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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太湖县商务局党组关于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4-22    发布来源:县委巡察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0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七专项巡察组对县商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月19日,市委第七专项巡察组向中共太湖县商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度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好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和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实。为推动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召开整改专题会议5次,召开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3次。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贺志君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确保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两个责任”担当缺失、廉政风险防控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较突出、违反组织纪律、干部人事政策问题突出等方面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七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列出整改任务清单,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销账制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县商务局对现有28项制度,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其中废止制度5项,新制定制度6项,修改制度13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地落实

1.针对学习频次较少问题。

一是县委、县政府党组分别制定了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将粮食安全纳入学习内容。二是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月组织学习了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三是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于2021年11月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论述。四是县商务局党组召开了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粮食安全专题学习研讨会、专项巡察整改会议共6次,五是各国有粮食企业均召开了粮食安全专题学习研讨会。六是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开展粮食安全方面集中学习20次以上。

2.针对学习深度不够问题。

一是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1次,县委常委会听取涉粮问题汇报2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坚决扛稳粮食安全责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了集中研讨,4人作了交流发言。二是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1次,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研究涉粮问题各1次。

3.针对履行粮食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

一是县委制定了《中共太湖县委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将粮食安全工作纳入县委常委会工作要点,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二是深入研究涉粮问题。1月26日,县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就市委对我县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粮食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2月28日,县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和粮食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审定了整改方案;2月专题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关于粮食安全工作的汇报,并就粮食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三是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听取粮食问题汇报或研究涉粮问题各2次。

4.针对粮食高质量发展谋划不足问题。

一是系统谋划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编制出台了《太湖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十四五”专项规划》。二是县政府将粮食产业作为重要内容写入相关规划,编制了《太湖县“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太湖县“十四五”乡村振兴农业产业规划》。三是县委出台1号文件,将粮食产业作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四是县商务局就规划集中连片建设粮仓群开展调研,发布了《太湖县粮食仓容规模论证方案》。

5.针对推进粮食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进展较慢问题。

一是制定了《太湖县国有购销企业改革重组方案》,通过资产重组,逐步实现“一县一企多点”目标。二是撤销禅谷粮油中心站、江亭粮油中心站等两个粮食收储企业,分别整体并入晋熙、徐桥粮油中心站。三是对全县国有粮食企业闲置资产进行全面梳理,其中已租赁 24处,正在收储5处。

6.针对粮食安全制度建设不完善问题。

一是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出台了《太湖县粮食风险基金设立方案》。二是与安徽满林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庆常润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新岗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共计500吨应急成品粮储备协议。三是重新修订了《太湖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县级储备粮管理。

7.针对未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问题。

一是县政府重新修订了《太湖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太湖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重点围绕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可操作性进行优化和完善。二是扎实开展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三是我县乡村振兴考核体系中把粮食安全内容纳入考核内容,进一步增强了乡镇党委政府对粮食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

8.针对对粮食安全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县商务局将粮食安全作为重要内容,2022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安排4次集中学习研讨。二是粮食主管部门充分发挥监管职责,3月15日,组织召开粮食安全专题学习研讨会,对国有粮食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三是商务局党组在全县粮食企业中开展专题调研,形成《粮食安全工作专题调研报告》,深入了解我县粮食发展现状。四是县商务局已将粮食安全工作列入2022年工作计划。

9.针对政策性资金拨付不到位问题。

一是至巡察时,该政策性资金存在未拨付到位的情况,巡察结束后,2021年12月县商务局已将该款拨付到位,经核查,未超出预算资金拨付期限。二是出台《太湖县商务局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资金拨付流程和管理。

10.针对风险防范意识不够强问题。

一是县商务局委托第三方对国有粮食企业开展年度财务审计,形成《国有粮食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掌握了企业财务处理短板,为规范企业财务提供指导遵循。二是县商务局党组通过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太湖县国有粮食企业薪资发放指导办法》,规范了企业薪资发放,为下一步企业制定薪资发放制度提供依据。三是出台了《太湖县国有粮食企业项目管理办法》,规范了项目管理流程。

11.针对粮食安全保管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

一是在全县国有粮食企业开展了最低价收购粮食储存保管情况排查,各粮食企业对最低收购粮食储存保管情况进行了报告。二是对超期储存粮食情况向中储粮安庆直属库出具了报告函,及时做到提醒告知。三是开展培训。3月15日,对国有粮食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增强了企业负责人粮食安全保管责任意识。四是根据核查结果县商务局党组对5名责任人进行了警示谈话;对2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12.针对粮食储存全流程管控不够严问题。

一是开展培训。2022年3月21日,举办粮食检验技术培训,对粮食企业检化验人员培训,做到全县粮食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二是制定《太湖县国有粮食企业购销存全流程管理制度》,并建立原始档案备查。三是储备库1号仓库、新仓分站4号库粮食已按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四是经核查,省储备库和有关粮站无违规违纪情形。

13.针对粮食仓储安全防范不到位问题。

一是通过培训,增强相关人员责任意识,做好“两个安全”工作。3月15日,商务局党组召开粮食安全专题学习研讨会,并对国有粮食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3月22日,对各粮站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开展了专题培训。二是对全县国有粮食企业老旧仓库进行摸排,并将老旧仓库退出政策性粮食储存。三是开展全县粮食购销企业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各企业积极开展自查,立行立改,主管部门根据自查情况,组织力量进行督查。四是经核查,该问题系自查时发现问题,前期普查期间已整改到位。

14.针对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县政府修订出台了《太湖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县级储备粮管理。二是根据《太湖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县商务局编制了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流程图,进一步规范操作。三是经核查,2020年太湖省级粮食储备库轮换县级储备粮7000吨和三次调整价格符合当时规定。

15.针对粮食监管执法有短板问题。

一是针对监管上存在短板,县商务局自3月18日起在全县涉粮企业开展粮食经营性业务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规范开展经营性业务。二是通过举办全县粮食企业执法人员培训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三是畅通监管渠道,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县商务局通过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业务骨干等人员对“12325”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了“12325”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知晓率。

16.针对收购压级压价问题。

一是各国有粮食企业积极加强粮食收购政策学习,通过专题学习,牢固树立人民利益至上观念。二是畅通监管渠道,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太湖省级粮食储备库等收储企业加大了“12325”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知识学习和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率,畅通群众投诉渠道。三是县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强化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积极配置高精密度检测设备,最大限度控制检测误差。四是经核查,未发现人为压级压价的情形。

17.针对入库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为提升原粮入库质量,采用租赁方式配备设备,让谷外糙米含量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二是通过举办全县粮油保管员培训,提高了业务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三是各国有粮食企业组织人员对2018年以来入库把关情况进行了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整改。四是经核查,反映问题属实,对有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

18.针对粮食存储损耗、升溢超标准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制定了《太湖县国有粮食企业粮食出入库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粮食出入库流程。二是优化库点布局,全面梳理了不符合储粮要求的仓库,将禁止储存粮食。三是规范粮食出入库管理,建立粮食存储损耗、升溢超标准责任追究机制,制定了《太湖县国有粮食企业存储损耗、升溢责任追究制度》。四是对2018年以来粮食出库损耗、升溢情况进行排查,并分析了具体原因。五是县商务局党组对有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

19.针对涉粮资金未专款专用问题。

一是对国有粮食企业开展涉粮资金专项检查,掌握了全县涉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二是制定了《太湖县国有粮食企业涉粮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了资金使用和管理。三是经核查,省级储备库拆借给江亭粮油中心站30万元系本单位自有资金,不予问责。

20.针对信息化平台监管作用发挥不足问题。

一是安徽太湖省级粮食储备库对智慧皖粮信息系统进行详细核实,出具了核实情况报告。二是针对问题及智慧皖粮信息系统错误情况已全部修复。三是储备库开展了业务人员培训,完善登记制度,确保系统与账面数据一致。

21.针对企业改革不彻底,包袱沉重问题。

一是推进粮食体制改革,出台了国有粮食企业重组方案,制定了国有粮食企业激励性绩效薪资指导办法,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薪资发放。二是通过新一轮的改革,着力推动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三是通过资产换资金的方式,县级财政先行借款,统筹解决在册职工养老保险问题。

22.针对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

一是县商务局党组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二是为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注重治本与预防,县商务局开展了全系统廉政风险点排查,三是局机关和各粮食企业根据企业实际均制定了风险防控问题清单、责任清单。

23.针对监督责任缺位问题。

一是巡察反馈以来,纪检监察组参加商务局党组会13次,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二是全面排查了国有粮食企业建立廉政风险点,以便更好地对监督单位常态化开展监督。三是县纪委已对纪检监察组有关人员进行警示谈话。

24.针对套取财政补贴问题。

一是商务局自3月14日起至3月30日开展了国有粮食企业财政补贴资金排查,并重点对巡察组反馈的储备库套取财政补贴情况进行了重点核查,违规申报的财政补贴资金已全部追回并已上缴县纪委专户。二是储备库立行立改,进一步加强管理,修订和完善了《安徽太湖省级粮食储备库财经纪律规范和财务管理制度》《安徽太湖省级粮食储备库资金管理制度》。

25.针对开展经营性业务不规范问题。

一是出台了《太湖县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性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经营性业务流程。二是为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各涉粮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建立了经营性业务风险防控问题清单。三是县商务局自2022年3月18日至3月24日开展了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性业务大核查。四是县商务局党组对有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

26.针对工程项目管理问题突出问题。

一是为对工程项目进行全流程管控,出台了《太湖县国有粮食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二是为进一步加强对粮食企业工程项目管理,落实分级监督管理职责,确保项目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资金投入的使用效益,2022年3月30日县商务局举办了太湖县粮食企业专项项目申报、建设管理和粮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培训。三是针对国有粮食企业在市委专项巡察中发现工程项目管理问题突出,为摸清底数,落实整改,县商务局在全县国有粮食企业中开展了已建成的工程项目大检查,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吸取教训,加强国有粮食企业项目管理,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确保项目质量,有效防控风险,制定并印发了《太湖县国有粮食企业项目管理办法》。

27.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一是相关问题已核实。个别粮油中心站相关分站机械罩棚安装、办公楼装修工程未开税票,仅凭结算单付款问题,已补开发票并补缴了税款。二是开展了2021年度国有粮食企业财务大检查。三是为增强会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加强各企业财务人员对账目统计、会计准则的学习和运用,进一步提升财务规范和财务管理水平,2022年3月31日,县商务局举办了太湖县国有粮食企业财会人员培训班;四是制定了《太湖县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五是对有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28.针对党员管理有漏洞问题。

一是县商务局党组加大了对下属企业党支部业务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粮食主管部门与国有粮食企业所在地党委对接沟通,积极落实在岗党员的双向管理,印发了《关于落实国有粮食企业基层党组织双向管理的通知》。二是认真开展离退休和外出务工党员组织关系梳理和接转工作,截至目前,通过梳理排查未发现应转未转党员。三是组织企业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强化国有粮食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国有粮食企业纳入纪检监察组监督范围。四是将四个基层党支部列为软弱涣散党支部开展专项整顿。

29.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普遍问题。

一是有关人员因公出差违规列支费用已整改到位。二是县商务局党组联合纪检监察组在全县粮食系统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小金库”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各企业自查违规发放津补贴已全部上交县纪委专用账户。三是对财务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升业务水平。四是为规范工资、奖金、福利发放,杜绝此类违规问题发生,制定了《太湖县国有粮食企业薪资发放指导办法(试行)》将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等进行了具体规定。五是对有关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

30.针对特权思想较为严重问题。

一是县商务局党组联合纪检监察组在全县粮食系统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小金库”专项整治行动。二是个别粮油中心站对自查发现的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提高发放标准发放的津贴补贴已退回上交县纪委专户。三是为规范工资、奖金、福利发放,杜绝此类违规问题发生,制定并印发了《太湖县国有粮食企业薪资发放指导办法(试行)》将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31.针对作风不实问题。

一是2019年4月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个别粮油中心站通过自查发现有关分站仓库粮堆内熏蒸药包未及时处理,已立行立改整改完毕。二是县商务局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增强相关业务人员的责任意识。修订和完善了《太湖县国有粮食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并建立企业跟踪问效管理机制。三是对有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

32.针对巡察整改搞变通问题。

商务局组织开展巡察整改问题“回头看”,对违规款项已全部追回并已上交县纪委专用账户。

33.针对边改边犯问题。

一是对商务局机关违规列支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问题进行核实,机关违规列支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已全部扣缴并上缴纪委专户。从2022年2月起,该个人缴纳部分全部由个人负担。二是县商务局督促储备库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结合专项巡察整改一体推进、一体落实。

34.针对建立长效机制不到位问题。

一是为全面提高我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储粮安全,加强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监督和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保证各项粮食工作的顺利完成,县商务局修订完善并印发了《太湖县国有粮食企业综合考核办法》《太湖县商务局粮食综合业务工作考核办法》,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监管到位和制度执行的连贯性二是为加强粮食企业业务用车管理,严格业务用车登记、核准及报批制度,结合实际商务局修订完善了《太湖县国有粮食企业业务用车管理规定》。三是针对部分企业在专项巡察中发现私车公用等问题,为查清事实,举一反三,商务局组织开展了国有粮食企业私车公用大检查,其中个别粮油中心站已将部分违规用车所报销的费用追回并上交县纪委指定账户。

三、有关情况说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6-4162932  ;邮政地址:太湖县人民路140号;电子邮箱thxswj@163.com。

 

 

 

中共太湖县商务局党组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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