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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太湖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8-23    发布来源: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5日至12月1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太湖县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月16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中共太湖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担当

一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二级机构负责人、各司法所负责人、各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项负责巡察整改工作。

二是制定《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对巡察反馈问题逐项分析、逐条梳理。

二、坚持问题导向,真抓真改真严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结合实际不紧密问题。

一是制定中共太湖县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二是分别在3月7日、4月25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三是四月份以来,局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到司法所开展调研二十余人次,认真研究解决司法行政标识标牌更新、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财权上收、人民调解方法创新等问题。四是因疫情原因4月份外出调研活动推迟至6月,6月局主要负责人带领相关股室负责人赴岳西、望江等县司法局考察学习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智慧社区矫正建设等工作。

(2)针对党史学习教育不扎实问题。

一是已制定《中共太湖县司法局支部委员会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清单》,并下发通知布置党员个人制定整改承诺清单。二是已制定《太湖县司法局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并经3月22日党组(扩大)会议决定,明确了党组成员党支部联系点。三是3月22日,司法局党总支召开党员大会暨“‘一改两为’我做什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会上,党员同志畅谈心得体会。四是5月6日在司法行政会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工作的重要论述,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3月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会上对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分析研判。二是3月18日召开司法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2月14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照检查材料。三是4月24日太湖县司法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重点研究了县司法局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四是印发了2022年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重要工作来抓。

3.推进司法行政机关改革不彻底

(4)针对司法所管理体制不顺畅问题。

一是与县主要领导汇报“三权”上收有关事宜,拟定《关于将乡镇司法所“财权”进行垂直管理的请示》,呈请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二是建立班子成员联系司法所制度,加强工作联系与指导。三是班子成员强化与各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谈心谈话,制定《太湖县司法局“深化学习转作风、深入调研改作风、业务练兵比作风”活动方案》,拟于近期组织开展业务大比拼或业余文体活动。四是5月20日,局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司法所负责人座谈会,就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交流讨论。

(5)针对司法所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局党组积极争取县政府重视支持,把司法所财权收回司法局。二是全系统加强工作调度和日常管理,监督各司法所工作人员聚焦主责主业,积极作为。三是印发《2022年度基层司法所考核办法》,健全完善对司法所的考核机制。

4.职能职责履行不到位

(6)针对社区矫正工作突出问题。

一是制定《太湖县社区矫正工作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排查重点难点问题,集众智、解难题。二是制定《太湖县社区矫正工作手册》。三是制定《太湖县社区矫正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防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四是立足新内网系统(在矫通APP、协矫通、矫务通APP)、电子腕带、电话定位等多渠道联通,打造不假不敢外出、不能不假外出的矫正管理环境。五是于2022年1月21日、2月25日、3月25日、4月22日召开每月矫情分析会,针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特殊处境的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方式、教育模式等内容进行摸排、讨论、研判,有针对性的整改社区矫正突出问题。六是太湖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联合太湖县人民检察院每季度开展社区矫正大排查活动,对发现的情况问题及时指出纠正。七是对现任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进行提醒谈话

(7)针对安置帮教工作有短板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巡察指出的15名安置帮教对象一人一档已经全部整改完成。二是通过微信工作群、结合相关会议等形式,进一步强化了“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学习,要求各司法所时刻绷紧责任这根弦,严格落实“一般对象6个月一跟踪,重点对象3个月一跟踪”。三是举一反三,严明安置帮教工作纪律,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三次开展突击检查督导,坚决防止再次出现跟踪访谈不到位等现象的发生。四是四月份以来,司法局开展安置帮教专项治理工作,出台《关于调整太湖县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联合开展“两类特殊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安置帮教重点工作评估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安置帮教各项工作。五是建立安置帮教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会议,对全县安置帮教工作进行调度。六是对2名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8)针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缺项问题。

一是严格资格审查。严格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确保持证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协调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平台信息维护与更新,持续推进国家统一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发工作,截至目前,共审查通过240人换发新证信息。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总计上报执法证年审信息1199个,其中年审合格1167个,收回撤销32个,上报执法监督证年审信息5个,年审合格5个。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组织开展2022年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安庆考点)考试工作。二是开展案卷评查。组织资深办案专家、法审人员、执业律师、政府法律顾问组成专业评查小组,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已结案的土地和矿产执法案卷进行评查,重点就案卷的完整性、证据的充分性、法律适用的准确性、裁量的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案卷的整洁性、文书的规范性等进行全面审查。三是加强群众公议。组织3批次25人次群众公议员,赴县公安局、市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4起行政处罚案件实地开展群众公议活动,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案卷、现场询问等方式,对案件进行评议,提出建议,充分发挥群众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作用,确保行政处罚权公开、透明、有序进行。

(9)针对对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管理缺位问题。

一是拟从司法所抽调人员,充实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工作力量。二是3月22日经局党组会研究并通过了党组成员联系支部工作制度,明确通过“党建+”模式,加强对律师执业监管。三是4月20日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四是2022年4月25日起至5月11日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各律所、法律服务所均再次进行了自查核查,全体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均签署了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重点问题书面承诺书。五是2022年5月10日对全县所有律师及基层法律工作者进行了法律援助业务培训,邀请太湖县委党校同志开展了一场题为“守纪律讲规矩推动‘一改两为’落到实处”的执业纪律政治规矩培训,并观看了警示教育片。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5.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

(10)针对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了《太湖县司法局公务接待制度》对公务接待各项程序进行了规范。二是制定了《太湖县司法局机关管理办法》,对财经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进行了规范。三是4月26日召开职工会,组织办公室、财务人员、驾驶员学习了财务管理制度、办公室职能职责、警车管理等规定。四是4月29日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五是5月10日职工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太湖县司法局机关管理办法》。  

(11)针对差旅费报销不合规问题。

一是2022年6月17日将违规领取的差旅报销费上缴县纪委。二是3月7日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学习,会上学习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是3月7日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学习,会上学习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四是4月2日召开职工会再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五是在5月9日举办的司法行政轮训班上播放了县纪委制作的太湖县警示教育片,市纪委教育片《贪欲吞没了初心》。六是5月10日轮训班上邀请党校老师做廉政报告,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时刻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七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2)针对超范围发放奖励资金问题。

一是对聘用、基层特岗人员13月工资停发。二是对聘用、基层特岗人员13月工资和未向县司法局交纳2018年度招商引资风险金,仍发放其该年度招商引资奖励的事情进行调查并退款。三是收回聘用、基层特岗人员13月工资和招商引资奖励。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13)针对司法警车管理不严格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太湖县司法警车管理办法》。二是实行派车登记备案制度。三是4月24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组织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规范公务用车驾驶,培养文明驾车习惯进行了强调。四是4月26日召开职工会,组织办公室、财务人员、驾驶员学习了财务管理制度、办公室职能职责、警车管理规定。五是对牛镇、北中、弥陀、寺前所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6.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14)针对固定资产处置不及时问题。

一是电子腕带系租用耗材,不属于固定资产,无需入账。二是组织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清理,对司法行政系统固定资产进行重新核查。三是制定了《太湖县司法局机关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了规范。四是5月17日召开班子会,对固定资产清理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五是开展固定资产处置。截至目前,共计处置固定资产160万余元,另有部分到期固定资产仍在正常使用。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7.领导班子软弱涣散

(15)针对班子缺乏凝聚力战斗力问题。

一是制定《中共太湖县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通过狠抓学习,强化理论武装,大力提升班子综合素质。二是3月18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班子及班子成员作对照检查和互相批评的形式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思想交流,从而增强班子合力,激发班子活力。三是制定《太湖县司法局“深化学习转作风、深入调研改作风、业务练兵比作风”活动方案》,开展2022年度司法行政系统“深化学习转作风、深入调研改作风、业务练兵比作风”等系列活动,营造浓厚学习工作氛围,引导系统全体职工积极争先进位。

(16)针对党组统领作用严重缺失问题。

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严格落实《太湖县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县司法局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等规定,实行党组会会议议题会前申报制度,做到会前酝酿,部门学习讨论,党组集体研究作出决定,严格落实党组书记(局长)末位表态制,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二是制定《太湖县司法局机关管理制度及规程》,对会前报告、酝酿评估制度及议题收集程序进行规范。三是5月10日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了《太湖县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太湖县司法局党组决策机制》。

8.队伍建设缺乏活力

(17)针对选人用人机制不健全问题。

一是局党组积极向县委组织部汇报情况,争取配足配齐司法所所长。二是按要求向组织部推荐年轻干部3名。三是向县委组织部报告申请任命一名股级干部,并明确为司法所负责人。四是因局主要负责人调整,一般干部交流轮岗暂缓进行。

(18)针对干部职工轮岗交流不畅问题。

一是局主要负责人于四月份到司法所开展调研走访活动,与司法所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二是3月22日开展“一改两为我做什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局干警和律师代表纷纷结合自身工作进行踊跃发言。三是出台司法所工作考核办法,拟于7月上旬通过互评互查活动对各司法所进行年中考核,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评优重要依据。四是制定《太湖县司法局内设机构重要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方案》。

(19)针对购买服务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3月31日局党组会议按照县监委监察建议书要求中止购买服务,并完善程序。二是4月26日召开职工会,组织办公室、财务人员、驾驶员学习了财务管理制度、办公室职能职责、警车管理规定。三是5月10日召开职工会,会上对太湖县监察委员会下发的《监察建议书》(太监〔2022〕4号)和执行情况进行了通报。四是5月与相关同志签订了《解除协议》。

9.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20)针对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制定《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二是制定《2022年度基层司法所考核办法》,健全完善对司法所的考核机制,加强日常管理。三是5月10日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四是5月10日轮训班上邀请县委党校老师做廉政报告。五是4月份局主要负责人到司法所进行走访调研,对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工作开展督查,排查风险点。

(21)针对“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偏差问题。

一是党组书记严格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带领全系统干部学习廉政党课。二是5月10日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观看了县纪委制作的太湖县警示教育片,市纪委教育片《贪欲吞没了初心》。三是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上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内容,为系统职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22)针对班子成员纪律意识淡薄,表率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是4月25日,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带领学习市纪委《关于以案为鉴促作风改进的通知》。二是5月9日开展全系统政治轮训,由县委党校老师为全系统干部职工解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三是3月18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与提出的建议,主动把个人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问题真抓真改。

10.派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有欠缺

(23)针对监督执纪不严问题。

一是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于2月7日参加县纪委业务培训。二是已安排2名纪检组工作人员到县纪委跟班学习。三是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多次督促局党组完善相关制度,并到乡镇司法所开展实地监督。

1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24)针对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不到位问题。

一是按照制度规定,各支部于3月份分别召开组织生活会。二是各支部在召开组织生活会同时并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三是4月27日,局党组书记对各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

(25)针对“三会一课”制度重形式轻实效问题。

一是制定《县司法局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要求各党组成员对所联系支部的“三会一课”进行检查指导,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的要求。二是创新组织生活形式,通过政治轮训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志愿服务。三是4月27日,局党组书记对各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四是各支部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26)针对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工作应付了事问题。

一是3月22日召开党员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制度,3月22日,县司法局总支部下属竞鸣、律信、联合、机关支部四个支部书记均进行了年度述职工作,局党组书记进行了点评。三是4月27日,局党组书记对各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

12. 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27)针对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5月12日完成中共太湖县司法局总支部委员会与中共太湖县司法局支部委员换届选举工作,选出新一届总支部与机关支部委员,补足补齐党务干部。二是制定了太湖县司法局2022年度党建工作计划,要求各支部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党建工作。三是按照活动场所要求落实六有标准。四是及时更新党务公开栏。

(28)针对党组织班子不健全问题。

一是已于5月12日召开太湖县司法局总支部及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补齐党务干部。二是下属三个党支部已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13.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29)针对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一是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内设机构、直属机构,司法所负责同志、各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对巡察反馈问题逐项分析、逐条梳理。三是于2月25日、3月31日分别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按要求报送整改进度,整改完成后持续跟踪。

(30)针对党组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淡薄问题。

一是成立以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交办的事项坚决拥护,做到原原本本、不折不扣、一项不漏地认真抓好整改。三是时任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已被免职。

(31)针对审计指出问题未落实整改问题。

一是安排第三方对审计指出来的往来账进行清理,对账龄长、余额大的款项具体分析,对有争议的债权、债务认真清理、查证、核实。二是于5月17日召开班子会(往来账清理专题工作会议),对往来账进行了清理。

三、巩固整改成果,注重成果转化

一是坚持思想不松,深化后续整改。局党组始终坚持要求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深挖问题根源,对需要长期进行整改的任务,进一步细化措施,持之以恒深入整改;对已经完成但需要长期坚持的各项整改工作,主动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提高,防止问题反弹。

二是强化成果运用,做好各项整改。充分运用巡察整改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有机结合,扎实做好各项整改工作。

三是推进成果转化,助力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发展。以巡察整改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为基础,把巡察整改与司法行政工作、疫情防控、乡村振兴、党的建设、一改两为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强化全系统干部队伍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铁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4162459;邮政地址:太湖县开发区观音路273号;电子邮箱:574991019@qq.com。

 

中共太湖县司法局党组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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