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28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4月27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第二小组下沉太湖县开展督导,督导组第二小组组长、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副厅级员额检察官周常志带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杰出席座谈会,市检察院检察长顾玫帆陪同督导。
督导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个别谈话、查阅台账、评查案件、核查线索等方式详细了解了太湖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的情况;并分两组深入该县晋熙镇、新仓镇及两镇部分行政村进行督导,进行扫黑除恶督导问卷调查。
周常志一组深入晋熙镇及该镇九龙村督导,并进行问卷调查。在晋熙镇及九龙村,周常志详细听取了镇村两级干部对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意见及建议,询问了群众对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反响。
周常志指出,本次下沉督导是奔着问题而来,主要目的是了解地方真实情况、发现地方真实问题,帮助地方发现一些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推动地方更好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把专项斗争工作推向深入。
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太湖县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4月27日,该县共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4个、恶势力团伙6个,判处罚金222余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19余万元;办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8条,查处党员参与涉黑涉恶案件1件,开除党籍1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件,立案审查7人。同时,对专项斗争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不力、责任不实等问题进行追责问责,问责单位5个、问责9人。(记者 沈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