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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护航”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举报专区
   发布时间:2024-03-27

为进一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太湖提供有力保障,现发布太湖县纪委监委“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举报专区。

一、监督举报投诉渠道

1.来信举报收信地址:太湖县建设路529号太湖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246400

2.来访举报接待地址:太湖县建设路529号太湖县纪委监委一楼来访接待大厅。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来访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以便于进行实名举报登记。

3.电话举报受理号码:0556-12388

4.网络举报受理网址:直接访问https://anhui.12388.gov.cn/anqingshi/taihuxian/进行举报。

二、举报注意事项

1.纪检监察机关提倡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

2.检举控告人应当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3.检举控告人应当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损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以及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

纪检监察机关将对检举控告人信息及检举控告内容严格保密,维护检举控告人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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