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1-23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2019年1月14日-21日,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乡镇财政所(分局)开展了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核。此次考核是通过查阅资料进行,内容涉及“严守政治纪律、强化组织领导、深化作风建设、加强廉洁自律”等四大方面,考核结果的等次评定作为财政所(分局)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考核过程中,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督促相关财政分局、所负责人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守财经纪律,日常工作中注重党风廉政建设信息报道,切实做到廉政、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