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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太湖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0-13    发布来源: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5日至12月2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2月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明确提出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4月9日,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带头,党组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主动认领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自觉按责任分工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

二是落实责任。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3月3日,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逐项分析了县委巡察组对我局的反馈意见,深入查找产生问题的根源,研究制定《中共太湖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整改任务进行分解和细化,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条条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做到整改不回避、不敷衍,立行立改,改出成效。

三是整改有效。截至5月31日,巡察反馈3个方面17项4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7个,基本完成整改2个,未完成整改3个,整改完成率88%;巡察移交信访件2件,已办结2件;建立健全制度9项。

二、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系统”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党组中心组在3月、4月、5月学习会上,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并就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进行了研讨,主要负责人带头发言。二是成立小组。4月份成立了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切实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确保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三是建立制度。建立了农业和粮油生产保丰收局领导包保联系制度,落实了2023年粮食等生产任务、包保责任和补贴政策。四是落实任务。落实年出栏45万头的生猪生产任务,加强技术培训,4月10日举办了全县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训班。积极开展招商,3、4月县畜牧中心负责人赴阜阳市开展招商活动,邀请企业来我县实地考察。

(2)针对“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党组中心组和各支部将党史学习教育列入今年学习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督促党员干部开展自学。二是制定清单。局中心组和局属各单位认真学习省委、县委“新春第一会”会议精神,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制定了“六查六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持续推动干部职工转作风提效能。三是解决难题。回应群众关切,强化监管,督促养殖户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源头治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根据群众需求,积极争取美丽乡村建设项目,2023年已争取省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15个,市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4个;2023年开展新建高标准农田1万亩,改造提升1.5万亩项目,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田块小、地力差、灌溉困难、机耕路条件差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问题,保障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四是专题研讨。局机关、种植业中心、畜牧兽医中心党支部2023年以来利用“三会一课”对党的四个历史时期进行了专题研讨。五是开展督查。局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2023年党建工作特别是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了一次督查。六是深刻检查。党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作了深刻检查。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得不实”的问题。

一是部署工作。3月23日局党组会讨论通过了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研究部署了全年意识形态工作。二是专题研讨。2月6日第二次局中心组学习会上,局中心组成员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针对网络安全与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讨论;4月18日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传达学习了全国、省、市宣传部长会议精神,由局办公室牵头起草2023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报告。三是定期督导。县种植业服务中心、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等支部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2023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局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个人将意识形态履职情况列入了2月28日民主生活会报告事项和《2022年农业农村局班子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内容。局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列入了农业农村系统年度绩效考核;机关党组于5月15日至19日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党建督查工作,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包括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情况和巡察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根据督查结果,各党支部制定了可行的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主题党日活动计划,落实了“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了“书记项目(领办事项)”和“为民为企争模范”项目等党建重点工作,各党支部高度重视巡察问题整改,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落实了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各问题整改正在按时限推进。四是开展约谈。4月20日局党组就意识形态工作对局办公室主任、党办主任进行约谈。五是深刻检讨。4月9日党组主要负责人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了深刻检讨。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够有力

(4)针对“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举措不实”的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5月1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 号)和安徽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皖财农〔2022〕531 号)文件。要求各乡镇在申报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明确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实施期限等内容。能以以工代赈方式建设的项目申请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建设。二是联合评审。2月14日联合县财政、乡村振兴局、县移民中心、发改、资规、环保等部门根据现场核查,并对产业发展项目逐个评审。经评审,因实施条件不具备或效益不明显,申报的9个县级重点项目现场否决5个;乡镇申报的59个村项目现场否决36个,确保批准实施的项目质量大幅提高。三是督查调度。2月15日-17日到山区8个乡镇对第一批县级重点到村产业项目进行实地督查,3月28日-30日对今年县级重点项目及到村项目进行实地进度督查,5月9日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到大石、徐桥、江塘等乡镇督查项目进度,并及时召开调度会议。截止4月底,我局衔接资金共安排16770万元,支出5633.2万元,支出进度33.6%,超出上级要求3.6个百分点。四是加强指导。去年12月4日,下发“重要工作提醒”,要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年度方案,并提供利润分配方案,开展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审计工作,积极引导并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分红。今年1月5日到晋熙镇芭蕉村指导制定建立村级年度集体经济发展计划,积极引导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按照章程进行分红;3月14日到新仓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指导乡镇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申报工作;5月8日至5月29日期间,到晋熙、城西、北中、弥陀、刘畈五个乡镇开展审计工作,并督查指导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经济发展。

(5)针对“传统生态农业文化保护工作推进不快”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考察。党组中心组在4月、5月学习会上,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业文化遗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对农业文化遗产的认知;5月24日至26日组织相关人员赴休宁县等地学习考察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工作方面的探索实践和成功经验。二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国家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太湖山地复合农业系统保护传承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三是开展遗产调查。4至5月,对遗产地核心区四个乡镇(汤泉、寺前、天华、晋熙)遗产元素开展了调查,进一步掌握遗产基础数据。四是加大宣传力度。4月与县乡村振兴局、文旅体局等单位共同承办了第二届天华谷尖茶文化节;4月中旬局相关负责人陪同县政协领导到部分乡镇开展文旅富民战略调研;作为太湖县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制定《太湖县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五是争取财政支持。积极对接县财政局,将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6)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动员群众参与。动员社会广泛力量,通过召开乡村振兴夜校,让广大群众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推广积分制,截至目前,有7个乡镇9个村推广了积分制工作。二是争取资金支持。根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太农工办〔2023〕5号),每个乡镇拨付了6万元的管护资金。三是强化工作督查。结合县政府办5月6日出台的《关于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绩效考核试行办法》,计划会同县城管部门,加强工作督查。四是加快工作进度。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年行动,加大了改厕工作力度,截止目前,已完成改厕1691户,占衔接资金任务数2285户的74%。五是落实提升年举措。在全县174个村中每村安排一名人居环境指导员,指导村级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

3.农业技术推广乏力

(7)针对“农技推广工作职能弱化虚化”的问题。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3月23日和4月18日召开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并进行了理论研讨。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县农业农村局农技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都旭超任组长,党组成员、总农艺师詹林生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教信息股。三是强化推广体系。在全县从事农技推广工作人员中遴选了科技指导员253名,联系对接1265个农技示范户,鼓励示范户根据实际辐射若干个小农户。四是强化技术内容。遴选发布推介了种植、畜牧、渔业、农机等农业主推技术12项。五是强化科技服务。制定印发了2023年全县春季农业科技服务活动方案,通过入户指导服务、开展技术培训、召开现场会、发放科技政策资料等方式,持续开展科技指导服务。六是绩效评价较好。2022年度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绩效管理评价结果认定为工作突出任务县,全省排名38,全市排名第4。

(8)针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质效不高”的问题。

一是摸清培训需求。2月2日下发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需求摸底和调研,明晰培育对象、遴选条件、培育需求、根据各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和局属有关单位、股室的摸底情况,结合我县培育实际,形成了调研报告和培育计划。二是申报培训计划。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了2023年太湖县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600人,待省方案出台后,及时遴选培训机构,开展培训。三是绩效评价较好。在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评估中太湖县位列全省第22名、全省优秀等次。

4.推进、服务农业产业发展质效不高

(9)针对“农业产业项目招引力度不够,协调服务签约项目落户不快”的问题。

一是强化招商力度。印发《关于定期报送招商引资信息及目标企业的通知》,3-4月份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外出赴合肥、芜湖等地开展招商活动3次。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太湖县绿色食品产业链工作方案》,在绿色食品产业链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成立产业发展工作专班、招商工作开展专班、要素服务保障专班。三是积极沟通对接。与资规等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助引进广西禾美预制菜10亿元项目落地城西健康食品产业园,现该项目已完成签约,成功落地。

(10)针对“破除发展瓶颈力度不大,农业产业链建设短板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制定方案。制定了《太湖县绿色食品产业链工作方案》。着力发展稻米、油料、茶叶、果蔬、畜牧、水产等绿色食品全产业链产业,进一步摸清产业发展基础,全面梳理在现有产业在生产、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中找薄弱环节补短板。二是政策支持。2022年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的申报和验收工作已全部完成,共有申报主体32家,申报补助资金1484.28万元,验收结果已通过县长办公会;2023年高质量发展政策(农业部分)已完善制定,并与财政局进行了会商,形成了发展政策,由财政局统一上报县长办公会。三是搭建平台。积极招商引资搭建农副产口销售平台,组织企业参加展销。今年3月、4月分别引进禾美(安徽)预制菜加工项目和太湖县乡村振兴供销有限公司;组织企业参加安徽小岗绿色食品加工业大会,学习发达地区加工企业发展经验,同时加强农技专家对企业指导,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四是引导入规。努力引导优质企业入规,2023年新增规上农产品加工业企业6家,2023年3月农产品加工值累计占比3.7%,累计增长4.9%。

(11)针对“农业品牌推广力度不够,特色产业发展不优”的问题。

一是加强品牌建设。协助万佳集团、花亭湖水产公司成功认定省级长三角绿色食品加工供应基地;举办第二届大别山天华谷尖茶文化旅游节,邀请新华社现场云等多家媒体进行全程直播,“零距离”赏湖光山色、游清秀茶园,提高天华谷尖品牌影响力,直播总点击量超100万人次。二是加强人员培训。举办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人员培训班,进一步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提升与高质量发展。三是组织企业参展。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上海农产品交易会、安徽合肥茶叶博览会、渔业科技博览会、山东智慧农业博览会,在合肥召开2023年太湖高品质天华谷尖推介会。

(12)针对“推进‘机械强农’进展不快,农业机械化水平不高”的问题。

一是推进机械强农。结合农机手培训,宣传“机械强农”政策和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安全意识,今年已开展培训班和现场会6场次;推进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改革,今年计划实施农业生产大托管试点示范面积2.30万亩;大力实施农田宜机化改造,开展新建高标准农田1万亩,改造提升1.5万亩项目;已争取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630万元;开展农机装备研发补短板行动,我县2个农机研发项目被省厅批复列为2023年全省新型农机装备推广应用项目,占全市获批立项的一半;全省首次开展的50个水稻有序机抛秧技术示范试点,安庆市4个试点任务中我县占2个。二是争创农机示范县。提请县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力争到2023年底,全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5%以上。大力推进农机全程社会化服务,今年省下达我县“机械强农”项目资金110万,建设3个水稻育秧中心,4个粮食烘干中心,2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2个,资金量和任务量在全市各县(市、区)排名第一。三是落实补贴政策。已争取2023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980万元,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大型复式高效智能农业机械占比。今年全县新增轮式拖拉机24台,履带式拖拉机4台,谷物联合收割机2台,茶叶加工机械89台。尤其是水稻栽植环节补短板方面成效十分突出,全县新增水稻高速乘坐式插秧机31台,超过前5年插秧机增量的总和。新建和改扩建轻钢结构水稻集中育秧厂房17座。2022年末,全县农机总动力达34万千瓦。

5.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13)针对“防治农业污染力度不大”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党组中心组加强对习近平生态环保思想学习。3月23日,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4月30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29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二是压实责任。印发了《太湖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成立以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协调推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明确了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落实县局各单位环保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三是排查整治。印发了《太湖县农业农村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为期2个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全力消除存量,坚决遏制增量,推动农业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次排查发现问题11个,其中“回头看”7个,新增N类问题4个,已完成整改3个,2个正在组织验收。专项行动结束后,按月常态化自查工作持续推进。四是组织督查。出台了《太湖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管理办法》,明确了农业农村局每季度组织一次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项督查,对利用不到位的限期整改。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总量的1/4,每年全覆盖督查一次以上。截止目前,组织开展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项督查236场次,建立了巡查台账和档案资料,巡查中发现部分养殖主体存在养殖污染隐患,下达整改指导意见书30份,其中24家已完成整改,6家正在整改中。

(14)针对“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监管不力”的问题。

一是积极督查指导。走访各乡镇农业农村综合中心,对农经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计划开展畈区7个乡镇的高素质农民培育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人员培训班,预计培训村级报账员、第三方代理会计及乡镇中心有关业务人员共计一百余人,同时督促指导全县各乡镇农业中心开展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村级业务人员专业水平。二是开展审计工作。4月7日联合县委组织部等部门下发通知,直接选定24个村(社区)组织开展审计,现完成对21个村(社区)的审计工作。自2024年起,除县直接组织开展村级的审计外,将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每年不低于25%的村(社区)开展审计工作,做到全县村(社区)“两委”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5年轮审一遍,促进村级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化。三是检查摸底。3月开展了对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平台核算情况的督查摸底,下发了《关于对各乡镇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平台监管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完善的提示》,向各乡镇反馈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落实完善,目前全县176个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全部完成了转并账。四是督促落实。目前全县176个村级股份经济合作账户全部纳入“银村直联”监管。

(15)针对“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3月6日和4月10日分别召开中心职工会议和党员大会,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症结原因,明确责任人员及股室,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集中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太湖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农村宅基地工作业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做好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工作。二是健全管理制度。每月对所有乡镇的农村宅基地新建、翻建审批情况、违法用地查处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并建立台账。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和违法查处等工作的通知》,对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和违法查处等工作作了明确规定。三是加大督导力度。3月20日至24日联合执法大队对所有乡镇开展第一季度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督导,现场随机抽查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监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要求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四是打击违法行为。2023年初全县宅基地历史遗留违法图斑163宗,经过整改销号剩余41宗,违法卫片图斑(历史存量)整改销号工作成效明显。坚持“零容忍”严控新增违法卫片图斑,截止目前无新增违法图斑。及时稳妥接待群众信访举报,2023年共处理信访投诉6起。

6.安全发展理念树立不牢

(16)针对“防风险底线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明确职责。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原则处理信访诉求,并实行信访工作首接负责制。群众反映信访诉求后,责任单位和个人在第一时间处理,不能化解的报分管领导组织会商处理,尽最大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初始,问题解决在萌芽。二是建立制度。制定《太湖县农业农村局信访工作制度》。明确重点信访事项领导包案化解工作机制,疑难信访案件落实专班会商推进。三是及时回应。要求各单位对群众合理诉求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解释到位,生活困难的关心关爱到位。截止目前,涉及我局的信访问题均化解在县内,无越级上访事件。

(17)针对“化解金融风险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加大了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要求各农民专业合作社主动配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整改不达标继续超范围经营的,及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二是开展风险排查。安排业务人员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根据排查结果,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多次深入农民合作社开展清查,配合县乡(镇)整顿办约谈相关合作社法人及管理人员。三是落实整顿工作。积极抓好整顿工作方案的落实,确保已经从事资金互助业务的合作社互助金吸收和投放每年“双降”不低于10%,督促指导相关合作社落实整顿措施。截止目前,全县开展资金互助业务的农民合作社由整改前的58家降至48家,一季度资金规模较2022年底压降3%以上,部分合作社正在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18)针对“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力度不大”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3月3日、31日举办了两期安全生产培训班;4月18日局党组会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二是制定文件。编制了《农业农村安全发展规划(2023-2025)》,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县农业领域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了茶叶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共排查茶企34家次,发现问题5个,均已完成整改;排查农机重大事故隐患1个,已完成整改。三是督促约谈。4月20日集中约谈了相关企业负责人,3月31日与各乡镇农业中心及局属各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了重点行业(农机、渔业)用工人员购买保险,加强了相关种养主体对安全警示标识、产业路安全防护设备的配备。

(19)针对“农民自用船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压实责任。3月23日召开禁退捕领导小组会议,3月24日召开全县禁退捕工作会议,对全县禁退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进一步压实乡镇和部门责任。二是组织督查。4月份组织渔业中心、执法大队等相关人员到有关乡镇开展农民自用船专项督查。三是开展宣传。通过制作宣传标牌、上门宣传等形式在重点水域和乡镇开展农民自用船规范管理的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水域安全氛围。四是落实“回头看”整改。我局牵头印发了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各乡镇对船只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包保单位组建专班支持配合乡镇开展工作;同时结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禁渔问题整改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及时发现问题交办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抓好“五项制度”的落实,做好农民自用船的精准规范管理。整改“回头看”专项行动中花亭湖处置船只11艘,泊湖水域“三无”船舶实现了动态清零。五是加强执法。组织联合执法和专项行动依法依规常态化打击农民自用船涉渔的违法违规行为。

(20)针对“农机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提升农机年检率。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要求各单位股室稳步推进开展,目前已召开相关工作例会4次;召开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会,提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操作技能,增强农机安全意识,目前已开展相关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培8次,参训人员达572人;及时向全县变拖驾驶员发送年检催检及安全提醒短信5532条,督促其按时参加年检。截止目前,全县变拖在册数826台,去除年检未到期和到了强制报废期不予年检的变拖共325台,应检变拖为501台,已办理变拖年检476台,年检率达95%。二是推动注销农机拆解。对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变拖,及时办理公告注销,今年以来,已发布1月至5月变拖注销公告,注销变拖84台,已全部办理注销手续,全县变拖在册数下降到826台。对全县已注销未拆解的每台变拖实行乡镇包保人制度,确保责任到人。三是加大农机安全执法和隐患排查力度。今年以来,已与全县变拖驾驶员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及承诺书386份,发放《农机安全生产告知书》《农机手安全生产责任书》等宣传材料300余份;常态化开展农机路查路检执法,共开展执法检查9次,检查农机具38台套,消除安全隐患5处;与公安交警开展联合农机执法检查2次,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立案简罚5起,拆解报废变拖5台。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7.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21)针对“‘一改两为’工作要求落实不严,回应群众诉求不走心不暖心”的问题。

一是加强信访条例学习。认真学习国务院和省《信访工作条例》,按15日内受理告知,60日受理办结,复杂疑难信访件可延长至90日办结的规定办理信件。二是落实信件分类处理。上级部门交办信件和县委、政府领导签批件由主要领导提出处理意见,指定单位按信访程序处理;信访局转送的信访件由分管领导提出处理意见交相关单位办理;一般群众信访件由法规股提出处理意见。三是积极践行“一改两为”。落实副科级以上干部包保帮扶农业企业制度,包保人员每月开展一次企业走访,积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今年我局共包保联系企业7家,走访17次,解决问题1件。四是约谈相关企业。5月16日约谈了相关企业,现场解决群众诉求。五是加强初次信访事项办理。规范工作程序,压实首办责任,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今年截止目前,我局共办理信件3件,解决群众诉求3件,满意率100%。

(22)针对“农产品自检流于形式,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漏洞”的问题。

一是加强工作督导,健全快检制度。3月24日,局分管领导组织监管办、督查室工作人员对全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专项督导督查;出台了《太湖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室工作规范》,明确了乡镇快速检测工作流程、技术要求等,做到规范检测,提高质量,严防流于形式走过场。二是维护维修仪器,及时更新设备。针对乡镇快检室快速检测设备室部分仪器设备损坏问题,各乡镇中心对检测室仪器设备进行了维护维修,百里、寺前、天华等部分乡镇中心维修更换部分仪器设备。各乡镇中心仪器设备运转正常。三是稳定检测队伍,加强操作培训。各乡镇中心进一步调整充实了检测人员,稳定检测队伍;县局监管办加强日常检测技术指导,4月24、25日,帮助各乡镇中心联系仪器设备供应商加强售后服务,开展一对一现场培训。5月19日,县局召开全县乡镇快检操作技术培训会,对全县快检操作人员开展专项培训,进一步提高操作能力。四是压实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4月17日至21日,县局分管领导组织监管办、督查室工作人员对全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各乡镇检测机构进行综合评定,实地督查各乡镇中心快检室快检设施运行情况。各乡镇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制定计划并责任到人,立行立改,确保整改质量。目前,各乡镇中心快检室运行正常,管理规范,能够完成日常风险监测任务并按时将检测数据上传至省级农产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对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发挥了重要作用。

8.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坚决

(23)针对“公务接待控制不严”的问题。

一是强化预算管理。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传达学习《太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通知》以及《太湖县财政局关于落实落细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各项工作举措的通知》。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做实做准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详细预算;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在部门“二上”预算报送后,提前启动相关项目的政府采购程序;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按照财政部最新要求,统筹推进机关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对部门所有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严格执行制度。组织学习《太湖县农业农村局机关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太湖县农业农村局机关食堂管理办法》,并转发《太湖县财政局关于落实落细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各项工作举措的通知》,在全系统再次重申财经纪律。三是开展业务培训。3月31日开展农业系统财务管理暨项目建设培训,共计培训70余人,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结合县财政“太湖县2023年1-3月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通报”,抽查了部分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就发现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四是对责任人约谈。4月19日,局党组对财务股及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24)针对“部分下属单位违规报销费用”的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相关文件。4月23日种植业服务中心班子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太湖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以及《太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5月6日渔业服务中心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八项规定》《会计法》《会计基础规范》《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并学习了“六项禁令”“安徽省改进工作作风三十条”等,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水平。二是责令退回违规费用。渔业服务中心收回超标准报销的交通费9000元,种植业服务中心收回违章罚款1600元。三是对责任人进行约谈。4月19日,局党组对种植中心、渔业中心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了约谈。

9.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

(25)针对“公务用车审批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加强制度学习。在机关内部学习了局机关管理制度中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在系统内部传达了县文件《关于落实落细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各项工作举措的通知》。二是规范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采用新公务用车审批表(三联单),先申请、再核实、后派车。三是严格财务支出。严格把控财务支出程序,做到违规安排私车出差的一律不予结算。四是对责任人约谈。4月19日局党组就用车审批报销对局办公室、财务股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

(26)针对“财务监管有漏洞”的问题。

一是加强培训学习。3月31日开展农业系统财务管理暨项目建设培训,共计培训70余人,进一步提高了农业系统财务人员思想认识和财务管理水平,强化纪律意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办事,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二是开展审计整改。对2016年1月至2022年6月30日全县各乡镇中心和局属各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了内审(包含各单位经营服务部的审计检查),就内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同时,开展系统内干部近亲属经营农资(实体)店情况自查与整改。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向全系统各乡镇中心和局属各单位下发《交办单》,责成自查自纠,对违规情形形成整改台账。

(27)针对“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规范管理。各单位学习了《安徽省非税管理条例》《会计基础规范》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加强房产租赁管理,细化房屋租赁合同条款内容,防范国有资产收益损失风险;加强房产出租收入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及时将非税收入缴入国库。二是争取资金支持。多次向政府、财政部门反映困难和问题,多渠道争取经费。如畜牧兽医中心分别于2022年7月26日、2022年11月2日通过向县财政局提交申请的形式,解决了部分资金缺口。三是规范管理房屋租金。举一反三,全县农业农村系统全面梳理房屋资产和自2019年以来的房屋租金情况;2023年起租金按规定上交非税账户。四是对责任人进行约谈。4月19日,对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种植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及北中、寺前、城西等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及办公室、财务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10.农业执法检查力度不够

(28)针对“日常监管不全面不细致”的问题。

一是落实整改工作。3月4日召开执法大队班子会,传达了巡察整改会议精神,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逐条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巡察问题整改台账,细化任务分解。二是强化宣传培训。3月6日组织全县农资经营主体负责人开展种子农药相关知识培训,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和《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三是建立健全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执法检查制度,完善了执法检查日志,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主体、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发现情况、情况处置等,对发现的问题做到闭环管理。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对种子、农药网格化经营门店、种植大户和农民合作社等监管主体开展拉网式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41次,出动执法人员125人次,检查农资经营单位148家次,当场发现违法案件2起,立案2起,结案2起;4月19日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工作。通过执法检查,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违规经营现象得到根本性治理。

(29)针对“执法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对少数依法经营意识淡薄、屡查屡犯的主体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累计开展12人次。二是加大检查力度。以种子市场、乡镇种子销售网点等为主,重点检查纸质备案、品种合法性、种子包装规范性、种子经营台账、植物检疫调运证情况等,覆盖全县15个乡镇,出动执法人员62人次,检查种子经销门店74家次,共检查种子标签133个、植物检疫调运证书133份(其中水稻种126个,棉花种2个,玉米种5个)。植物检疫复检抽样5个品种,质量监督抽样4个品种。结案1起,罚款2500元。三是对相关主体约谈。对少数农资经营主体进行约谈并责成签订依法经营承诺书。四是建立重点监管名录。对屡查屡犯的经营主体建立重点监管名录,增加检查频次,加大检查抽查力度。今年累计已开展5次执法检查和种子、肥料的质量监督抽样,尚未发现累查累犯经营主体有违法违规行为。

11.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体系不健全

(30)针对“工程项目谋划不够”的问题。

一是制定建设规划。印发了《太湖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太农〔2023〕4号),建立了“十四五”期间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库。二是充分对接沟通。2023年高标准农田项目涉及6个乡镇15个村,在初步设计阶段,与镇村及群众召开相关会议、实地踏勘现场,累计对接次数达57次,确保初步设计基本切合生产生活实际;4月11日初步设计方案市级评审会通过,修改完善的文本于5月底上报省市审批。三是严格变更审批。在项目变更时,及时组织相关村组及施工、监理、设计等召开现场会,讨论确定变更内容,经农田中心职工会议核定后,提交局长办公会审批,严格执行变更程序。2019-2021年项目变更个数分别为123个、122个、122个,2022年项目变更个数已减少至86个,同比下降29.5%。四是核查变更程序。根据《太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湖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太政办法〔2018〕4号)规定“单次变更工程造价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由行业主管部门先报请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审定后方可进行项目变更程序”,2019年高效节水项目合同金额434.09万元(不含暂列金),实施过程中,按照当地群众要求,取消了天华镇马庙村喷灌和2座提水站建设内容,涉及金额43.88万元,占合同金额的10.11%。考虑是核减工程,属于负变更,因此未报请县领导审定。目前,农田中心已组织职工集中学习《变更管理办法》等文件20余人次。

(31)针对“日常监督缺位”的问题。

一是完成项目验收。组织农田中心职工集中学习政策文件2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2023年高标准农田项目涉及6个乡镇15个村,在初步设计阶段,与镇、村及群众召开相关会议、实地踏勘现场,累计对接次数达57次,积极回应群众诉求,4月11日初步设计通过市级评审会。根据县级验收工作方案,2022年建设项目邀请资规、水利、财政、林业、农业(种植中心)等部门专家参与验收,5月9日对项目区全覆盖现场踏勘、测量等工程实地核查时,发现存在工程质量缺陷,要求施工方立即整改,截至5月底已完成全部项目点验收。二是强化项目管理。4月27日组织2022年高标项目各标段施工、监理相关人员45人召开培训会,对资料员进行业务培训,对施工、监理工程资料进行审查。同时召开工地安全生产工作培训部署会,邀请局社会事业促进股负责人对工地安全生产存在的安全隐患、注意事项进行培训,并通过督查巡查,加强工程现场安全与管理。三是加强问题整改。3月8日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油菜项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太种植〔2023〕3号)文件,各乡镇中心上报了油菜轮作项目资料复核整改台账,现已完成查找问题的整改;县农田服务中心全面核查2019年以来52个项目的合同和施工台账,未发现签订施工合同不规范等问题。四是对责任人约谈。5月10日,局党组对农田中心责任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引以为戒,举一反三。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情况

12.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

(32)针对“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有欠缺”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党组中心组在3月、4月集中学习会上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论述、巡视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学习了中央及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落实责任。党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局属单位、乡镇中心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建立制度。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党组负责人与班子其他成员、分管负责人与分管单位负责人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通过谈心谈话沟通思想、分析问题原因、化解矛盾、传导压力。四是强化督查。分管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止或及时解决。五是深刻检讨。党组主要负责人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查。

(33)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党组中心组在3月、4月集中学习会上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巡视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学习了中央及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落实责任。党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三是签订承诺书。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局属单位、乡镇中心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签订了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四是建立台账。对“三重一大”风险点进行了排查,建立了台账。五是监督检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组织局督查室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股室、下属单位在资金安排、项目分配过程中的监督检查,严控廉洁风险。六是警示教育。持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2月初组织机关及局属单位党员干部参观了“清心守廉洁、直道为奉公”廉洁文化包公主题馆藏古籍文献暨太湖县廉洁文化优秀作品展,开展“青年观清廉、青年写清廉”活动,46名青年干部认真撰写了观展体会;在“三八”节开展了“扬清风正气、展巾帼风采”廉洁读书会,全面提升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和廉洁意识,营造了风清气正、爱岗敬业的良好氛围,极大地提高了单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永远吹冲锋号》警示教育片,通报了系统内干部职工违纪案例。七是深刻检讨。党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查。

(34)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履行不够扎实”的问题。

一是强化培训学习。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积极参加县纪委监委集中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建立了“三重一大”监督台账,至5月底共开展春耕备耕、国企“三重一大”决策、长江禁渔、乡村振兴等专项检查督查16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三是强化责任意识。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拟上报市级表彰对象及2022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提出了廉政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表彰及考核优秀对象建议调整。四是畅通信访渠道。充分运用群众投诉、信访举报、巡察反馈、问题排查、审计监督、财务监督、纪委监委智慧平台比对等多种方式发现违纪违规问题。至5月底,通过以上途径发现问题29个,各个问题及时交被监督单位党组进行了处理。五是会上深刻检查。派驻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查。

(35)针对“‘带病表彰’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提高认识。3月31日在全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上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作了廉政警示教育讲话,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管、教育提醒和警戒警示;5月6日学习传达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提高对党员干部对奖惩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深入学习。4月9日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等,并将学习资料印发局党组成员及有关人事工作的业务人员,加强平时的学习,弄懂吃透学习选人用人政策法规,并严格执行。三是完善程序。2022年度评先评优严格按文件及有关政策执行,先进个人由申报单位按条件申报,3月20日具函派驻纪检监察组征求意见,派驻纪检监察组3月24日回复意见,形成拟表彰名单,经4月9日局党组会议审核,最终确定表彰先进个人名单。四是开展约谈。5月6日局党组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

13.党组领导作用未充分发挥

(36)针对“党组成员领导责任未细化,联系管理下级单位力度不大”的问题。

一是调整分工。下发了《关于县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科级领导分工调整的通知》(太农党组〔2023〕4号),调整党组职责分工,明确分管工作及联系局属中心和股室责任。二是明确包保。3月7日按照局领导分工调整、职务变动情况明确了局12个科级干部分别对各个乡镇中心包保,负责督导联系农业农村各项工作。三是加强督导。确保12个科级干部紧密联系包保乡镇,加强工作的督查指导,如近期省厅布置开展的小麦赤霉病网格化包保就严格按照局领导联系乡镇安排表来执行。

(37)针对“整合力量资源不够,改革成效未充分彰显”的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树立农业农村工作一盘棋思想,前期已经完成了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局机关股室主要负责人的轮岗,下一步将按组织人事工作规定,继续加强人员轮岗。同时,调整工作谋划,不定期组织相关科室召开工作对接会,解决工作难题。二是厘清职能职责。按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关于县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太编办〔2019〕26号)《关于县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太编办〔2020〕41号)及《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关于县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相关规定,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中心要对乡镇履行宅基地管理属地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全县农村宅基地执法工作,互通有无,通力协作,避免推诿扯皮,各自为战,提高管理、执法效率。三是制定建设规划。推动印发了《太湖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小田变大田”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办印发了《太湖县“小田变大田”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含农田水利“最后一米”实施方案)。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因地制宜实施“小田变大田”、种养大户在承包田块自发实施“小田变大田”、统筹整合移民、美丽乡村等项目,积极回应解决民生问题。

(38)针对“考核指挥棒作用不明显,表彰‘雨露均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狠抓考核。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考核评比,抓过程,抓结果,今年年中、年终将结合考核内容、考核细则对各下属单位开展实地调研、指导,督促各单位按考核内容开展工作,将工作实绩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二是完善方案。2月6日召开了局党组扩大会议,在原有的考核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新的绩效考核工作办法。三是严格执行。各单位按照考核指标内容、细则,客观、公正考核评分,考核结果体现了工作实绩,合理拉开了差距,根据考核结果评定表彰,严格控制表彰比例,经3月23日局党组会研究从22个局属单位和乡镇中心中评定12个先进单位。

14.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执行不严格

(39)针对“原党组主要负责人执行‘末位表态制’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集中学习。5月18日党组会上集中学习《党组工作条例》《党组议事规则》等政策法规。二是下发通知。5月23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题的通知》,文件强调了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分管负责人需逐一表明意见建议,主要负责人实行末位表态,文件在系统内传达学习并严格执行。三是制定清单。制定了县农业农村局党组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具体清单,对议题进行区分,使用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审批单和通知单,由办公室2位工作人员负责会议记录,做到了会议程序规范。

15.党组抓基层党建存在短板

(40)针对“研究部署、督查指导有欠缺,下属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部署工作。在3月23日党组会上,机关党委负责人向党组专题汇报了党建工作,讨论通过了党组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对全年度党建工作进行了部署。二是召开会议。3月27日召开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会上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各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述职,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各支部书记履职情况逐一进行了点评,肯定成绩的同时,严肃指出了各支部存在的主要问题,会上对各支部书记履职情况进行了测评。三是开展督查。5月中下旬局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2023年党建工作特别是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了督查,对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了“回头看”。四是开展约谈。3月27日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对各支部书记开展了集体约谈,要求各支部书记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问题原因,建立整改台账,立行立改;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不反弹;要强化成果运用,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持续推进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五是制定计划。局机关支部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认真研究制定了2023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和全年党建计划;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支部和农机中心支部高标准、高质量召开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评议结果经支委会评议后上报机关党委。

16.干部人事工作不够扎实

(41)针对“学习贯彻选人用人政策法规不深入”的问题。

一是加强领导。加强党对人事工作的绝对领导,提高党组织对人事工作思想意识,人员招聘、调动、职称晋升、干部任用、评先评优等人事方面的问题需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二是强化学习。4月9日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5月6日党组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并将学习资料印发局党组成员及有关从事人事工作的业务人员,加强平时的学习,弄懂吃透学习选人用人政策法规,严格按政策法规选人用人。三是择优培养。加强新招聘公务员的培养,近三年新招聘公务员5人,2019年招聘的汪凡任局办公室主任,2020年招聘的李乐乐、詹智渊分别担任重要股室副职,另2022年招聘的两人在试用期。四是严控编制。根据《关于县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太编办〔2019〕26号),原农业外事外经项目办公室更名为县农村人居环境事务中心,增加编制8名。调整后,县农村人居环境事务中心仍为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4名,县农村人居环境事务中心现有在编人员13人,不存在超编问题。晋熙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人员超编有其历史原因,根据太湖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太编〔2015〕9号),撤销晋熙镇农经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农机管理站、畜牧兽医站,组建晋熙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原四站在编人员共52人整体划入,核定26个编,超编26人。根据太湖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太编〔2016〕12号),因人员调整(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决定的原则,确定留在晋熙镇人民政府8人),按照编随人走原则,重新核编,晋熙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按44人调减编制3个,核定23个编,超编21人。自2018年来先后退休5人,现在编在岗39人,超编16人。近3年将有10人退休,将逐步消化。对晋熙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等下属单位严控调入人数,严格执行上级组织人事相关规定。

17.上轮巡察反馈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

(42)针对“整改就事论事,举一反三不够”的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3月31日分管负责人、财务人员等70余人参加农业系统财务管理暨项目建设培训,强化财经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二是成立清欠专班。成立了清欠工作专班,由局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相关单位、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本单位清欠工作。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强化现金流管控,不断增强资金保障;巩固财务资金管理专项整治成果,切实防范财务资金风险;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严格各项财务手续,堵塞管理中出现的漏洞;加强往来账款的核算,正确设置明细科目,核算内容要真实合法,及时对账、转账,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对于要到期的往来款项及时清理,日常加强对账龄管理,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防止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或个人长期占用公款,杜绝利用往来账户隐藏收入,直接列收列支等。四是严格财经纪律。举一反三在全系统清理欠款,督促下属单位开展清欠工作,认真执行《太湖县农业农村局机关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杜绝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不断提高我局党员政治能力。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利用巡察成果构建长效机制,严格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进度,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使各项规章制度不能仅仅停留在纸面上,更要落实在工作中。

三是落实整改成效。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党的建设以及日常工作融为一体,从实际工作出发,以优异的工作成绩来验证巡察结果,以巡察成效来推动农业农村工作高质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556-416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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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太湖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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