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太湖县纪检监察网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基层风采
县人民检察院“四项措施”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9-08-07    发布来源:太湖县纪检监察委员会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四项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落地生根。

落实领导责任。该院党组充分发挥 “头雁效应”,将党风廉政建设、党建、意识形态建设等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以上率下,切实扛起管党治党责任。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把党风廉政记在心中、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措施上,当好廉洁自律的带头人。

 强化作风建设。出台并严格执行《太湖县人民检察院日常管理考核办法》,全面规范差旅报销、公务接待等行为。成立检务督察小组,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抓住节点,不驰于空想,不鹜于虚声,由纪检监察组牵头组织,突出对上下班、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和检务工作区、内部食堂等重点区域的检查,记录反馈干警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等问题。认真落实《检察人员“八小时外”活动监督办法》,在门户网站公布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违法违纪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形成内外监督合力 。

 加强监督制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干警严格执法,防止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重点纠正涉法涉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完善质效管控机制,建立“精细化管理、风险点防控、全流程监督”的案件质效管控体系,加大案件评查和追责力度,实行案件评查100%覆盖,定期对作出不诉不捕决定的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并通报。

强化宣传引导。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检察长上党课、以案示警、瞻仰革命烈士纪念碑等形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工作,进一步引导教育干警思想上提高政治站位,行动上严守规矩。开通微信平台、手机短信平台,适时推送廉政资讯,曝光典型案例。利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编发廉政短信,提醒干警廉洁自律,增强防腐拒腐“免疫力”。(曹丹)

 


主办单位:中共太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太湖县监察委员会    皖ICP备17027370号-1
地址:太湖县晋熙镇建设路529号  联系电话:0556-4162252  技术运营:一网科技