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14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为进一步加大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的惩治力度,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近日,县公安局召开二级机构负责人会议,学习传达省纪委监委《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会议强调,一要积极宣传,迅速传达学习。各单位要采用专题会议、支部会议、廉政教育、谈心谈话等多种形式,迅速将省纪委监委《通告》内容原原本本传达至每一位民辅警,切实营造强大声势,达到引导、震慑、警示效果。二要提高认识,切勿心存侥幸。准确理解《通告》出台的背景及重大政治意义,深刻认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严重危害,紧紧抓住《通告》提供的有利契机,不心存侥幸、不等待观望,珍惜组织的教育挽救机会,实事求是向组织交代说明问题。要敢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严肃执纪问责,形成有力震慑,不断净化政治生态、纯洁公安队伍。三要正确对待,严明工作纪律。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积极拥护各级纪委监委决策部署,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同时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有关人员亮明政策、给足机会,促使其放下包袱、主动交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