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纪检监察网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本级巡察工作
中共太湖县水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10-13    发布来源: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5日至12月23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2月2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局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先后召开9次党组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以及省、市、县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以上率下、全程推动整改工作。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和“三项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工作专班,分管局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负责人兼任联络员。实行整改周调度机制,召开专题调度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和整改进度较慢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高质量召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深入检视剖析,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带头抓好落实。

(二)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巡察意见反馈会后,党组书记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3月13日主持召开水利系统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议,再动员、再部署。局党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党组书记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巡察整改负总责,组织开展专项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组织起草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逐份审核把关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巡察反馈三个方面14项31个问题,研究提出并牵头落实119条具体整改措施,每周主持召开调度会,深入研究县水利系统巡察整改工作。

(三)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针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三个方面14项31个问题,梳理问题症结原因94条,制定了119项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一并推进、一体整改。截至5月20日,已完成问题整改27个,基本完成整改3个,正在推进1个,整改完成率96.7%;移交信访件2件,已办结2件;建立健全6类制度50项,挽回经济损失209.062万元(含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208.29万元),约谈20人次。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思路等重要论述不扎实问题。

一是制定《2023年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2023年党组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思路等重要论述,并开展3次研讨,14名同志发言。三是加强交流学习,2023年3月9日至11日组织到霍山县和明光市考察学习,及时召开学习成果交流会,班子成员、机关股室负责人结合我县实际,重点围绕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程建设及项目谋划进行了交流发言,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坚持高起点高质量谋划2024年中型灌区续建配套、水土保持等项目,加快推进新建项目花园圩灌区工程开工建设,全力推动小型水库运行管理样板县创建工作。2023年争取到位中央预算内资金列全市首位。四是主要负责人在4月7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讨。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欠缺问题。

一是2023年2月24日召开水利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会,印发了《太湖县水利局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完善《太湖县水利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4月7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形势,部署年度工作,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纳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加强新闻宣传业务指导,提高新闻报道水平,宣传稿件严格执行“三审”,2023年1月至6月,县政府网站刊登我局稿件32篇,市局网站刊登我局稿件26篇,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关于开展社会面宣传阵地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系统开展宣传阵地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更换24块褪色发黄展板。三是通过2023年全县水利工作会议、党组中心组学习等重要会议,开展意识形态教育,制定《太湖县水利局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2023年3月22日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大力弘扬新时代水利精神,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四是主要负责人在4月7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讨。

(3)针对水土保持监管力度不足问题。

一是2023年4月17日党组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5月6日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培训,学习了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二是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两单制”,严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督促编制单位规范编制方案,确保方案编制质量,今年已组织开展了4个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三是结合“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开展水土保持法宣传,发放宣传册20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5块,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群众水土保持意识,起草了《太湖县水土保持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制定了《太湖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委托第三方承担监管的具体业务,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四是会同税务部门加强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截至7月,已累计收缴2020至2022年所欠水土保持补偿费208.29万元(含东堰口水库40.8万元),其中巡察反馈的49个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158.08万元(一个项目为市级征收,应为48个项目155.73万元,)已收缴45个项目的142.49万元(另外3个项目由于建设单位进行资产重组或经营不善,申请延期缴纳),占91.4%。通过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收缴12个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25万元。2023年审批的4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63208.00元全部收缴到位。

(4)针对水资源管理工作有缺位问题。

一是2023年4月17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023年党组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思路等重要论述,并开展3次研讨,14名同志发言。二是2023年4月21日我局派出3名同志参加安庆市水利局组织的水资源管理和节水管理培训班,2023年5月6日,我局组织水利系统执法培训班,2023年5月10日至12日,我局派出2名同志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通过培训学习,逐步加强我局水资源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水资源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制定了《太湖县水利局2023年度水资源管理工作提升方案》,建立水资源监督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明确每季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水资源监督检查专项行动,规范相关单位取水行为,督促其依法依规办理取水许可证。通过专项检查摸清无证取水情况底数,规范取水行为,2023年3月30日,印发了《关于开展无证取水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通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基本摸清我县无证取水情况底数,正在按相关规定办理取水许可。四是我局2019-2021年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水资源费缴纳情况逐年进行了认真核查,调取了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取水台账,并与安徽省水科院对接,调取了2016-2022年太湖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取水在线监测数据,经查,已按实际取水量将其水资源费征收到位。     

(5)针对推动河湖管理工作落实落细有差距问题。

一是2023年4月17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023年党组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思路等重要论述,并开展3次研讨,14名同志发言。2023年2月24日,邀请市水利局专家在全系统开展了“河湖法规”“河湖管理”专题培训。2023年召开了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全县总河长会议,部署推进全县河湖长制工作。3月23日以总河长令印发《太湖县2023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3月29日县河长办印发《太湖县2023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任务清单》。4月3日联合县生态环境分局开展黑臭水体专项整治督查。4月12日,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机制作用,联合检察院,花凉亭水库综合执法大队开展水库巡查活动,劝返垂钓人员3人,收缴非法垂钓渔具4件。5月12日,县水利局成立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动突出生态环境排查整治工作。二是强化工作考核和正向激励,将河长履职尽责情况纳入2023年年度全县绩效考核评价指标,每月末、季度末利用“智慧水利”系统提醒河长巡河履职,对发现问题通过总河长令形式进行交办。截至7月10日利用“智慧水利”系统提醒河长巡河履职7939人次,巡河发现问题7起,均以交办函形式交办并组织整改,目前7起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对2021年发现16处问题按照要求全部整改完成并销号,2022年泊湖5起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三是结合2023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分别在晋熙镇、弥陀镇,开展河湖法规宣传活动,成立“青年志愿者保护花亭湖绿水行动服务队”赴花亭湖景区、长河开展河湖环境清理,河湖法规宣传活动,每月末、季度末利用“智慧水利”系统提醒河长巡河履职,制作“温馨提示”卡协助河长履职。   

2.水利工程建设存在短板

(6)针对重点工程建设推进“慢半拍”问题。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督促项目法人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进度计划,加大工程推进力度。截至5月上旬,安乐河田家滩河弥陀镇段、安乐河北中段、店前河羊河段治理工程已完成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长河干流水环境整治工程3个标段已达时序进度。二是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汇报工程建设情况,全力配合有关乡镇、单位保障施工环境。 2023年以来,县长和分管副县长多次到皖河后续治理工程(太湖段)以及长河干流水环境整治工程施工现场进行调度,着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三是积极主动做好要素保障工作。县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带队到现场检查督导施工,加强与有关乡镇及部门进行沟通对接,解决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目前皖河后续治理工程(太湖段)、长河干流水环境整治工程征地拆迁、土地报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四是黑河城区段、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分别于2022年12月6月、7日组织完成竣工验收。

(7)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问题。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2023年3月13日局党组对分管负责人及有关乡镇水利站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举一反三,对农村供水工程开展了3次全面排查,未发现问题,全县农村供水工程均正常运行。二是认真履行农村饮水安全水利行业监管责任,不定期对农村供水工程进行检查,每月开展水质巡检工作。三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项目资金管理。2019年冶溪河防洪治理工程于2022年1月25日按照工程审定金额的3%(697028.10元)扣除了质保金,于2023年4月13日退还了质保金,黑河新仓镇段堤防加固工程于2021年11月25日按照工程审定金额的3%(530180.21元)扣除了质保金,于2022年12月30日退还了质保金。2019-2020年农村饮水工程项目法人为各乡镇,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我县从2021年开始将农村饮水工程项目法人调整为太湖县农饮办,强化了对工程项目建设和资金的管理。四是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了“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工程建设各有关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规规章,建立健全了质量管理体系,明确了各单位责任,制定了《太湖县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按章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落实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要求质量不高

(8)针对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压实不够问题。

一是建立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分析研判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修订完善《太湖县水利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太湖县水利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二是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工作,2023年以来班子成员共检查18人次,下发7份安全生产检查意见书,共检查发现19个问题,各责任单位均按期完成整改,已形成闭环管理。三是压紧压实在建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带队前往生产一线开展“进企业班组讲安全”活动2次,参与人数42人次。四是黄苗水库启闭机螺杆断裂已完成整改,启闭机运行正常,水库运行正常,长河干流水环境整治工程3标已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现场临时用电严格按照“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前往两处开展了“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改成效。

(9)针对执法规范化程度不高问题。

一是通过局党组会等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2023年3月27日局党组书记、局长约谈了水政监察大队主要负责人和执法人员。在水政执法大队开展作风纪律教育,修订水政监察大队行政执法相关制度6项。三是5月6日开展了全县水利系统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培训,5月26日下午太湖县水政监察大队邀请法律顾问殷海峰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解读新的《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要求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6月9日水政监察大队支部大会扩大会议视频学习《从行政复议看行政执法存在的常见问题》。截至2023年7月10日我局共立案25起,共下达处罚决定书25份,已全部落实“三项制度”。

(10)针对执法办案能力不强问题。

一是通过局党组会、支部大会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健全了巡查制度,加大了巡查力度,2023年1月1日至7月10日共巡查河道长度820.5公里,出动执法人员23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84车次。共受理县砂石管理总站线索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7.5%。1月份以来扎实开展涉嫌水事违法线索调查,其中立案25起,下达处罚决定书25份。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案件进行认真核查并对执法人员进行约谈。三是5月6日开展了全县水利系统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培训,5月26日下午太湖县水政监察大队邀请法律顾问殷海峰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解读新的《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6月9日支部大会扩大会议视频学习《从行政复议看行政执法存在的常见问题》。四是局党组书记、局长针对部分案件办理超期和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当的问题,约谈了水政监察大队主要负责人和执法人员。

4.破解水利信访难题招数不多

(11)针对信访总量呈上升趋势,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热度不降问题。

一是局党组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论述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主动加强与信访部门沟通对接,坚持信访工作月调度机制,分析研判水利系统信访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信访工作。二是改进工作作风,靠前服务群众,通过各类宣传活动、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各种途径,加大水利政策法规宣传,营造依法治水管水的良好氛围。三是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保障工作质效。2023年1-6月我局信访件2件,无重复上访件,满意率100%。四是2023年5月5日召开了信访工作培训会议,邀请信访局专家授课。

(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5.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筑得不牢

(12)针对违规报销问题。

一是在水利系统组织开展了财经纪律警示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职工,特别是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财经法规以及各类财务制度。二是举办财审知识专题培训班,邀请财政、审计专家讲授财务、审计业务知识。三是对违规报销问题进行了核查,违规报销的资金已全部予以退回收缴,对晋熙水利站2名职工2019-2022年在老城水厂报销差旅费合计8.16万元进行了调查、核实,差旅费报销情况属实,因我局水利站人员仍兼水厂职工工作,以上差旅费属因水厂工作产生,所以从水厂报销。针对以上问题,县水利局向各水利站发出通知,要求从2023年3月1日起,所有水利站职工差旅费等费用全部从局核报,但会因此增加局三公经费,我局将与县财政局商量科学的解决办法。四是3月13日局党组约谈了晋熙水利站2名职工及财务人员。五是局主要负责人在4月7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讨。

(13)针对公务接待管理不严问题。

一是以党组会、中心组学习、警示教育及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财经法规、财务业务知识等开展了学习,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政治站位和业务水平。二是学习贯彻《太湖县水利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等文件及相关制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三是3月31日对江塘乡水利站有关问题进行了核实,核实均为江塘水厂发生的招待费。现场要求财务人员要严格审核把关,从2023年3月1日开始,所有水利站职工发生的费用全部从局核报。四是局党组分别约谈了相关单位负责人及财务审计负责人。五是局主要负责人在4月7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讨。

6.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

(14)针对差旅费报销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制作《太湖县水利局有关费用报销提示单》下发到全系统职工,进一步规范各项费用报销制度和程序,2023年5月5日组织召开了培训会议,学习中央八项规定、财经法规和财务业务知识等内容,进一步提高了财务人员政治站位和业务水平。健全完善了《太湖县水利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太湖县水利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太湖县水利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制度。二是在财务报销时,要求报销人员附会议通知等公务活动证明,严格出差审批,财务对审批单严格审查,并督促全体职工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和差旅费报销手续。三是2023年5月5日组织开展财务业务知识培训会议,提高了财务人员和经办人员业务本领和工作水平。

(15)针对资金支出管理不严问题。

一是以党组会、中心组学习、警示教育及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财经法规和财务业务知识等内容开展了集中学习。二是在财务报销时,严把财务审核关,严格执行审核审批程序。三是针对反馈的“2022年1月付慰问品费用7020元、9月付印刷费5000元,原始单据均无经办人员签字”问题,局党组责成财审股牵头核查,已由经办人员完善了相关手续。针对反馈的“2018-2021年支付5笔工会慰问费合计10.51万元,均未附花名册和物品清单”问题,局党组责成财审股牵头核查,通过梳理,其中物品领用花名册被财务经办人员单独存档,未附在发票后面,已完善手续,未附花名册通过核查,已由经办人员完善了相关手续。“2019-2021年列支会议费合计4.19万元均未附参会签到簿”共为两笔支出:其中2019年6月11日会议费24075元手续齐备,附有会议人员签到表,2021年7月16日会议费16520元未附会议人员签到表,签到表存档在办公室,未附在发票后面,局党组责成财审股牵头核查,已完成整改。四是局党组书记、局长约谈了相关责任人,要求在相关费用报销时,严格原始凭证佐证,严格财务审核把关。

(16)针对大额现金支出问题。

一是以党组会、中心组学习、警示教育及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对中央八项规定、财经法规、财务业务知识等开展了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财务人员政治站位和业务水平。二是针对“花凉亭灌区管理所2018年12月现金支付办公用品1838.58元,2019-2021年现金购买工会节日慰问品合计3.16万元,水政监察大队2019-2020年现金购买办公用茶等合计1.51万元,方洲水库管理所2021年4月现金支付会务费8178元”问题,2023年3月27日、4月10日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财务领导分别对水政监察大队、花凉亭灌区太湖县管理所和太湖县方洲水库管理所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严把财务审核关,严格落实财经制度,严禁大额现金支出。三是针对内审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制度的学习与完善,确保制度的执行力,强化财务内审及结果运用。

(17)针对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存县财政专户问题。

一是2023年5月5日组织召开了培训会议,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财经法规、财务业务知识等开展了学习。二是2023年3月3日水政监察大队将2020年水土保持补偿费423896元收入上缴非税专户,3月21日下发通知至各乡镇水利站,要求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由水利局统一购置、统一处理,3月27日将2019年以来天华水利站房屋处置、汤泉水利站房租等收入20.75万元上缴非税专户。三是严格非税收入的管理,今后对水利收取的水资源费、房租等非税收入按规定及时征收上缴。

7.落实内控管理制度不到位

(18)针对财务内审“一审而过”问题。

一是以党组会、中心组学习、警示教育及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财经法规、财务业务知识等开展了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财务人员政治站位和业务水平。二是从2023年2月21日开始,对3个下属单位、14个乡镇水利站、9个水厂组织开展了全系统财务内审和资产清查工作,共发现4类9项一般问题,对发现问题形成了问题清单,建立了资产台账,要求各单位及时整改,局机关相关股室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要求各单位在年终形成整改报告上报,并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各单位的考核指标。三是2023年3月13日局党组约谈了水厂相关单位负责人及财务审计负责人,要求严格财经纪律,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对公务接待加强管理,认真落实全系统每年的公务招待需逐年递减要求,严格考核,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完善内审机制要求。

(19)针对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以党组会、中心组学习、警示教育及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财经法规、财务业务知识等开展了学习。二是对“局机关2021-2022年购电脑、空调等设备2.2万元和城西、汤泉、大石等7个乡镇水利站合计9.5万元固定资产”进行了入账处理,并组织开展了2023年水利系统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对9个水厂进行了存货盘点,对存货和固定资产形成了清查台账。三是2023年5月5日,邀请县财政局国资股负责同志就“国有资产管理”进行了专题授课,增强资产管理意识,规范资产管理,建立了《太湖县水利局资产管理制度》,将固定资产及时入账、定期清查,每年开展一次全系统固定资产清查核实工作,保证资产安全、高效使用。

8.乡镇水厂运行监管有缺失

(20)针对水厂用工不规范问题。

一是开展了企业劳动用工知识宣传与学习教育,强化对乡镇水厂劳动用工的指导和管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完善劳动合同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二是会同县发投公司向县政府提请研究城乡供水一体化,成立专业化公司,规范规模水厂管理,县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龙山水务公司,对水厂用人用工制度进行了规范。三是通过财务内审,对全县乡镇水厂用工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形成各水厂用人情况台账,局党组分别对分管负责人及有关乡镇水利站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各水厂依法依规规范用人用工。

(21)针对督促内部管理有缺位问题。

一是2023年4月3日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4月10日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论述,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针对“水厂不同程度存在业务招待费超标、白条入账、支出附件不全等问题”进行了核查,完善了相关手续。2023年2月24日全县水利工作会议上,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开展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5月5日,邀请县纪委有关负责同志开展了水利系统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针对2018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立案查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和各类处分及其影响进行剖析、警示教育,通报了水利系统发生的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案”教育警示,3月13日,局党组约谈了相关单位负责人及财务审计负责人,进行了法纪教育。三是针对水厂库存材料管理混乱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指导督促9个水厂进行了存货全面盘点,全部建立了清单台账,做到账实相符,同时完善水厂材料进出库管理,确保资产安全高效使用。四是开展乡镇水厂专项治理,建立了相关台账。

9.落实“一改两为”不够深入

(22)针对农村集中供水普及程度仍有提升空间问题。

一是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县级及县级以上相关培训,提高政治站位和业务水平。2023年以来,累计安排23人次参加省、市、县农村饮水方面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严格落实农村供水“三个责任”,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太湖县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太湖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和《太湖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纳入年终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终对各乡镇绩效考核成绩,并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各类补助资金安排挂钩。大力推进规模水厂管网延伸工作,提高城镇自来水管网覆盖率。2023年,我县实施了县水厂工程、县自来水公司管网延伸工程等7个工程,目前工程建设正按序推进,自来水厂公司管网延伸工程有明显进展,城镇自来水管网覆盖行政村比例由53.98%提升至59.1%。因我县山区乡镇因人群居住分散,地形复杂,受当地水源和水量的影响造成少数农村居民还存在季节性饮水较困难,县水利局正通过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新建或改造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全力改善少数农村居民因季节性影响造成的饮水问题。三是实施太湖县2023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维养经费已下达各乡镇及有关单位,各地正在组织实施。

(23)针对指导、督促农村小型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有盲区问题。

一是以党组会、中心组学习、党员会、职工会、警示教育及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牢记必须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政治站位和业务水平。2023年以来累计安排23人次参加农村饮水方面培训,提高认识和业务水平。二是2023年已安排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192.1万元,对全县331处农村供水工程进行维修养护,目前维养经费已下达,各地正在抓紧组织实施。对“汤泉乡仕畈村村部集中供水点等水源井、滤池清理不及时,百里镇南斗村王屋组、刘畈乡乐盛村等农户自来水余氯含量不达标”问题,县农饮办责成所在乡镇水利站督促水管单位进行整改,3处供水工程4月底已整改到位,目前供水符合饮用水要求。三是会同县发投公司向县政府提请研究城乡供水一体化,成立专业化公司,规范规模水厂管理,县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龙山水务公司,将对全县规模水厂进行统一规范化管理。四是加大水质监测力度,确保水质安全。2023年1-3月县农饮检测中心共采集并检测水样132份,不合格的水样2份,要求管理单位及时进行整改,经复检均合格。指导乡镇建立管理制度,加强对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日常管理和村级水管员管理考核。县农饮办出台《太湖县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太湖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指导刘畈乡出台《刘畈乡集中供水管理制度》《刘畈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护实施办法》和《刘畈乡村级水管员管理考核办法》,指导汤泉乡出台《候六村饮水安全水管员管理法》《汤泉乡士畈村集中供水管理制度》。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0.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24)针对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有欠缺问题。

一是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警示教育等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二是印发了《中共太湖县水利局党组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制定了《党组和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4月10日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在党组会和党员干部大会等各类会议上,学习了县纪委通报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和水利系统的违纪违法案件文件,用“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案”开展警示教育,对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2023年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教育2次,警示宣传教育常态化。对局属各单位“一把手”经常性地开展提醒谈话。四是修订完善了2023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将对下属单位监督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五是主要负责人在4月7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讨。

(25)针对廉政风险排查不全面不深入问题。

一是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警示教育等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2023年4月10日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研判当前工作形势,部署下一步工作,2023年开展了3次警示教育。二是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全面梳理排查风险点,对财务审计股、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水保站、方洲水库管理所等重点部门制定了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共收回排查表48份。三是举一反三,强化风险排查。印发了《中共太湖县水利局党组关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每年常态化对重点部门、重点人群和关键环节开展全覆盖廉政风险排查。四是主要负责人在4月7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讨。

(26)针对廉政谈话缺乏针对性问题。

一是在党组会等会议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二是结合水利部门职能和机关股室职责,确定谈话对象,将重要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纳入谈话对象。3月27日对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站长开展了任职廉政谈话,对2023年新提拔股级干部开展了任前谈话,指出廉政风险点,强调防范措施和纪律要求。三是根据廉政风险排查结果和巡察反馈问题,针对财务、建管中心、部分水利站开展了廉政谈话,谈话前精心拟定谈话提纲,力争做到把问题点到位、指明岗位风险点,使谈话充分发挥作用,共约谈20人次。四是主要负责人在4月7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讨。

11.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严

(27)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今年党组会议所研究的事项,会前均由办公室将相关议题发至班子成员进行充分酝酿,会上班子成员、议题相关人员分别表态发言,最后由局党组书记根据与会人员意见进行末位表态。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党组会议记录人员素质能力,提高会议记录质量。四是局主要负责人约谈了党组会议记录人员。五是局主要负责人在4月7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讨。

12.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28)针对专业人才培养、储备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召开2023年水利系统业务培训会议,2023年安排年轻人参加省市培训30余人次,县级培训40余人次。二是针对即将退休人员增多的情况,主动与组织、编制、人社部门汇报,加大人才招录力度,2022年通过“三支一扶”招考5名大专院校生,2023年县委编办已同意我局招聘6人计划。三是根据县委组织部有关要求,自2022年起对机关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进行了轮岗,坚持多岗锻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重点培养、大胆提拔年轻干部。四是局党组书记在4月7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讨。

(29)针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局党组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组会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制定了《2023年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太湖县水利局2023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计划》《中共太湖县水利局党组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并认真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逐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在全系统先后召开3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及时通报县纪委监委有关典型案例和系统内案例,警示教育干部职工严守规矩、不逾底线,在重要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及时印发通知提醒,严守纪律规矩、净化社交圈朋友圈,加强“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三是针对“2018年10月以来,4名党员干部因履责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分别受到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的问题,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和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进行警示教育专题授课。四是及时与纪律机关沟通,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对1人因酒驾给予警告处分,1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给予处分。五是局党组书记在4月7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讨。

13.抓党建工作不够有力

(30)针对基层党建工作标杆不够高问题。

一是2023年2月13日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重要论述,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局党总支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制定了党建工作计划,定期发布党建工作提示单等。二是根据支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及时提醒局总支和各党支部做好换届准备,酝酿了候选人初步人选及考察工作,并报县直工委组织审查。三是组织各支部召开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各支部(含方洲、花灌所、水政大队支部)均按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均经支委会审议,申报确定2023年度书记领办事项,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2022年机关党建目标管理考核第一名。四是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在4月7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讨。

14.巡察整改责任压得不实

(31)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一是局党组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提升基层站所建设的契机,首先在思想上高度重视,2月21日党组会和3月13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关于巡视工作、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二是通过招录事业编制、“三支一扶”人员和退役军人安置,合理调配乡镇水利站人员,目前14个乡镇水利站人员配备均不超编、不存在“一人站”现象,江塘水利站1月份退休1人,城西水利站1人调新仓水利站、1人调徐桥水利站,均不超编制。刘畈、天华两个水利站各安排1名“三支一扶”人员,大石水利站安排退役军人1人、新招录1人,汤泉水利站安排退役军人1人,北中水利站安排2019年“三支一扶”转正人员2名。三是2023年2月24日、25日、5月5日召开全系统业务培训会,以提升职工素质和履职能力。四是局党组书记在4月7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讨。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经过近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县委巡察提出的整改要求,仍需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巩固好巡察成果。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理想信念的根基,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心怀“国之大者”,提升“政治三力”,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任务,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抓好持续性巡察整改工作,及时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为、强有力的措施,全面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持续严明纪律规矩,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坚决防止“过关”心态,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加强正在推进整改任务攻关,强化协同联动,推动全局上下进一步形成整改合力。坚持分类施策,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照整改方案确定的目标要求,逐条逐项查看整改落实是否到位、是否取得实效、建章立制是否完备等情况,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一鼓作气、加快进度。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督办。

(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 把抓好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着力健全完善政治理论学习、信访舆情处置、工程建设管理、财务资产管理等制度机制,做到常抓常严、真抓真严,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水利系统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持续破除制约水利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556-4162357:邮政地址:太湖县高坦路320号;电子邮箱:thxsli@163.com

 

 

                                            中共太湖县水利局党组

                                                  2023年9月


主办单位:中共太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太湖县监察委员会    皖ICP备17027370号-1
地址: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529号  联系电话:0556-4162252  技术运营:一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