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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太湖县粮食局党组关于十五届县委 第二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2-12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根据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17日至8月4日,委第组对我进行了巡2017年9月27日,巡察组向我反馈了巡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

一是迅速布置,立行立改及时召开党组会,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精神和要求,对反馈的问题全部认领。局党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多次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下属粮食企业单位负责人会。党组班子成员分组到企业向全体职工通报反馈情况,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协调推进整改落实。

二是加强领导,以上率下。局党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章金来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对整体工作亲自部署、对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对重点问题亲自过问、亲自督查。分管领导以身作则,分片分项对照问题清单,具体落实整改任务。

三是落实责任,扎实推进。认真反复研究制定了《反馈意见整改责任清单》《整改任务清单》《问题线索清单》和《整改工作方案》,召开了5次专题会,对反馈意见逐一对照检查分析,找准问题症结所在,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对复杂问题,统筹协调,综合解决;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制定限期整改方案,从快解决。对交办的问题线索成立专案组负责核实办结。同时,及时跟踪整改进度,对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实行分类划分、明确时限、定期督察,对限期内没完成整改任务的直接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持续发力,强化整改。坚持整改工作常抓不懈,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人管,使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对整改任务已全面完成的问题,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基本完成或正在整改问题,适时组织协调调度,尽早完成整改任务;对阶段性完成但需长期完善的整改问题,以“钉钉子”精神紧盯不放,长期坚持,一抓到底,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同时,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整改期间,出台5项管理制度和规定,分别是:《国有粮食企业党建人事综合等工作考核办法》《粮食财审工作考核办法》《粮食综合业务工作考核办法》《太湖县粮食企业业务用车管理规定》《太湖县粮食企业资产管理细则》等。

五是注重实效,规范运行。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我局积极把各项整改成果总结好、巩固好、发展好,研究制定科学、管用的长效工作机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制度化、常态化和专题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规范企业管理,全面提升粮食行业管理水平。以全新的姿态,打开粮食工作新局面。

二、注重实效,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截至目前,围绕三大方面、六个类别的20项具体问题已整改落实19项,还有1项正在按计划整改;巡察组移交的7条案件线索,已全部查实办结,共立案 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组织处理3人,挽回经济损失 22.06万元。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党的领导方面

1.政治意识较为淡薄,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巡视整改不到位

针对违规发放职工奖励工资和实物福利问题。一是对发放的2015年度十三个月奖励工资的津补贴部分于2017年10月9日全额退回二是对其他实物福利等原价退回三是2017年起严格按规定执行,杜绝违规操作。

针对酒桌办公专项整治期间部分下属单位违规饮酒问题一是违规酒水费用由下属相关单位个人陪餐人员负担二是责成有关负责人向局党组作出深刻检查,并由纪检组进行诫勉谈话。三是2017年9月起,重申并从严落实“酒桌办公”整治相关规定。

针对机关支部部分退休党员欠交党费,下属支部缴纳不足额问题。由机关支部向每个退休党员发公开信,及时落实按规定补交。到目前为止,局机关支部离退休党员共补交党费3175元。

针对擅自增设内设机构1个,配备股长1名,系统内串岗混岗严重问题一是撤销监督检查股、政策法规股。将监督检查职能并入综合业务股,将政策法规职能并入人事股,相关人员拟按新“三定”方案妥善安置,逐步消化;二是巡察指出的系统内串岗混岗问题作出情况说明逐步消化

针对个别企业新进人员未履行报批手续问题。结合交办的问题线索落实整改措施,责令徐桥粮站予以辞退。

2.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力,基层管理缺位

针对班子及机关职工、下属单位人员老化现象严重问题一是请求组织、人社、编办等部门按实际情况和法定程序确定编制,补充工作人员优化结构目前已经争取支持,协调1名年轻的高中教师到粮食局帮助工作。二是在杜绝企业违规进人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地通过劳务派遣等多种形式,补充新鲜血液,确保粮食工作后继有人。

针对粮食大厦及临街店面房未办理产权登记问题。人民路临街店面房产权已于2012年10月划转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责成资产公司协调办理粮食大厦产权登记。

针对沿街店面房存在转租现象问题一是责成资产公司结合实际到期收回;二是资产租赁由资产公司统一发包、管理。

针对徐桥油厂投入大、债务重,上马即停产问题。结合粮贸公司改革一并处理,已经列入2018年政府工作实事之一。

针对资产公司租金未严格“收支两条线”规定,工资与效益未完全挂钩。企业上交了养老保险应有个人支付部分问题责成资产公司对所有资产收入调整入帐,进入预算外大盘子,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不得坐支收入。制订绩效管理考核办法。企业上缴的养老保险应由个人支付部分全额退回。责成资产公司负责人向局党组作出深刻检查,并进行诫勉谈话。

(二)党的建设方面问题

3.思想建设不到位,抓理论学习不深入

针对机关支部群众路线教育、两学一做学习不够,讨论不深入问题一是制定了“两学一做”学习计划,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特别是加强党员政治理论学习,采取自学、授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增强党性观念,提高党员素质;二是规定了每季度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上一次党课,在工作中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三是结合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机关党委加强对机关支部督查指导,督促支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针对对下属单位督查指导不力,有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次未开展,两学一做缺少专题讨论,学习次数不够问题。结合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对下属企业的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党组织学习制度和工作制度。机关党委加强对下属四个支部督查指导,督促有关支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支部标准化建设

针对巡察组进驻见面会知识测试中有讨论抄袭现象问题。机关党委印制党的知识和时事政治应知应会手册,结合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组织和督促机关党委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深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理解,不断增强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自觉性

4.组织建设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正常

针对机关党委无2013、2014年会议记录;机关支部2014年会议记录混乱,2017年存在补记现象;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执行不严格,2015年只召开两次党员大会,2017年上半年只召开一次党员大会,2015-2016组织生活会一次未开问题。加强业务培训,从2017年5月起进行全面整改,进一步规范党委活动;结合基层支部标准化建设进行整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适时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

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机关支部讨论党员转正票决有造假嫌疑问题。针对机关支部个别党员转正票决问题,由局机关支部专题作出情况说明。粮食局专门就发展党员程序问题进行了学习,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提高党支部委员党建工作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积极派员参与县委组织部、县直工委组织的业务培训。今后在发展党员的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来发展党员。

针对有的下属企业支部2013年以来组织生活会一次未开,个别下属企业支部2013—2016.5月无支部会议记录和支委会记录问题。要求机关党委下属支部结合基层支部标准化建设活动进行整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指导其他乡镇党委所属粮食企业支部加强党建工作督促支部建设标准化。出台党建综合工作考核办法,将所属企业党支部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考核分值,与粮食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5.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三重一大”制度未有效落实

针对2014年以来,部分重大决策事项未按要求召开党组会决定,有以班子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的情况问题。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党组驾驭全局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二是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核心作用,统筹谋划全局中心工作。制定完善粮食局党组会会议制度》,做到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决策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三是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会前充分酝酿协商,会上充分发扬民主,既民主又集中,把民主集中制贯穿于决策执行的全过程。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

6.党组主体责任缺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

针对党组主体责任缺失,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识不到位。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依然存在问题。一是提高认识,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局党组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努力打造粮食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明确责任主体。党组每年不少于2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三是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依法办案。局党组从人员选调、设备配置、后勤保障等方面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依法办案。四是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职责。纪检监察机构加强发挥哨兵作用、探头作用,既对粮食购销环节、重要节假日、重大项目建设等重要关口加强廉政风险防范;也对“人情粮”等“微腐败”严肃查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五是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企业考核办法,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考核中必须向县局作出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对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与业务考核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

针对纪检组监督责任不落实,聚集主责主业不够,好人主义思想严重,党内监督乏力问题。以巡察问题整改和纪检管理体系调整为契机,切实做好纪检组“三转”工作。一是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好日常监督检查,全力保证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二是加强对系统内党员、干部、职工遵守“六项纪律”的教育、管理、监督,举一反三,利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开展警示教育,使之常态化;三是严肃查处巡察中反馈的违纪问题线索,该收的收,该罚的罚,该处的处;四是要规范权力运行,扎实推进源头治腐工作。健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提升廉政风险预警防控能力。

针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而不实,公款吃喝、私车公养等问题禁而不止问题。一是严格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线索,派出专班逐条核实,严肃执纪问责,追回违规公款饮酒、购买手机和消费卡;对应由私人支付的车辆保险费、修理费等费用支出,是党员负责人会同有关党委给予党纪处分,对非党负责人给予政纪处分,并逐条报告;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公务用车、公务接待、通讯费用、资产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三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增强法纪意识,严守“六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红线,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群众满意度。

、做好下一步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自觉。深化全局党员干部对巡察工作的认识,使之再提高。加强全局党员干部对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精神的学习,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把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强劲动力,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作为重要检验标准,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

二是坚持问题整改和日常工作相结合,使之互为促进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持之以恒,长期坚持,对已整改到位的,继续巩固提高,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结合日常工作,落实到人,确保反馈意见得到全面整改落实。同时,全面落实秋粮收购、安全管理等业务工作和精准扶贫、招商引资等中心工作,使巡察整改与系统工作互相促进,相得益彰。

三是强化建章立制和责任落实,巩固巡察成果。进一步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注重传导压力,强化“两个责任”;加快建立与粮食工作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提高粮食队伍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巩固巡察成果,实现粮食流通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政治、思想、组织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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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太湖县粮食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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