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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四强化”深入开展“拒绝酒驾醉驾”宣传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23-08-29    发布来源:百里镇纪委

酒驾非小事,警钟需长鸣。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涉酒交通事故发生,坚决抵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近日,太湖县百里镇纪委多措并举开展“拒绝酒驾醉驾”宣传教育活动,强化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人大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镇派出所为牵头单位的百里镇党员干部“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百里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细化工作职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强化协同联动。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要求党员干部从我做起,在拒绝酒驾醉驾、抓好自身言行的同时以严明作风、优良家风引领文明出行新风尚。积极倡议基层党员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宣传者、践行者、劝导者、垂范者和守护者,带动身边群众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在全镇营造拒绝酒驾浓厚氛围。

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党纪党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将禁止酒驾醉驾要求传达到基层每一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依托电子显示屏、微信群、朋友圈、宣传栏,入户发放倡议书,召开宣传教育会议等形式深入宣传酒驾醉驾的危害,普及酒驾醉驾的相关法律、法规,劝导大家要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好习惯,从源头杜绝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共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强化监督检查。一方面镇纪委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督查,采取明察暗访、现场督导、群众反馈等多种方式紧盯基层作风问题严抓细管,着力解决基层党员管理突出问题。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监督作用,将酒驾醉驾问题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台账,定期向镇纪委报送,延伸基层监督触角,实现纪检监察警钟长鸣,竖起党规党纪“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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