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7-16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提升,市财政局巡察组一行四人于7月12-13日对我县弥陀镇财政分局、大石乡财政所进行了巡察。此次巡察的主要内容为基层党建工作、财政业务管理、财政资金管理以及民生工程项目、资金落实的情况。
巡察工作结束后,巡察组现场向相关分局(所)反馈了巡察意见,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着重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整改意见。市局巡察组组长李永海强调了政治巡察工作的意义,要求各县(区)财政局高度重视,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落实,确保财政资金、财政干部的安全。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洪群来要求被巡察单位要高度重视市局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及时建立问题台账,厘清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实行对账销号。(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