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16 |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严明纪律、改进工作作风,促进民警清廉、队伍清正、司法清明,县公安局根据市局党委工作部署,多措并举,严格贯彻落实“正风肃纪”警示教育活动。
积极部署,细化安排。县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太湖县公安局“正风肃纪”警示教育活动方案》。并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迅速传达学习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对本单位“正风肃纪”警示教育活动进行细化安排,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任务清单,压实责任,确保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统筹兼顾,以学促改。要求把警示教育活动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与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专项行动结合起来,统筹兼顾,以查处充当涉黑涉恶“保护伞”作为反面典型,采取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同时积极组织民辅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不遮不掩,按照“不回避、不拖延、不放纵、不遗留”的原则,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深入督导,严肃问责。县局坚持“正风肃纪、刀刃向内”,成立明查暗访组,重点分赴基层所队开展督导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纪问题,绝不姑息,一律依法依纪查处。对发现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对工作敷衍塞责、整改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将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