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18 | 发布来源:太湖县政府网 |
6月16日下午,市纪委监委督查组到太湖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督查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随机抽查等形式,重点对太湖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燃气报警设备设施安全运行、重点区域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巡查台账、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太湖公司要及时进行整改。
督查组充分肯定了太湖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在安全生产上的各项工作,同时要求,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强化安全主体责任,主动而为,进行安全培训、检查、宣传;对重点部位、环节、场站、管道、调压箱等设备进行全面隐患排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要做好监督监管职责,促进企业的安全稳定发展。
太湖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表示,时刻将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将安全牢记在心;将燃气安全生产制度化、长效化,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持续高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