现代化美好太湖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共太湖县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2年2月21日)

黄知开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太湖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全面落实省、市纪委全会和县第十六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总结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2年任务。刚才,县委朱书记作了讲话,就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认真抓好落实。

一、2021年工作回顾

2021年,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太湖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起步之年。一年来,县委坚定不移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着力抓好了一系列喜事、大事、要事、实事,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全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各项事业都取得了新成效。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现代化美好太湖建设大局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持续正风肃纪反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新成效、展现了新作为。

(一)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在强化政治监督上实现新作

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县纪委常委会坚决落实理论学习第一议题制度,通过纪委常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持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举办专题读书班33期,组织研讨交流33场109人次、专题讲座3次,开展主题征文活动1次、主题演讲比赛1次,不断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强化监督保障执行。聚焦“国之大者”,紧盯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双招双引”十条措施,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点9个,委班子成员带队实地走访调研,主动靠前监督,收集并督办问题2个、意见建议1条。护航县重点工程“百日攻坚”行动,对19个重点工程进行5轮次实地督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6个。强化换届纪律风气监督,加强换届期间信访问题的预判预防,深入重点乡镇和村(社区)调研督导,组织开展6轮次换届风气专项督查,及时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组织部门紧密协作,建立互联互通、快查快处机制,严把换届人选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共办理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794人次,提出不宜任职29人次。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违法用地整改、中央巡视安徽反馈意见整改、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统筹开展监督检查38轮次,督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00余个,发出督查通报18期、督办函4份、约谈2家单位主要负责人,问责13人。

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协助县委制定出台《太湖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太湖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清单目录》《关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日常监督的实施办法》等制度,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2021年,开展主体责任谈话193人次,向县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发送工作提示单41份,向相关责任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3份,印发通报18份,问责党组织6个、党员干部50人;协助县委对53名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开展政治监督谈话,指出问题177个,督促制定整改方案真改实改。

(二)统筹“三不”一体推进,在精准施治标本兼治上实现新作

 保持惩治腐败力量常在。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持续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突出惩治重点,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两项职责。建立“纪检组织联片、监督力量联动、违纪案件联办”的工作机制,统筹“室组地区”人员加大核查力度,持续推进问题线索“清仓见底”。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定期召开协调小组会议,建立健全线索互移、信息共享、协同办案等工作机制,不断凝聚反腐合力。2021年,共处置问题线索488件(其中7-12月处置312件),比去年增长61.05%,其中,谈话函询129件,初步核实339件,予以了结20件。办结问题线索513件,立案审查调查263件28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2人,涉及科级干部43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高质量办理市纪委监委指定留置案件4起。

推动以案促改标本兼治。协助县委出台《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注重发现个案背后深层次问题,充分发挥《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作用,督促问题整改,推动案发单位检视管理漏洞,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强化警示教育固本培元。充分利用纪检监察新媒体传播平台,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纪法宣传。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通报典型案例、编印警示教育读本、组织党员干部旁听庭审等,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教育,不断丰富廉政教育载体,举办廉政文化书画展,创作黄梅小戏《“六大人”还乡》,拍摄微电影《口袋》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怀德自重、洁身自好。

(三)坚持常抓不懈,在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上实现新作

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紧盯关键节点,持续开展“四风”问题自查、交叉互查和明察暗访,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2021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起5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通报典型案例3起10人。扎实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排查纠治,查处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1起1人。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对顶风违纪的,实行一案双查、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全面排查起底2014年以来涉及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未移送处理问题线索,进行分类稳妥处置。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书面报备制度。

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推进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查处力度。2021年,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起1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全面落实基层减负要求,持续深入推动精文减会工作,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工作落实。2021年,县本级会议、文件分别同比下降20.2%、18.2%;纳入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事项,均按规定开展。

持续推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全年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61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320人次、占52.3%,第二种形态处理224人次、占36.6%,第三种形态处理19人次、占3.1%,第四种形态处理49人次、占8%。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健全干部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暖心回访等机制,精准审慎问责,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为担当者撑腰,给实干者鼓劲。2021年,共开展暖心回访48人次。

(四)坚决维护民生民利,在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上实现新作

着力提升信访治理成效。深化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规范信访件办理程序。开展深入调研分析,提出合理建议,推进县委主抓;常态化开展检举举报平台线上检查和实地督查,定期通报,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委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带案下访工作机制,扎实开展重复信访举报专项整治,提升信访举报办理质效。2021年,共受理信访举报380件,同比下降32.3%;到期应办结259件,已办结216件,到期办结率83.4%。2020年底前到期未办结信访件仅剩8件。重复举报治理信访件9件,均已办结。信访举报量连续多年高位运行的态势基本扭转,信访工作有效做法在全市推广。

强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配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肃查处政法系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受理的135件问题线索全部办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完善“打伞破网”常态化工作机制,实现扫黑除恶和“惩腐打伞”同步推进。委机关1人获省级嘉奖,2人被评为市级先进个人。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持续纠治落实政策打折扣、贪污侵占、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21年,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3起4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跟进监督深挖彻查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房地产领域“办证难”“征迁安置难”“物业管理难”问题、“四个聚焦”领域问题等专项治理,督促查摆问题7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共收回违规资金315.77万元。

全力推进涉粮专项整治。及时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认真履行牵头抓总与统筹协调职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和推进会,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督促相关主管、监管部门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1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组织开展自查“回头看”,督促深入查摆整改14个问题。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对2013年以来受理的涉粮领域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开展清底式“回头看”,排查已经办结的涉粮腐败问题线索2条。正在办理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涉粮腐败问题留置案件1起。

(五)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在彰显巡察“利剑”作用上实现新作

有形有效推进全覆盖。组织开展了十五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完成对17家单位巡察“回头看”;十五届县委共对272个党组织(其中村、社区186个)开展了常规巡察,对41个(其中村、社区31个)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巡察全覆盖任务圆满完成,发现问题4318个,问题线索320件。统筹谋划实施十六届县委巡察工作,制定了新一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和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开展十六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贯彻落实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任务,配合市委开展安全生产和涉粮问题专项巡察。

推深做实“后半篇文章”。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暂行办法》和《太湖县纪委监委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办法(试行)》。组织开展十五届县委巡察发现问题“大起底、改到位、建机制”专项行动;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现场督查和整改成效评估,对50个党组织和市委安全生产专项巡察开展整改情况现场督查,对20个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成效评估,下发督办函21份。十五届县委巡察整改到期问题4246个,整改完成率98.33%;挽回经济损失4484.89万元,建立健全制度1392项;办结问题线索305件,办结率95.31%,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7人,移送检察机关1人。对巡察整改不力的4个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加强巡规范化建设。以中央巡视指导督导和省委巡察指导督导为契机,对标中央和省委巡视制度,出台贯彻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工作措施、县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协调协作机制、县委巡察抽调干部管理办法等9项制度机制,不断优化巡察工作流程,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落实到巡察工作全过程。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巡察专职人员增加4人,调整优化巡察人才库,推荐25名同志进入省委巡视人才库、10名同志进入市委巡察人才库、87名同志进入县委巡察人才库。严格落实巡察组纪律作风后评估制度,推动巡察监督更加精准、规范、有效。

(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在提升监督治理效能上实现新作

推进协作区实体化运作。落实乡镇协作区专职干部编制单列管理。制定《太湖县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学习管理制度》《太湖县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工作职责》《太湖县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党支部工作机制》等制度,建立跟班学习、协作办案、协同监督工作机制。2021年3月份开始,协作区人员开始驻点集中办公,正式实体化运作。运作以来,共办结各类问题线索33件,既有力推动问题线索“清仓见底”,又提升了实战能力。

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认真落实《关于深化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关于深化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任务分工方案》,建立委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和相关纪检监察室联系监督派驻机构制度,充分发挥“室组联动”在联合督查、联合办案等工作中的作用。健全完善派驻机构向县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制度,日常工作定期报告,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建立“一月一梳理、半年一调度、一年一考核”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派驻(出)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54件,“探头”作用进一步发挥。

统筹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制定《太湖县纪委监委关于建立完善“室组地区”联动工作机制暂行办法》,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同高效,形成合力。建立交流会商联动、监督检查联动、审查调查联动、信息情况通报等协作机制,打造“室组地区”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小微权力监管平台建设,2021年5月,平台在皖事通上线,截至2021年12月底,平台注册55.5万人,访问75万人次,公开惠民资金3.59亿元,办理群众建议投诉信息14条。

(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强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上实现新作

强化政治建设。县纪委常委会带头强化理论武装和政治建设,着力提升领导班子政治能力,发挥“头雁效应”,以班子自身建设带动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不断锤炼纪检监察干部党性修养,着力打造模范机关。

优化队伍结构。牢牢把握县纪委和乡镇纪委换届契机,在调整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的同时,加大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向系统外推荐交流力度。2021年,委机关提拔重用干部9人,职级晋升14人,新录用公务员7人,交流调整干部64人。新一届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6岁、较上届降低6岁,乡镇纪委班子成员平均年龄34岁、较上届降低6.5岁。

提升履职本领。通过“线上+线下”“自学+教学”,做实全员培训工作,举办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班,组织参加省纪委视频讲堂21期,开办“周一夜校”15期。分批推荐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业务培训,安排派驻机构和乡镇纪检监察“新兵”跟班学习、参与市县巡察,通过以老带新、跟班锻炼、实战练兵等方式,不断提升干部履职能力。

严格内部监督。严格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从严管好“治权之权”。认真落实请示、审批、专报、专题会、线索排查会等工作程序,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推动精准执纪执法。加强审查调查和“走读式”谈话安全监督,坚决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全年案件查办“零事故”。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请销假、干部外出请示报备制度。坚持刀刃向内,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问题2起2人,严防“灯下黑”。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未得到根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依然存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存量尚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纪检监察自身工作和队伍建设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从政治上分析问题不够深入,思路不宽、方法不多;有的运用“四种形态”不够精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不够顺畅;有的履行监督意识不强,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还不能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有的自我约束不严,执纪违纪,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着力加以解决。

二、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加快建设经济强、格局新、环境优、活力足、百姓富的现代化美好太湖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重要政治机关、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准确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把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重大的政治任务,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做好今年工作,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着力做到“五个坚持”:一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中心工作,深化政治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二要坚持保持定力、一以贯之。坚持严的主基调,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执着,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继续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三要坚持系统思维、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贯通融合,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四要坚持人民至上、取信于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及阶段性特征,坚决纠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五要坚持担当作为、勇毅前行。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在比学赶超中奋勇争先、敢于善于斗争,不断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政治监督,着力保障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筑牢思想根基。督促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跟进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化运用党的自我革命历史经验,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督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引导全县党员干部在学思践悟中不断激发信仰、启迪智慧、汲取力量,增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推进工作落地。聚焦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耕地保护、长江十年禁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双招双引”“工业强县、文旅富民、城乡融合、绿色发展”四大战略等重点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落地。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双招双引”十条措施,探索服务保障“太好办”品牌建设的有效举措。推动贯彻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坚决做到“总书记有号召、党中央有部署,安徽见行动,太湖有落实”。

拧紧责任链条。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日常监督的实施办法》和《太湖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建立同级监督重点任务清单、“关键少数”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清单,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党内政治监督谈话,推行各级领导干部对分管地区、部门负责人开展日常监督谈话,实现分级分类全覆盖,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深化运用“三查三问”机制,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行为。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落实重大事项备案制度,健全干部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暖心回访等机制,支持和保护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

(二)强化系统施治,着力推进“三不”一体体制机制建

高悬“不敢腐”利剑。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深化问题线索“清仓见底”行动,保持压倒性力量常在。坚决防范和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加强对年轻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腐败问题,紧盯粮食购销腐败、开发区建设腐败等突出问题推进专项整治,深化金融、人防、国企、政法、教育、医保等领域反腐败工作,办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在自主办理留置案件上实现突破。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建立行贿人信息库和“黑名单”制度,完善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惩处机制。

扎牢“不能腐”笼子。深化标本兼治,切实把查办案件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管理结合起来。注重提升以案促改效能,推动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融合。完善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督促相关单位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健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

筑牢“不想腐”堤坝。强化警示教育,以案明纪释法,选取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编印《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读本,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好太湖传统廉政文化资源,实施廉洁文化精品工程和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重视家教家风,以身作则管好配偶、子女,本分做人、干净做事。

(三)强化树并举,着力推动党风政风社风向善向

持续纠治“四风”问题。制定落实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具体举措,督促压紧压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持续加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明察暗访和查处、通报曝光力度,着力纠治吃喝风、送礼风、赌博风和酒驾等歪风邪气。持续开展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专项监督。常态化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对空泛表态、敷衍应付、运动造势,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的乱作为问题以及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思进取的不作为等问题坚决查处、严肃问责。深挖“四风”问题背后的制度短板、监管漏洞,推动作风建设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严格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坚决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持续整治“微”问题。开展“四个不摘”政策落实和防止返贫监测机制运行情况专项督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围绕惠民涉农资金、农村建设项目、资源资产利用、教育医疗等领域,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深入推进“村霸”等黑恶势力及基层腐败问题整治。推进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两委”主要负责人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等提级监督试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到最基层。

(四)强化政治巡,着力增强巡察监督的权威性、震慑力、推动力

持续深化政治巡坚守政治巡察定位,以“四个对照”为监督标准、以“四个紧盯”为监督路径,重点围绕“三个聚焦”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紧盯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做实做细巡察监督,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突出问题。有力有序推进常规巡察,组织开展十六届县委第二轮、第三轮巡察工作;贯彻落实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意见,配合开展上下联动巡视巡察。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加强统筹谋划和分类实施,推动提升对村(社区)巡察监督质效,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巩固拓展成果运用。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建立完善整改督查督办机制,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整改主体责任,深化思想认识,坚持把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改成效评估,严格落实巡察整改督促问责制度,将整改情况和评估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运用巡察单机系统和巡视巡察工作网络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扎实落实省委巡察指导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和规范化建设,推动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五)强化贯通融合,着力提升监督治理效

抓实体制机制改革。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全面落实纪检监察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要求,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配齐配强乡镇和派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落实双重领导体制,制定实施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清单,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的指导管理。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开展县监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建立完善党风党纪监督员、特约监察员制度。规范运行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片”的优势。

构建严密监督体系。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做实专责监督。制定实施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具体办法,深入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强化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推动监督体系与治理体系对接起来,促进监督更好融入治理全环节。建立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监督问责机制,发挥检举举报平台贯通党内监督、群众监督作用。深化运用“室组地区”联合监督、联合办案机制,加强协作配合,提升监督执纪执法协同性。坚持实事求是、纪法情理融合,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精准监督执纪问责。

    (六)强化队伍建设,着力锻造勇于斗争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

强化政治历练。不断加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带头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两个革命”中找准定位、担当作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一级对一级负责,既要管事也要管人。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完善纪委全会、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创建模范机关。

提升能力水平。坚持好干部标准,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大交流轮岗力度,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队伍活力。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持续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新任纪检监察干部跟班学习、实战锻炼,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加强约束监督深入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监察官法》和《监察法实施条例》,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严守执纪执法权力边界,谨慎秉公、依规依纪依法行使纪检监察权,持续防治“灯下黑”,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健全内控机制,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制度,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能。

同志们,走好赶考路、奋进新征程,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凝心聚力、守正创新,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永远吹冲锋号,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为共同谱写现代化美好太湖建设新篇章贡献更多纪检监察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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