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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塘乡坚持“四个自觉”确保“立规执纪”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6-05-05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为确保“立规执纪”取得实效,江塘乡坚持“四个自觉”。一是坚持思想自觉。每一个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基层单位负责人都坚持“党章党规”就是党的规矩;把组织党员的学习作为一种思想自觉;把让每一名党员都成为“合格党员”作为党组织责无旁贷的责任;要让每一名党员从学习中历练出为民办事的从容成为一种常态。二是坚持组织自觉。各党总支要结合当前备耕农忙时节,合理安排布置好各支部党员集中学习时间、地点和内容。三是坚持制度自觉。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各单位要结合“两学一做”契机建立完善好:党建联系人包保责任制;打破“危改”、“交通”等工作“平均分配”困局;建立“实事求是”和“走群众路线”制度;实行户主动申请,乡村组积极上门核实及村民理事会、优秀党员的自觉参政和相关部门配合协调机制。四是坚持执纪自觉。各单位负责人要坚持担负起“执纪问责”的主体责任;特别是支部书记要敢抓敢管,要确保“精准扶贫”、“村级零招待”、“文明创建”等工作在以身作则上见表现;在遵规守矩上见行动;在整改落实上见实效。乡党委、纪委近期将组织专班对各村、各单位的“立规执纪”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江塘“立规执纪”取得实效。(江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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