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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石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12-30    发布来源: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日至4月2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大石乡党委开展了巡察。5月18日,巡察组正式反馈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政治责任担当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石乡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上来,第一时间就巡察组反馈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讨论制定了《中共太湖县大石乡党委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制定任务清单,将问题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建立倒逼机制,限期整改,将巡察整改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行动,一抓到底,纵深推进,做到见事、见人、见成效。

二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大石乡党委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殷艳玲同志、党委副书记、乡长范良栋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张黎洋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大石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张黎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乡党委书记作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先后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工作会议2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2次,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2次,不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整改工作由乡班子成员牵头,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坚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坚持对账销号、立行立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台账要求,逐条梳理剖析问题原因,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确保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是强化担当,狠抓落实。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质量和效果,通报进展情况,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乡党委书记于7月5日主持召开全乡各村巡察整改研讨会,对各村制定的整改台账逐一研讨,于8月25日主持召开各村党建指导员会议,听取各村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商讨整改方案。强化担当,对落实工作有力、成效显著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开展不好、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个人责任,通过责任追究、问责通报,推动问题整改见底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整改措施有力有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巡察整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结合实际不够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已制定了2022年4个季度研讨议题共6个,现已完成前三季度研讨交流,记录了交流发言58人次。二是各村制定了乡村振兴学习宣传计划,并通过振兴夜校、入户宣传、会议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三是于7月25日进一步完善了大石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2)针对党史学习教育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大石机关党支部已于7月6日,大石派出所党支部于7月1日,泊湖渔业党支部于6月23日举办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积极围绕党的四个历史时期开展专题研讨。二是已对相关村的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责令其近期补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三是大石乡派出所党支部已于7月1日、文桥村渔业党支部于7月1日、棠林村党总支于7月15日补开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四是在8月25日的党委会上对党建指导的七项工作职责进行了重点学习,要求党建指导员加强指导,参加联系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五是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观察员制度,给全乡35个党支部安排了党内组织生活观察员,党内组织生活观察员每半年列席一次所督导党支部的党内组织生活,主要督导“三会一课”“两会一评”、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7月8日乡党委会议研究明确党委副书记分管意识形态工作。二是8月3日举办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班,对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深入解读。三是已于2022年5月前将47户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全部拆除。四是7月20日更换了乡网评员,更换后接收网评任务17条,已完成17条。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畅,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不足

(4)针对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不精细的问题。

一是我乡高度重视对基层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目前已开展党建培训4次:5月16日,党委会学习部署防返贫监测及大排查工作和人居环境提升工作;5月26日,党委会对2021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问题认领进行讨论研究;6月18日,党委会会上党委书记传达了省市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推进会精神并部署了相关工作;7月8日,党委会上政府主要负责人带领学习习近平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指示批示精神和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乡村振兴专干培训11次,带领学习政策文件,重点培训防返贫监测、乡村振兴等方面内容。二是我乡下发了大办发〔2022〕2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对防返贫工作进行了部署,全乡共划分127个网格,各网格均安排了网格员进行管理,通过日常走访摸排和预计线索排查,全面掌握网格组成员和监测对象家庭情况,及时开展针对性帮扶。三是对相关部门反馈或村级上报的经三重保障制度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5000元的人员预警信息,责任涉及村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核查处置,对确实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纳入监测对象。今年我乡新增14户49人,确保应纳尽纳。四是加大政策宣传,通过乡村振兴夜校、入户宣传等方式,确保脱贫户和监测户熟悉政策。今年以来开展乡村振兴夜校64场1363人次。

(5)针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

一是对2022年产业发展项目及各村瓜蒌基地改造提升项目进行管理,目前项目已完工,资金正在拨付中。对全乡2023年项目库进行初审,特别是产业发展项目,项目正在谋划中。二是加强村级产业培训,结合各村实际,按照《太湖县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办法》执行。三是我乡构建“乡党委集中领导、工作机构具体实施、金融单位积极联动、村党组织主动作为”工作格局。通过整合9个村级合作社资源,成立兴九振兴发展有限公司,为大石乡3500余亩瓜蒌基地种植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及销售保障。四是按照“五个统一”集约发展模式,全乡瓜蒌统一种植“徽记2号”瓜蒌,乡农业服务中心对各村瓜蒌发展进行指导,兴九振兴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和销售保障。

(6)针对扶贫资产后续管护较粗放的问题。

一是聘请第三方专业会计公司对我乡资产进行清查,针对各村发展情况,乡研究出台集体经济管理办法。二是对各村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开展了业务培训,按照《太湖县扶贫资产管理“一细则四制度”》文件要求,各村填写扶贫资产监督管护台账,并落实监管。三是聘请第三方专业会计公司代为全乡9个村记账,每个村一个专业报账员,每个季度到农业中心向第三方会计公司人员报账,每个报账员都在县农经中心的安排下进行过系统培训,年终再次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全乡9个村进行财务审计,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各村限期整改。

(7)针对农业规划建设统筹谋划不够,农业基础设施较薄弱的问题。

一是大石乡“十四五”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已完成专家评审,正式定稿并报县相关部门。二是正与县发改委积极对接,谋划S246配套项目建设,即逐级提取泊湖水资源到大石岭村董铺堰,用于解决大石岭村、东湖村、卓铺村、棠林村四个村农田灌溉用水问题。三是积极与省交通厅对接,汇报了我乡农村公路建设的一些遗留和短板问题,力争解决组级道路硬化不顺畅或破损路面修复、组级断头路及顺接路等问题。四是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已获县农业农村局批复,已完成招标工作。五是2022年已完成李桥、姑塘两条支渠的修复和整治工作。

3.重点工作推进力度不大,成效不彰

(8)针对禁捕退捕工作有短项的问题。

一是常态化开展“三无”船舶的排查清理整顿工作。二是建立并制定《大石乡农民生产性自用船舶管理办法》,确保生产性自用船舶管理有序。三是6月14日开展了渔民专业知识技术培训。四是坚持日周月巡湖制度,有力打击了非法捕捞现象。

(9)针对国土资源管理有漏项的问题。

一是出台《大石乡农民建房规范申报、有序审批的实施意见》,规范农民建房审批程序。二是对卫片图斑逐个制定了整改措施。三是对相关村的土地信息管理员进行追责问责。四是建立土管员巡查机制,落实乡村及相关单位联合巡查机制,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每季度召开土管员培训与调度工作研判会,实时会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10)针对人居环境整治有弱项的问题。

一是乡党委书记带队到怀宁县考察学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制定《大石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为主”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推动全乡9个村制定人居环境整治每月任务,并按月对各村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通报、排名,整治范围包括村庄环境、旱厕改造,危旧无功能建筑拆除等工作,截止目前各村已完成对45个村民小组的整治。二是乡出台了《关于组建“一会三队”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通知》。三是分管领导与玉禾田公司经理逐村对接,明确了乡、村、玉禾田公司各自的职责范围。四是印发《大石乡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方案》,紧紧围绕“四净两规范,四勤两参与”开展房前院内屋后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截止目前完成6500户专项整治改善行动排查、建立25个“一户一方案”,并完成8户突出问题户的市县级整治改善验收。五是开展集镇区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宣传发动集镇区内户商家住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挂订门前三包责任牌;先后组织9次乡执法大队及乡志愿者服务队对集镇区内违规搭建、乱停乱放、乱贴牛皮癣等行为进行清理整治。六是对相关村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警示谈话。

(11)针对美丽乡村建设有缺项的问题。

一是省级中心村建设制定了详细的规划设计建设方案。二是制定了大石乡农村人居环境“村为主”工作机制。并印发了《大石乡人大代表助力乡村振兴、参与人居环境治理实施方案》。三是各村均制定了相关村规民约,明确了村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行为规范。四是对大明村美好乡村广场违法用地进行了整改,并通过了相关部门的验收。五是对相关村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进行了警示谈话。

4.绿色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固,污染防治不坚决

(12)针对污染防治攻坚理念淡化的问题。

一是8月25日党委会议学习改善生态环境相关内容。二是建立了大石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巡查制度,定期开展巡查。三是8月29日召开全乡环境保护网格员业务培训会,学习了大石乡网格员监管职责,再次确认各村网格员巡查区域和职责。四是大石岭屠宰场污水处置设施于2022年3月已整改达到达标排放,中江农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1年9月6日已报备、兴棠建材公司2022年1月11日完成排污许可执行报告、番鸭养殖厂已关停。五是对乡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警示谈话。

5.安全发展理念向度有偏差,火候有欠缺

(13)针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实不细的问题。

一是2022年1月28日,乡党委会、班子会上党委书记传达县安委会2022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2022年4月14日,乡党委会、班子会上分管领导带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之“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乡长传达市县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2022年5月16日,党委会上学习《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2022年8月25日,乡党委会、班子会上党委书记带领学习《农村地区安全生产普法简本》。7月6日组织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型服装厂负责人、养老机构负责人进行了《安全生产暨消防安全培训》,分管领导宣讲了《安全生产法》,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观看了《生命重于泰山》的宣教片,县消防队、应急局工贸股同志进行了授课;9月21日组织种养大户进行了《安全生产法》的宣讲;11月10日对乡村法律明白人对《安全生产法》《安徽省消防条例》进行了集中学习。二是大石乡目前已制定《大石乡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大政办发[2021]53号)和《大石乡各行业单位“一岗双责”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大政办发[2022]46号)。三是常态化坚持安全生产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指令。四是根据《安徽省兴棠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2021.12.20”铲车伤害事故调查报告》,对法定代表人采取个人2020年收入40%进行罚款,对安全管理人员2020年个人收入25%进行罚款,对铲车司机追究刑事责任。对大石乡分管领导给予警示谈话处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谈话处分。五是安徽诗琪服饰已安装应急照明灯。

6.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风险管控不严

(14)针对属地监管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一是联合乡财政所、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互助社加强日常监管,严格风险管控。二是按照县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专班督察整改要求,截止9月30日,棠林村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吸储资金下降31.1%,放贷资金下降16.77%。三是11月18日,卓铺村扶贫互助社已收回借出3户3万元本金。四是已聘请太湖县德兴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对全乡20个扶贫互助社开展资金清理,目前已完成18个扶贫互助社资金清理。五是成立大石乡资金合作社常态化监管工作专班,负责资金合作社日常监管工作。

(15)针对信访维稳责任压得不紧的问题。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干部带案下访制度,针对重点人员涉法涉诉等信访事项,坚决落实信访“四项机制”,乡党委书记、副书记、政法委员等多次带案下访,做好人员的思想稳控工作。各班子成员均在各自分管领域、联系村落实带案下访制度。二是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例会制度及党政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在班子会上讨论通过并下发各单位执行。三是自整改以来各村均落实了周排查制度,乡政府已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度会3次。四是认真落实领导接访制度,每日安排值班领导在乡综治中心值班接访。

(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7.内控管理制度执行不力

(16)针对机关食堂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一是对机关食堂公务接待开展自查自纠,今年以来未发现无税务发票结账情况。2022年8月26日出台《大石乡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会议用餐标准及就餐规模。于9月8日职工学习例会上集中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二是于2022年7月1日与签订承包合同,实行一年一承包制度,并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三是于2022年8月5日召开乡村财务管理培训会,加强对财务制度学习。

(17)针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于2022年8月5日召开乡村财务管理培训会。二是于2022年6月9日完善《关于印发<大石乡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大政办〔2022〕29号)。三是于2022年8月23日退还违规代付国土监测工作人员住宿费2160元。四是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财务自查,未发现其他问题。

(18)针对采购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于2022年8月5日在乡村财务管理培训会上学习采购制度,要求各村做好财务预算,严格执行无预算不开支制度。二是2022年8月26日重新制定《大石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三是2022年8月3日出台《大石乡村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职责。

(19)针对资金支付不严谨的问题。

情况说明:一是按照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相关管理办法,我乡s246项目用地征收补偿款均应与所在村村委会签订补偿协议,依法依规打入村三资账户。二是我乡所有s246项目用地征收补偿款均全部依法依规打了村三资账户。

8.工程项目建设领域管理不规范

(20)针对部分工程项目实施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4月12日,邀请县乡村振兴局到我乡对各村业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二是11月1日对从事项目管理的乡村干部进行了学习培训,提升了项目管理业务知识。三是已对超工程合同价的三个项目进行了调查核实,主要由于当时村级业务人员学习不到位,没有深入的学习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资料整理不规范,在项目发生增补变更手续时,资料均没有及时归档,导致无法查阅到相关资料,现已整理归档。四是对涉事的四个村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警示谈话。

(21)针对部分自建工程项目假自建、真发包的问题。

一是10月25日召开了班子会议,研究成立了大石乡重点项目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具体指导全乡项目管理建设工作。二是11月1日,对乡村干部进行了项目管理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业务技能。三是对所涉及的三个村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警示谈话。四是县委巡察后,我乡项目建设管理均严格对照招投标管理的相关规定从严操作。

(22)针对聘请审计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于6月20日研究出台了《大石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加强了我乡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了项目资金运作。二是对相关村的责任人进行了警示谈话。三是乡政府对聘请的第三方业务代理公司进行了资格审查,并向其发放了《告知函》,告知其应承担的责任与履行的义务。每个村一个专业报账员,每个季度到农业中心向第三方会计公司人员报账。

9.村级集体资金资产监管不力

(23)针对监督、指导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运作不够的问题。

一是10月份组织了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合对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了一次季度审查。二是10月31日对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理事长和报账员开展了业务培训,指导各村规范运作股份经济合作社,按序装订会计凭证。三是督促各村严格按照《大石乡村级合作社章程》规范管理运作股份经济合作社。四是6月20日研究出台了《大石乡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办法》,强化了对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24)针对部分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不善的问题。

一是10月31日对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理事长和报账员开展了业务培训,提升了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金融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二是督促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经营管理,严格落实公示公开制度。三是通过整合9个村级合作社资源,成立了太湖县大石乡兴九振兴发展有限公司,为大石乡3500余亩瓜蒌基地种植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及销售保障。

(25)针对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运行安全隐患较大的问题。

一是督促各村严格按照《大石乡村级合作社章程》《大石乡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办法》等条例规范管理合作社。二是10月份组织了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我乡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了一次季度审查。三是聘请了太湖县德兴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和安徽科创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全乡9个村村级合作社资产进行了清查评估。

(26)针对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6月20日研究出台了《大石乡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加强了我乡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促进了村级集体资产管理规范化。二是东湖村于7月21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红旗老村部房屋转让情况进行说明。并于9月16日就原红旗老村部变卖程序不规范一事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警示谈话。三是聘请了太湖县德兴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和安徽科创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全乡9个村村级合作社资产进行了清查评估,并督导各村建立完善了村级资产管理台账。

10.工作作风不严实

(27)针对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2022年4月结合解决s246公路水系恢复等问题,已在棠林支渠陈屋组上游(董家下屋)开挖埋设排洪涵管,有效解决了棠林支渠下游即陈屋组汛期渠水漫淹至沿线农户家中问题。二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加强各村的矛盾纠纷排查力度,今年5月份成功调解一起因交通事故引起的矛盾纠纷,达到了群众满意,矛盾不激化的目的。三是对阳某某挤占林道养鸡问题,村“两委”两次安排专人入户进行调解。并向周边居民进行解释,周边居民均对村“两委”调解工作满意。

(28)针对办文办会不严谨的问题。

一是明确专人负责收发文,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文件收发、登记、传阅、归档、处置等工作完成较好,未出现问题。二是2022年8月26日重新制定《大石乡政府机关管理制度》,规范收发文的程序和管理。三是及时、规范化记录党委会、班子会、机关党支部会等记录,自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以上会议记录记录完整,未出现空白页、有签名无内容的情况。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1.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29)针对党委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已于7月8日的党委会上,乡党委班子对《大石乡党委议事决策规则》进行了重点学习,加强了对党委议事规则的认识。二是已修改完善《大石乡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并下发。三是已修改完善《大石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并下发。四是乡党委、政府已于8月31日做出作书面检查。

(30)针对乡村治理规范化水平提升不够的问题。

一是8月5日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培训会,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二是2022年7月16日文桥村召开村两委会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兼任文书进行岗位调整。三是西湖村对监督委员会成员负责合作社财务工作进行岗位调整。四是对相关村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

12.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31)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严不实的问题。

一是修订出台《大石乡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2022年6月29日召开党委会议,听取了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上半年工作汇报。二是9月30日党委书记对乡机关干部、村党总支书记、乡直单位负责人开展集中廉政谈话;10月25日,党委书记就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并要求班子成员对分管办公室员工加强日常交流。三是大明村于7月21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村委会主任辞职的申请,乡党委于8月26日免去大明村党总支书记职务。四是对相关村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

(32)针对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失之于宽的问题。

一是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通过组织谈话严格分析考察入党申请人的入党动机,在发展前由公安、综治、统战、司法等部门进行严格审查,无问题方可进行下一步发展,今年拟发展的12名党员均严格执行以上程序。二是组织各党支部认真学习《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实施办法(试行)》《党员分类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同时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观察员制度,给全乡35个党支部安排了党内组织生活观察员,进一步加强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三是已于7月5日,组织乡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村“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党风廉政教育专题课,邀请县纪委监委亲自授课,通过违反政治、组织、廉洁纪律的反面教材,要求各位党员干部要坚定党性,做到高标准严要求,成为忠诚干净有担当的优秀党员。四是2022年4-8月份乡机关职工学习会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且于7月组织乡村干部参加县纪委“送课下乡”专题党课学习。

(33)针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乡纪委班子定期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学习,提高对纪律处分执行要求的认识。二是收回2020年1-5月违规发放的工资合计15587.5元。三是对相关村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

13.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34)针对履行监督执纪职责偏软的问题。

一是乡纪委每月召开纪委班子例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认真开展防溺水、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生态环境、节假日期间作风建设等重点工作督查。三是认真开展2018年以来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排查工作,摸排出违法违纪问题线索一例,近期尽快处理。

(35)针对自身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一是乡纪委每月召开纪委班子例会,认真学习县纪委下发各项文件精神,提高业务能力。二是认真落实日常监督,重要时间节点乡纪委通过微信工作群、短信等方式发送温馨提示,划定廉洁过节纪律红线,要求全乡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做到及时提醒,抓早抓小。三是乡纪委对历年的信访案卷已进行全面自查,对未整理装卷的案卷已进行梳理,按要求做好归纳装卷工作。

14.法治建设推进力度不够

(36)针对依法治理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在6月18日、7月8日、8月25日党委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7月8日党政班子会上组织学习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三是印发《2022年大石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各单位学法用法守法。四是11月10日在法律明白人法律法规培训会上,资规所所长对《土地管理法》进行了宣讲,运用身边的反面教材对农户建房“八不准”、“六严禁”等进行了解读。五是在加强法制教育的同时,乡农业服务中心、资规所、乡执法队加强巡查,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六是乡党委已于2018年12月20日就村民毁林建房一事,对该村原党总支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7)针对法治宣传力度不足的问题。

一是党委中心组于10月11日学习了《民法典》,1月28日、4月13日、10月11日学习了《安全生产法》;7月6日、9月21日组织了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讲,11月10日对《安全生产法》《安徽省消防条例》进行了集中学习宣讲。二是在东湖村结合文明实践广场建设,建造法制长廊,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三是11月10日在法律明白人法律法规培训会上,资规所所长对《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讲。四是组织政法单位部分人员开展学法用法研讨活动1次。五是印发《关于在大石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8月3日对法律明白人的认定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11月1日到大石初中开展了“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11月10日组织了法律明白人法律法规的培训;对照标准申报,并最终认定2022年度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5户。

15.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不扎实

(38)针对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已于6月30日的大石乡机关党员大会上,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进行了重点学习,提高了对组织生活的认识,自开展整改工作以来,大石乡机关党支部每月均召开了支委会。二是已对相关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责令其加强对党组织生活的管理,结合本年“七一”活动,开展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三是大石乡派出所党支部已于7月1日、卓铺村党总支于7月1日召开党员大会,开展了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四是已责令五合村党总支、大石岭村党总支、大石乡派出所党支部、泊湖渔业党支部要加强对组织生活工作的认识和学习,今后严格开展组织生活,上党课一年达四次以上。五是在8月25日的党委会上对党建指导的七项工作职责进行了重点学习,要求党建指导员加强指导,参加联系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六是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观察员制度,给全乡35个党支部安排了党内组织生活观察员,党内组织生活观察员每半年列席一次所督导党支部的党内组织生活,主要督导“三会一课”“两会一评”、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

(39)针对基层党组织换届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大石乡派出所党支部已明确由年轻党员负责组织业务。二是安排乡党建办主任全程指导大石乡派出所党支部换届工作,大石乡派出所党支部已于8月11日完成换届。三是已约谈五合村第二党支部书记,责令其尽快完成支委委员补选工作。四是五合村第二党支部已于7月10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2名支委委员。五是已于6月30日召开党组织业务人员培训会,重点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发展党员、“三会一课”等业务进行培训。

(40)针对党费收缴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大石岭村、大明村、卓铺村、东湖村等共15名党员已补缴了党费并进行公示,合计325.5元。二是已于6月30日召开党组织业务人员培训会,对党费收缴业务知识进行了重点培训。三是严格执行党员月缴党费、党组织半年汇总上缴,乡党建办对上缴的党费进行再次核实,2022年7月已上缴大石乡2022年上半年各党组织党费33326.32元。

16.抓实抓细巡察、审计整改韧劲不足

(41)针对整改责任压得不紧的问题。

一是出台《关于印发<中共太湖县大石乡党委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二是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2022年大石乡村级考核细则,考核结果作为重要依据。

(42)针对反馈问题未整改的问题。

一是乡政府已聘请第三方专业公司对我乡各村集体资产进行清查和评估,针对各村情况,乡及时研究出台集体经济和股份合作社管理办法。二是对相关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进行了警示谈话。

三、坚持标本兼治,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县委第二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加力、加劲、加措施,以整改为契机全面推进大石乡高质量发展。在下一步工作中,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狠抓整改落实。围绕反馈意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深入挖掘问题根源,通过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建立整改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要强化跟踪督办,做到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坚决把问题整改彻底,把有关措施、制度落实到位,确保长期坚持事项取得成效。

二是注重整改实效,巩固整改成果。督查再强化,压力再传导。要进一步强化督办,确保各项整改取得实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和事项,适时进行“回头看”,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明确责任目标,从严从实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决防止问题反弹,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三是推进成果运用,统筹推进工作。建立工作动态通报机制,着力在整改成果运用上下功夫。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工作的新思路、思想的新境界、作风的新面貌和发展的新格局,切实把整改成果运用到大石乡的各方面建设工作中,力争在今后各项工作中保持优势,扭转劣势,迅速掀起大石乡新一轮工作热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556-4541018;邮政地址:大石乡大石岭村大石街道108号;电子邮箱:dsx4541018@163.com。

 

                                                                                                                             中共大石乡委员会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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