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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太湖县供销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8-23    发布来源: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23日至9月1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供销社开展了巡察,2022年2月1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工作主体责任

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供销社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决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强化整改工作总体推进。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迅速召开党组会,组织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和相关要求,全面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逐条逐项分析,对号对标认领,要求立行立改,真抓严改,确保全面整改到位。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供销社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支部、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安排专人办公,具体负责巡察整改组织实施工作。

三是明确整改责任。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由党组书记主持逐项研究整改落实措施,形成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事项、整改措施、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等“四清单”,明确科室、支部整改的具体任务,分管负责同志以身作则,带头落实整改责任,形成整改的责任体系,推动整改工作到位、见效。

四是坚持统筹推进。把巡察整改与县级中心工作、系统业务工作统筹安排、同步推进。召开5次专题党组会议、2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巡察整改每周调度计划,对整改工作进行详细分析安排,并跟踪督导推进,全力提升整改工作质量和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高质高效推进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

(1)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及时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制定《县供销社2022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县社2022年集中学习培训计划》,已组织开展学习7次。二是党组、机关总支及下属3个支部,均在3月份再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组成员开展研讨交流。三是修订完善《县供销社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四是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支部负责同志在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暨“一改两为”党员践诺活动上分别作出深刻对照检查。

(2)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够深入”的问题。

一是组织召开党组专题学习研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回头看”自查自纠。二是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梳理专项整治任务,建立整改任务清单。三是制定《2022年班子成员党支部联系点工作及党课计划表》,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到联系支部上党课,指导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3)针对“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持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一百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二是制定印发《县供销社“改作风严治社促发展”实施方案》,开展“一改两为”我做什么专题研讨。三是研究制定县社党组及各支部《2022年度“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清单》,明确“书记项目(领办事项)”。四是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一改两为”党员承诺、践诺活动,并开展相互批评。3月份对各支部书记进行了党务知识培训,规范基层党建工作,提升党务工作水平。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4)针对“领导小组调整不及时,分析研判不经常”问题。

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并开展研讨交流。二是完善《县供销社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三是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印发《县供销社信息宣传奖励办法》,分析部署相关工作。四是开展疫情防控、文明创建、法治宣传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11次,组织开展机关女职工“读书分享会”、青年干部座谈会、观看《建党伟业》影片等活动。

3.综合改革不到位

(5)针对“目标任务推进缓慢”问题。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2022年度工作要点》,推进组建百里镇供销社有限责任公司、改造江亭、黄镇、城关基层供销社等工作。二是深入基层社和百里镇、汤泉乡吴岭村走访对接,开展“四送一服”活动,形成《县级供销社参与乡村产业振兴的路径选择》专题调研报告,拓展工作思路。三是已于4月份召开系统深化综合改革专题业务培训会,提升基层社综合服务能力和系统干部职工的综合素养。

(6)针对“新建基层社效益不明显”问题。

一是已召开系统干部职工会议,开展“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三位一体”试点、开放办社等专题培训。二是开展停业、注销的基层社情况调查并分析原因,对现有基层社开展走访调研和工作指导。三是推进供销社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党组班子成员带队赴大石乡文桥村、汤泉乡吴岭村、社属农资企业等开展政策宣讲,谋划产业发展、深化村社共建。

4.为农服务综合平台作用发挥不充分

(7)针对“涉农政策宣传、技能培训长期未开展”问题。

一是召开机关干部职工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2022年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及市、县农村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干部职工服务“三农”思想认识,提升服务能力。二是坚持深入基层调研。3月份结合春耕农资调查,组织开展支农政策宣传,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向上级社及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调查信息,服务农业生产,保障春耕农资供应。三是研究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计划,拟于9月份组织开展农业技术、现代企业管理、电子商务等技能培训。

(8)针对“服务三农抓手缺失”问题。

一是2021年各项任务目标全面完成,并获得市级综合业绩考核二等奖。二是新组建的德信电子商务公司业务稳步推进;“太美太湖特色展示馆”列入2022年度“数字太湖”建设重点任务之一,目前已完成项目设计。三是制定印发年度工作要点,明确今年各项经济指标任务。

5.社有资产监管力度不足

(9)针对“统筹管理不到位,合同执行监管不到位,保值增值有欠缺”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太湖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制度》,完善租金调整机制。二是组织专班对土产日杂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对资产、财务全面清查,5月中旬完成资产管理权、财务移交,形成统一管理机制。三是2021年已调整租户租金,系统资产租赁收益增长9.1%。四是2022年5月13日县社党组对5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

6.“新网工程”项目推进有欠缺

(10)针对“未实际注资入股,资金管理不规范,后期服务监管力度不足”问题。

一是2017年9月已全额退还企业上交的“合作发展基金”。二是建立投资参股企业的跟踪监管机制,职能科室通过直报系统督促相关企业及时报送财务、统计报表,强化日常监管。三是对三家注销的“新网工程”项目企业查明了原因,并举一反三对15家“新网工程”项目申报企业全面排查,目前15家企业均在正常运营,持续开展业务经营活动。四是开展“新网工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培训学习,规范项目申报程序。五是2022年5月13日县社党组对3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7.工作作风不够严实

(11)针对“发文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制定县供销社《公文管理制度》等系列工作规范及管理制度。二是开展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等培训,提升干部职工公文处理业务水平。三是制定《县供销社“改作风、严治社、促发展”实施方案》,开展“一改两为,我做什么”大讨论活动,强化作风建设。四是2022年5月13日县社党组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

(12)针对“制度制定照抄照搬”问题。

一是召开党组及系统改进作风工作推进会议,提高思想认识,并由县社党组对相关职能科室责任人员提醒谈话。二是完善审核机制,推进制度建设规范化。三是修订印发《县供销社机关工作人员效能责任追究制度》。四是2022年5月13日县社党组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

(13)针对“总结报告敷衍应付”问题。

一是强化监督检查,由分管负责人严格材料审核把关。二是制定印发《县供销社信息宣传奖励办法》,开展写作能力培训及“比、学、赶、超”活动。三是2022年5月13日县社党组对4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严肃相关纪律。

8.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

(14)针对“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一是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县有关规定专题学习2次。二是4月28日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组织观看《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三是严格执行《太湖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活动经费暂行办法》,压缩公务支出。四是2022年5月13日县社党组对3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

(15)针对“违规报销伙食补助费”问题。

一是召开2次干部职工会,学习《太湖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太湖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活动经费暂行办法》。二是已收回违规报销伙食补助费,上缴县纪委专户;党组已对3名相关责任人约谈。三是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杜绝违规报销等类似行为。四是2022年5月13日县社党组对3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

9.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16)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开展财经纪律制度宣传培训,安排财务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二是组织人员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完善记账凭证附件,规范相关账务处理。三是组织专班对2个下属单位进行资产财务审计,规范机关和社属企业财务管理。四是2022年5月13日县社党组对4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

10.工程管理不规范

(17)针对“县供销社及下属公司部分零星工程未签订施工协议,未验收审计”问题。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以及《太湖县小额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二是由相关责任单位完善工程决算和审计手续,补充施工合同及情况说明,并将超出决算审计部分资金上交县纪委专户。三是将工程建设管理列入“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在近期工程建设中均做到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完善合同签订、工程验收、审计等手续,主动接受监督。四是2022年5月13日县社党组对6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

(三)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1.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8)针对“2018至2019年,班子不团结,沟通不畅,工作合力不足”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二是修订完善《县供销社“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三是加强沟通交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2020年5月,通过系统内公开竞聘,党组决定选聘县德信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并制定《岗位责任制度》,公司已正常运转。

12.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有偏差

(19)针对“原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二是制定《县供销社党组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县供销社“改作风、严治社、促发展”实施方案》。三是开展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人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8人次。四是召开党组及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专项部署年度工作。

(20)针对“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由县社党组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在支部党员大会通报个别党员党内警告处分决定。二是对党组会议决定未落实情况开展核查。三是建立《县供销社干部职工监督管理制度》。四是持续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观看警示教育片,切实筑牢思想防线。五是2022年5月13日县社党组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

(21)针对“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制定《县供销社干部职工监督管理制度》,牢固树立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二是修订《县供销社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落实“重要事项报告单”制度要求,党组会议前主动向纪检监察组报告会议议程。今年以来涉及“三重一大”会议7次,均邀请纪检监察组派员参加。三是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组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13.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执行不到位

(22)针对“重大事项未经党组会议研究”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2次。二是完善了《县供销社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县供销社“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县供销社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三是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强化会前酝酿、沟通,增强民主决策力度。今年以来县社党组召开研究资金分配、工程维修、巡察整改等“三重一大”会议7次。四是党组主要负责人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对照检查。

(23)针对“未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问题。

一是专题组织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律法规。二是完善各项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与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三是党组主要负责人已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对照检查。

14.基层党建工作存在不足

(24)针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县供销社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已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2次,其中召开党的建设专题会议1次。二是机关总支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深入查摆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并逐项落实到位。三是制定了《县供销社2022年度党建工作计划》《2022年度集中学习培训计划》以及党员活动日计划、党课计划等,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

(25)针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

一是制定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制度和2022年党课计划,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等制度。二是规范开展党内活动,各支部均制定了《2022年度党课计划》。三是深入开展党务知识培训,3月份总支召开党务知识培训会议,对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相关内容进行专题培训。四是2022年5月13日县社党组对4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强调纪律要求。

(26)针对“超权限开展党内表彰”问题。

一是县社总支发文撤销超权限表彰文件并收回颁发证书。二是健全完善县供销社《党务知识培训制度》,组织学习党内表彰相关制度要求,开展党务工作培训,2021年11月底组织参加县直工委安排的学习培训,强化党务知识学习,提升党务工作水平。三是党组和总支主要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做对照检查。

(27)针对“未按规定成立行业工会”问题。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二是主动与县总工会对接报告,按照工会工作要求,于2021年11月召开供销行业工会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选举大会,成立行业工会联合会,并组建了机关工会、企业工会、烟花爆竹行业协会工会。三是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支持供销行业工会联合会依法按章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15.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28)针对“部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一是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会2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二是制定完善《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制度》《县供销社企业留守人员管理制度》。三是组织开展内部审计,2022年5月已将土产日杂公司资产管理权、财务、账面资产(含未上交租金)统一移交至德信资产管理公司统筹管理,坚决杜绝坐收坐支现象。四是2022年5月13日县社党组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

(29)针对“审计反馈问题未整改”问题。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财经法律法规和系列制度。二是组织专班对土产公司资产财务进行全面核查,经查,公司为职工代缴的保险费已于2021年元月全额收回,并开具收款收据。三是举一反三,完善机关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完成对弥陀供销社、土产日杂公司的审计,形成审计报告。

三、巩固整改成果,持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离巡察整改工作总体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抓实巡察整改,切实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和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做到真改实改、全面到位。对正在推进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注重标本兼治,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注重制度体系建设,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三是推动整改成效转化。切实把整改工作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推进系统“十四五”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理清发展思路,细化工作措施,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综合改革为主线,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把整改成效转化为促进系统改革发展的新动能,推进供销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556-4162349;邮政地址:太湖县新城龙山路235号;电子邮箱:2292044053@qq.com。

 

中共太湖县供销社联合社党组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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