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8-02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8月1日上午,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在县文化委会议室召开工作例会。会上,学习了《宪法》、《监察法》,传达了《太湖县纪委监委关于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的暂行规定》、《太湖县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考核办法》、《太湖县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行动方案》,解读了《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履职考核办法(试行)》,分解了工作任务,明确了人员分工。
会议指出,纪检监察干部一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永葆政治本色。二要严守法纪底线,带头遵纪守法。党纪国法是任何人都不能碰触的高压线,执纪者更要守纪律讲规矩,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正人正己。三要立足本职岗位,坚决扛起责任。要强化责任担当,敢于较真碰硬,不怕受委屈、受围攻,敢于担当、敢于监督,不辜负组织的信任重托,推进综合监督单位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