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20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3月19日上午,太湖县检察院组织新任二级机构负责人集体谈话会。此次会议是该院根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对内设机构进行整合、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整后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此次内设机构负责人调整本着培养年轻人,从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高度出发,共调整和交流16人,其中80、90后的年轻干警12人,占总数的75%,为历任之最。
会议要求新任职人员:一是要做到心中有党。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切实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锤炼坚强党性,增强业务能力;二是要做到心中有戒。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党内法规,守住纪律底线,带头遵守院内规章制度,树立清风正气;三是要做到心中有民。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公正规范用权,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四是要做到心中有担当。在职在位,谋事干事,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勇于争先进位,勇于创先作为,为太湖检察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随后,第一、第二、第三检察部(筹)牵头负责人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分别作表态发言。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房振球对新任职的负责人提出三点要求和希望:一是强学习,讲政治,坚持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两手抓,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二是勇磨炼,会干事,对待工作要讲究“绵绵发力,久久为功”,登高望远、稳中求进、奋勇争先,奋力开创太湖检察工作新局面;三是严要求,不出事,要带头执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老实做人,清白做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快乐工作,愉快生活,用创新实干的行动向党和人民交出无愧于时代的合格满意答卷。(黄昌华、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