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16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为进一步严明法纪,强化队伍管理,有效遏制公安民警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规管理使用枪支案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安机关良好形象,省公安厅制定“十个一律”规定。驻县公安局纪检组多措并举、大力宣传,确保全局民(辅)警将铁规牢记于心、付诸于行。
一是以文件(太公监察[2018]18号)挂网形式通报全局;二是要求各单位在微信工作群内积极转发;三是将“十个一律”制成便携式卡片,发放到全体民(辅)警。
下一步,县局纪检、督察部门将结合日常督导工作,加强对全体民(辅)警对“十个一律规定掌握情况的检查、(董长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